论内部审计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摘 要】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监督和评价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查漏补缺,而且可以为企业管理提供咨询和参谋服务,增加组织价值。然而当前许多企业并没有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以至于内部审计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本文深入分析了影响内审发挥作用的原因,同时也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审计;企业经营
  一、影响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部审计的模糊定位制约了其职能的发挥。由于政府审计对内部审计发展的强力推动,内部审计的地位界定有所模糊。长久以来,内部审计基本上都处于重监督、轻服务的状态,在审计监督中不遗余力,但在提建议、措施过程中显得缺少谋略,在审计报告中虽也揭露一些问题,但解决办法少,失去了审计监督的实际意义。在我国,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能定位一直是监督与服务并举。内部审计既要监督企业管理当局的行为,又要为其服务,这本身就将内审人中员置于两难境地。
   (二)当前内部审计的方法、内容及范围制约了审计效率的提高。我国加入WTO后,经济环境要求内部审计要为企业的管理层在改进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上发挥作用,内部审计领域必须由过去的财务审计逐步扩展到绩效审计和审计咨询。目前,内部审计工作大部分仍是采取以手工操作为主的会计财本、表册、凭证详查法,很少深入到经济活动的前沿了解、咨询、调查,结果是难以从生产、经营的深层次上发现问题。在审计手段上,仍是传统的算盘、计算器,计算机的应用乃至网络化步子缓慢。审计内容的单一,重防弊、轻效益,未有足够的认识和有力措施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仍。重审计业务,轻指导的观念制约着内审作用的发挥,内审机构的工作多集中在审计业务方面,而对于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的指导、监督职责却缺乏正确认识和必要的了解。
   (三)内部审计的组织隶属关系不合理,独立性很难得到保障。我国设置内审机构的股份制企业中,其隶属关系主要有两种形式,即隶属于董事会和隶属于监事会。内部审计隶属于董事会是我国公司制企业采取的普遍形式。其优点是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较强的独立性;不足之处是董事会只对企业财产拥有法人所有权,并不具体行使管理职能,因此很难应付业务随时变化的需要,不利于加强对内部审计的领导。另外,在许多我国国有企业中,内部审计隶属于监事会,由于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而内部审计则是站在维护企业法人所有权的立场上,其人员、地位不能超脱于考核目标而存在。因此,这二者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从而导致领导关系上的混乱,制约内部审计的进一步发展,使之严重缺乏独立性。而审计的独立性缺失,隶属关系混乱,可能会最终导致内部审计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四)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关于内部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不足,《审计法》中虽有有关内部审计方面的内容,但也只是几句话一带而过,这是远远不够的。目前我国内审职业法规也只有审计署发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的规定》,没有可操作的、科学的职业规范标准及职业道德规范。内审人员在工作时无章可依,专业水平难以提高。
   (五)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制约着企业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我国加入WTO后,不仅具有先进管理手段的国外大公司要进来,而且,国内的企业也会走向信息化、网络化,社会经济将更加紧密地融入现代国际经济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一支复合型内审人员队伍,使他们既要懂财务会计,又要懂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然而,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吃老本、疏培训仍然是我国目前内审人员的主要特征。这种状况,远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以及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内部审计的现状有着深刻的主观与客观因素。这种现象不解决,内部审计的作用就无从谈起,企业就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制度上的完善。
  二、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应尽快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模式企业内审工作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对财务数据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二是对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分析和评价。第一部分,可由内审人员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不同审计目的,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每一项目的具体要求,委托事务所按照内部审计的目的进行审计,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对本公司的情况熟悉,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公司业务过程的分析和评价上,并对整个审计工作全过程进行参与和监督。内外审计的有机结合,既可解决内部审计机构人手少而任务重的矛盾,又有助于提高内审的效率与质量。
   (二)内部审计由财务领域向经营和管理领域扩展,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应从事后审计逐步向事前、事中审计转变。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都是事后审计,主要起监督作用。当代内部审计的作用不仅限于事后监督,更多的是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它将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资金、投资等计划及和预算等都应做到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以便及时发现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把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审计内容也由“死后验尸”变为经营的全过程、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审计,其结果不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也使审计工作的自身价值得以实现。在拓宽内部审计领域方面,要在传统意义上的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内部审计的范围,把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转到内部管理审计、决策审计、工程招投标审计、政府采购审计、经济合同审计、投资环境审计和投资项目评估等方面上来,从而提高内部审计的层次。
   (三)给内部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尽管有《审计法》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的规定》等,但还不够完整,效力也比较差。我们国家应当从法律上对财产的所有权加以监督,完善内部审计的有关法规,使内部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为了给内部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内部审计有法可依,必须加快对内部审计的立法工作步代,尽快出台内部审计法规,切实为内部审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随着内部审计由财务领域向经营和管理领域扩展,审计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也应该是多元化的,不仅要有懂财务及审计知识的人才,还应配备精通企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如:精通法律、金融、证券、国际贸易等方面知识的人才,选择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人员加入内部审计部门,使内部审计机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搞好审计工作的关键在领导的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地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要不断改善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适当充实一些懂计算机等技术的专业人才,把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摆上议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搞好培训工作,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抓好廉政建设,严肃审计纪律,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逐步普及内控制度评审的有关知识,使广大内审人员了解和掌握评审的技术方法和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