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特区在台设立机构取得重大进展】港澳特区通行证

     7月4口,香港、澳门特区政府与台湾当局各自宣布,特区政府将在台设立办事处,台驻港、澳机构将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港澳舆论普遍关注,反响热烈,评价正面积极。
  
  港澳在台设立办事处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产物
  
  《星岛日报》认为,香港在台设立办事处及台驻港机构更名,是港台关系发展的重大突破,可谓“掀开新的一页”,大背景则是两岸关系缓和,港台关系作为两岸关系的特殊组成部分,自然随之升温。此次台驻港机构更名充分显示出中央政府着眼两岸关系大局,务实处理两岸四地关系的开放态度。
  香港中评社表示,台驻港机构更名为“办事处”,增添官方色彩,对港台关系而言,是在港台两会的基础上又向前迈了‘步,可谓港澳台关系的重大变化与进步,也是港台关系发展的必然;对两岸关系而言,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产物,具有指标性的重大意义。
  澳门《市民日报》社论称,在台设立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完全切合新时期两岸关系发展的步伐。
  《新华澳报》评论称,澳台互设办事处,是在以往澳台关系发展较为顺畅的基础上“水到渠成”之事。有利于进一步密切港澳台交流合作
  香港《文汇报》指出,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的成立将促进港台更多元化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港台交流。香港中评社认为,港台、澳台民间交往一直热络,经济联系紧密。
  台驻港澳机构更名,意味着港澳台交流将更加顺畅、正式,更加正常化。《新华澳报》认为,“办事处”称谓显示半官方性质,享有一定公权力,可代表澳门特区政府与台有关部门发生联系,有利于为在台学习、工作、旅游的澳门居民提供服务,保障权益。
  两岸与澳台关系学会理事长朱显龙表示,澳府在台设立办事处标志着澳台关系由过去单纯的民间交往,提升至官方层面。澳门和统会会长刘艺良表示,办事处具官方的权威性及民间的灵活性,可大大促进澳台合作,提升澳台关系,发挥澳门的优势及桥梁作用,更好的服务澳台两地居民。
  澳门商界普遍认为,澳府在台设立办事处将有助于打通与当地业界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络,成为综合服务及咨询平台,有利于推动业界深化合作交流。
  
  台驻港澳机构更名充满政治智慧,体现了中央的善意
  
  针对台当局所谓台驻港澳机构更名“办事处”是“石破天惊的改变”,代表台港、台澳彼此获得“官方往来”待遇,彰显台“国家主权”的言论,
  《新华澳报》评论认为,“办事处”不一定有“主权”意味。在内地,各省、市、自治区甚至地级市驻北京、广州以至深圳、珠海的机构都叫“办事处”。台驻澳机构,既然是由“陆委会”派出,就不具有“外交使馆”的含义,其实质与澳府驻北京和欧盟的“办事处”一样。至于台方认为彰显“国家主权”,那是他们自己的说法,澳府并不认同,这也充分显示了中央政府对澳府的信任和政治智慧。
  香港凤凰卫视评论指出,港澳特区在处理涉及两岸或外交重人议题时须请示中央政府,如无中央政府的许可和支持,台驻港澳机构完全不可能更名。
  因此,台驻港澳机构更名其实是中央政府持续向台方释放善意的表现,意义非常重大。
  
  对办事处筹备及未来工作方向提出建议和希望
  
  《香港经济日报》转述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观点,表示相信港台互设办事处将带动两地官方互动,香港将有更多司局级官员赴台访问。
  《成报》提出,港台互设办事处相当于有了两地官方的代表机构,一方面应该对解决两地民生事务有益,另一方面希望能代表官方签署合作协议,改变现在由两地民间机构代表签署协议的不正规做法。
  《濠江日报》引述澳门立法会议员萧志伟、李从正观点,建议以官民结合的方式为主产生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人选,一方面从政府部门抽调熟悉两岸发展形势的现职官员,另一方而厂。纳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对涉台事务经验丰富的民间团体或人士;同时,对办事处领导层还应设立定期轮换机制,以培养更多熟悉两岸事务的人才。
  《新华澳报》评论提出,因应澳府在台设立办事机构这一契机,为最大程度调动社会积极性,建议结合《澳门基本法》对澳府咨询组织的规定,成立涉台事务咨询组织,成员应包含官、产、学界熟悉两岸事务的人士或代表,形成多层次、多方面的立体式咨询架构,以加大科学民主决策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