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严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特别是 8 个方面“禁止”和 52 个不准,不仅涉及到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中的行为规范,还涉及到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条理清晰,要求严格。这为党员领导干部衡量是非有了标尺,廉洁从政有了标杆,言论和行为有了准绳,作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自觉带头执行。
《廉政准则》不仅体现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而且也体现了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苦用心。它是一面“镜子”,可以正衣冠。因此,我们要勤照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做到标准高一些,要求严一些。从加强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时刻对照 52 个“不准”,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事事处处提高警惕,注意过好“金钱关”、“美色关”、“交友关”、“亲情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醒人,作风上的正派人,以高尚的道德修养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侵蚀。
《廉政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的底线,在认真执行的同时,必须坚决维护其权威性。
作为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以更加自觉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本部门的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强有力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有效管理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廉政准则》落到实处。
李景叶 2011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