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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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培训文 件 类 别 :

  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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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人员的培训。

 3. 定义

  无 4.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年度环境安全培训计划》的策划、审核。

 4.2 后勤服务部:负责公司环境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工作的开展、跟踪、考核及相关培训记录的保存 4.3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安全相关培训工作的实施(教材编写、培训、评估、培训记录的保存)

 5.工作程序 5.1 培训内容与方式 5.1.1 公司级培训 5.1.1.1 在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公司级环境安全教育培训。

 5.1.1.2 新员工公司级环境安全培训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应该在入职后一周内进行。

 5.1.1.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 ? 厂规厂纪(主要包括人事及行政管理制度)培训; ? ? 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基础知识; ? ? 公司环境健康安全方针、政策及状况; ? ? 公司主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规定; ? ? 公司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 ? ? 消防常识及其他应急措施; ? ? 典型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 ? ?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

 5.1.2 部门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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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1 各部门根据部门的整体情况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进行部门级培训。

 5.1.2.2 部门培训内容包括:

 ? ? 本部门主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概况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 ? 本部门主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操作规定; ? ? 部门内主要的危险区域、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及安全隐患岗位; ? ? 本部门常见事故案例培训,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 ? 本部门相关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准备与响应等。

 5.1.3 班组级培训 各部门根据新员工所在岗位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环境安全方面的培训。

 5.1.3.1 新员工岗前培训 1) 生产部门组织新员工在入职后参加各班组组织的岗前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培训内容包括 :

 ? 从事岗位的生产特点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能、使用和维护的方法与规定。

 ? 可能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班组存在的危险源)。

 ? 安全防护装置的作用及其使用方法。

 ?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保管。

 ? 采用现场讲解与示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注意事项,并讲述什么样的操作是危险的,及违反操作规程将会造成何种严重后果。

 ? 岗位实际操作培训以老员工带新员工的方式实施,老员工应负责在培训期内对新员工的安全监护和技能传授,培训时应注意操作示范,对安全要言传身教。

 3) 其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保存好培训记录。

 5.1.3.2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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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每年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5.1.4 专题项目培训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以及企业因经营和战略拓展需要而引进的项目型培训活动。如 ISO9001/14001 的咨询认证活动、OHSAS18001的咨询认证活动、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的考级达标活动等。负责推动各项目的牵头部门负责专题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培训数据的收集和培训记录的保存。

 5.1.5 特殊岗位人员环境健康安全培训、复审 5.1.5.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 ? 后勤服务部负责统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 ? 各部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的使用需求,人力资源部负责通过招聘或组织参加外部培训的方式获得各部门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并分发到各部门; ? ?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 ? ? 后勤服务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技术档案,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参加外部机构的年审。

 5.1.5.2 化学品搬运储存、操作及管理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5.1.5.3 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岗位的环境健康安全培训 ? ?

 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岗位作业人员应接受教育培训。

 ? ? 培训内容应包括:

 ? ? 从事岗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 ? 岗位相关的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操作规定及作业指导书; ? ? 安全防护装置的作用及其使用方法; ? ?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保管; ? ? 可能发生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源部位(班组存在的危险源); ? ? 事故案例说明和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 ? 应急准备与响应培训等。

 5.1.6 换岗人员环境健康安全培训 5.1.6.1 人员部门调动时,调入部门应实施部门级培训和考核;再根据从事岗位实施班组级环境健康安全培训和考核,未参加岗位环境健康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新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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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6.2 人员在部门内交换岗位时,根据交换后岗位需求实施岗位环境健康安全培训和考核,未参加岗位环境健康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新岗位工作。

 5.1.7 复工人员环境健康安全培训人员因病假、事假、产假、临时借用等原因离开岗位 3 个月(含 3 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按 5.1.6 条款实施。

 5.1.8 环境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环境健康安全培训:

 5.1.8.1 获取相关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年审

 5.1.8.2 每年接受不少于 40 小时以上环境安全相关内容知识培训 5.1.9 中高层环境健康安全教育:通过聘请老师培训、例会、学习公司文件资料等方式学习公司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知识。

 5.1.10 各部门管理人员环境健康安全培训 5.1.10.1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参加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和部门组织的环境健康安全培训。

 5.1.10.2 内容包括:

 ? ? 部门适用的国家和地方的环境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 ? 公司主要的环境安全管理程序、规定; ? ? 公司和部门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 ? ? 消防常识及其他应急措施; ? ? 典型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 ? ? 管理人员的环境健康安全职责; ? ? 本部门主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概况 ? ? 本部门主要的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操作规定; ? ? 部门内主要的危险区域、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及安全隐患岗位; ? ? 本部门常见事故案例培训,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等。

 5.1.10.3 由作业员晋升为管理人员的,应参加环境健康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晋升。

 5.1.11 安全主任教育培训 公司根据《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要求,分批委派相关人员参加有教育培训资格机构的培训,确定相关资格,参加公司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及教育。

 5.1.12 义务消防员教育培训 公司根据生产及其它活动需求,每年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灭火知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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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和演练。

 5.1.13 环境健康安全内审员培训 5.1.13.1 后勤服务部组织环境健康安全内部审核人员培训,各部门派人参加。

 5.1.13.2 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经环境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批准同意后可以参加环境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审工作。

 5.1.14 急救人员的培训 5.3.14.1 公司邀请外部人员定期来我司对急救人员进行培训。

 5.3.14.2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急救人员由管理部予以公布,在紧急情况发生后可以从事急救工作。

 5.1.15 外来人员的教育 5.1.15.1 凡进入公司的外部人员,在办理入厂手续时,保安应按照《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指导书》的要求,提醒外来人员,向其宣传公司环境健康安全方针、基本要求等内容; 5.1.15.2 进入公司范围内的合同方(包括施工人员)应接受后勤服务部统一对其进行的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 ? 所在范围内主要的危险区域、安全注意事项; ? ? 所在范围内的可能紧急情况及预防措施; ? ? 自救逃生的路线及方法; ? ?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 ? 动火作业要求; ? ? 临时用电要求; ? ? 密闭空间作业要求; ? ? 高处作业要求; ? ? 废弃物处理要求等 5.2 培训效果评估 5.2.1 培训效果评估应按照如下要求实施:

 5.2.1.1 新员工公司级培训、部门级培训、班组级培训采取口试、笔试、实际操作评估等方式进行考评,考评不需要记录。

 5.2.1.2 外部培训以及专题培训应填写《培训评估表》,作为对培训效果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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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培训实施部门可根据不同的培训课程选择相应的评估种类和培训效果评估方式,并将评估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2.3 每年年底,后勤服务部负责组织对年度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对下一年度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5.3 培训记录管理 5.3.1 以上培训实施后应填写《培训签到表》,并保存好培训记录。

 5.3.2 做好培训记录是各部门、参训人员和培训组织者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由各部门暂为保存的培训记录由各部门于每年年底统一交人力资源部保存,各部门不得私自销毁或丢弃。

 5.3.3 培训记录的维护与修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6.参考文件 6.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令第 20 号 )

 6.2《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6.3《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6.4《劳动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 6.5《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7.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