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利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投入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科研经费的来源
(一)由上级政府部门、有关科技基金委员会随项目下达的研经费。
(二)由其它委托、合作、协作单位或个人指定转拨给有关课题的经费。
(三)公司自筹科研基金。
第二条
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时间范围:科研经费支出的时间范围仅限于从立题当年始至结题当年止。立题前和结题后的支出原则上不能在该课题经费中报销。
(二)支出类别:
1、课题涉及的调研、采集和收集材料(资料)费
2、开发样机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材料、药品费以及原设备的改造、加工、维修费等。
3、开发样机试验的测试费。
4、样机开必需的试验场所使用费、劳务费和协作费。
5、科研所需的差旅费。
6、与国内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开发的协作费用。
7、申请专利所需费用,科研总结报告,学术论文的印刷费,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该课题的研究论文补贴费。
8、科研工作中不可避免造成的损失补偿费。
9、科研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所需费用。
10、科研管理费。
11、该课题的申报评审费。
第三条
科研管理费
(一)科研管理费的来源:
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按一定比例(不超过下达课题经费的 10%)一次性提取,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单独立户,统一管理。
(二)科研管理费的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科研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科研管理和产品开发活动所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
2、申报市级以上(含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费。
第四条
科研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一)科研借款。科研课题借款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并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由该课题成员借款,课题组以外人员不能借支该课题经费。
(二)技术开发学术交流会议借款。参加学术交流会议必须依据参会通知或邀请函。与课题无关的学术会议不得借支课题经费。学术交流会议借款除按《公司差旅费开支规定》审批外,还须领取《会议登记表》(会后报销时一并填好返交技术中心备案)。
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的借款和支出金额,合作开发研究课题不得超过该课题总经费的 1/3;自主开发研究课题不得超过该课题总经费的 1/2。
(三)经费报销。为节省科研支出,杜绝浪费,科研经费的开支除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外,科研经费报销坚决执行"2+1"审核制度,即先由技术中心主任审核登记,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1、论文版面费和专利申请费的报销。课题立项后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本课题有关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获得公布,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可以在科研课题经费中报销,与课题无关的论文版面费不准在该课题经费中报销。
2、课题申报评审费的报销。科研课题申报应缴纳一定数额的评审费。除发文单位有明确规定申报评审费由单位支付外,科研课题申报评审费应先由申请人垫付,通过评审确认立项的,在经费下达后可在本课题经费中冲销。未立项的,不准以任何形式在其他科研课题经费中报销。
(四)向公司向合作单位汇出科研经费,必须是科研计划中需要的合作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研究费等。须在年初做出计划,由技术中心审核批准。
第五条
奖励与惩处
为鼓励节约,杜绝浪费,有必要根据课题的进行和完成情况对课题组采取奖励与惩处措施。
(一)研究开发奖励
为了鼓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独立各类重大科研课题、横向科研项目和企业联合协作课题,对公司当年销售 100 万元以上或一次性获资助 2 万元以上项目的主持人将给予适当的立项奖励。从该项目到位经费中提取一定数额作为项目承接人或主持人的劳务酬金,公司当年销售 500 万元以上或科研经费 2-10 万元提取 1%,公司当年销售 1000万元以上或科研经费超过 10 万元提取 5%。
(二)技术改进奖
1、发给技术改进奖的课题必须经公司技术中心组织鉴定,验收合格的,以结题形式终结课题者不发给技术改进奖。
2、技术改进奖在鉴定通过当年发放。
3、技术改进经费如项目主持人愿转入新项目使用者,70%转入新课题,15%奖励给项目组,15%作为公司科研基金。
4、如技术改进经费不愿转入新课题,则将其中 50%奖励给课题组,50%转入公司科研基金。
(三)惩处。科研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技术中心应中止或暂停该项目科研经费使用,并在以后两年内拒绝受理该项目主持人申报的各类科研课题。
1、项目下达后 3 个月未见行动,研究基地、设备、方案及研究人员不落实。
2、无充足理由不按计划进度要求进行或完成科研课题。
3、不接受或不配合科研课题检查,不及时填报规定的报表或年终总结。
4、挪用科研经费购买非科研用品或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5、课题经费暂付款超过课题经费总数的 50%,且借款时间已达到 6 个月。
6、经费使用过半,研究尚无着落,无添置设备、仪器。
7、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按合同约定足额偿还科研课题有偿使用经费的。
对中止课题的科研经费,报请分管技术副总批准后,将其转入公司科研基金。
第六条
本办法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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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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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