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基层人大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后简称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尤其是乡镇人大处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最基层,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巩固基层政权,特别是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方面有很大的作为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和治理体系建设,表彰了一批优秀县委书记,出台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中央文件。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发挥法治对国家治理体系的保障作用。县乡人大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基层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巩固党对基层的领导。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县乡人大的作用发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县乡人大体制不完善、工作不能有效开展,人民民主就难以落地生根、真正落实,我们党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就缺乏坚实的基础。从最基层最薄弱的关键环节入手,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仅对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而且对巩固党的领导,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畅通基层民意表达。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重要的民意机关。各级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乡人大代表,与最
基层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在一起,具有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民意的天然优势。基层人大代表平时通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要时通过人大机关约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反映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工作要求和意见。这样的制度安排对增进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排解负面情绪,减少社会对立,具有重要作用。
三、推动科学施政、公正司法。对同级行政、司法机关进行监督,讨论决定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县乡人大的法定权力。通过开展人大监督,组织对政府性投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进行论证听证和绩效评估,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避免个人说了算和部门利益对人民权利的侵蚀。公权受到约束,决策程序民主科学,工作失误才能减少,人民群众才会满意。
四、发挥民主示范作用。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由同级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种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授权又有监督的制度安排,与美式对抗性民主相比,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实践证明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县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人大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具有积极的民主示范作用,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