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员工作要求细则
一、不按时到岗、离岗,第一、二次批评教育,第三次扣除当日工资,第四次作辞退处理。管理员脱岗、离岗造成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任 ,学校作辞退处理。
二、不文明管理,谩骂、体罚学生被学生或家长投诉,经多次教育不改正的作辞退处理。管理员在宿舍吵闹、打架,第一、二次批评教育、经三次教育后不改正的作辞退处理。
三、值班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要求巡查宿舍,第一、二次批评教育、第三次教育后不改正的作辞退处理。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要求巡查宿舍造成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责任。
四、值班管理员不填写好值班记录,不做好交接班工作,有事要调换班时,不通知宿管处主任,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任。
五、管理员值班时发现可疑人员在宿舍周边活动或到宿舍骚扰时,不及时处理、不报告值日领导和宿管处主任,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任 。
六、管理员发现学生在规定时间不在宿舍,不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班主任,不做好情况记录,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任。
XX 县第一初级中学宿舍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