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各功能室管理使用办法整理汇总

 音乐教室管理及使用办法

  音乐教室是学生进行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素养的重要场所。为加强专用教室器材、设备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有专用的音乐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使用,制定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2、教室的所有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实行帐册管理,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3、器材、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柜定位。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4、教室内应保持整洁有序。室内保持干净、明亮,不要存放与本学科无关的物品。

 5、教育学生爱护并正确使用器材、设备。教学时要细心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

 6、器材的借还应有借还手续。除教学需要外不得随意将器材、设备外借。如确需借出,项目管理员要及时催还,如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7、及时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吹奏乐器要加强消毒卫生。

 8、学校应按课程标准和教材开足开好音乐课,使现有的设备发挥最大的效益。利用设备经常开展小型多样的艺术活动。

 2020 年 3 月

 美术教室管理及使用办法

 美术教室是学生进行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素养的重要场所。为加强专用教室器材、设备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有专用的音乐美术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使用,制定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2、教室的所有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实行帐册管理,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3、器材、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柜定位。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4、教室内应保持整洁有序。室内不要存放与本学科无关的物品。

 5、教育学生爱护并正确使用器材、设备。教学时要细心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

 6、器材的借还应有借还手续。除教学需要外不得随意将器材、设备外借。如确需借出,项目管理员要及时催还,如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7、及时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要经常检查画板、画架是否稳固,各类雕塑、画布要及时清理。

 8、器材、设备的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器材、设备应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学年盘点一次。

 9、学校应按课程标准和教材开足开好音乐、美术课,使现有的设备发挥最大的效益。利用设备经常开展小型多样的艺术活动。

  2020 年 3 月

 “班班通”设备管理及使用办法

 为了发挥“班班通”设备的重要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机整合,实现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有效转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班班通”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1、建立“班班通”设备明细帐册,做到帐物相符,配套的软件、光盘、说明书等资料应整理存档。

 2、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保障设备运转和维护,学校要开通光纤网络。

 3、“班班通”设备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班主任责任制—项目管理员责任制”的管理模式,责任到人,分层落实。要有一名校长分管“班班通”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员。

 4、管理员负责全校“班班通”设备的使用培训和维护工作,应建立维修档案,每次维修后均要记载处理情况。如确因设备硬件损坏无法修复的,应上报学校领导进行更换,同时在固定资产台账上做好更换硬件记载,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开设备,改变设备配置。

 5、保持“班班通”教室清洁,保持钢制讲台下地面的干燥和桌面、设备的整洁。建议为投影机制作专用防尘罩,每学期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投影机的清洁除尘处理。做好“班班通”设备的防潮、防静电、防雷击等工作,打雷时不使用“班班通”设备,禁开电源。

 6、班主任为“班班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为落实责任,管理员应对全校“班班通”设备编号,班主任、所在班级、设备编号一一对应,每学年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交县仪电站存档。

 7、班主任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员进行处理。如发现设备硬件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找出事故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任课教师应协助班主任做好管理工作,课前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班班通”设备。

 8、班主任要指定一名品德优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作为班级管理员,负责保管设备钥匙,配合教师开启和关闭设备,收捡遥控器、白板电子笔等工具。

 9、每学年末班级更换时,各班主任应保证“班班通”设备的完好,经管理员验收合格后上交钥匙,对交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10、“班班通”是学校进行多媒体教学和教学研究活动的重要设施,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班班通”设备接收、下载、发表、传播反动的、不健康的信息,禁止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操作。

 11、使用“班班通”设备须规范操作,课堂上要正常使用投影机及电脑设备,设备用完及时关闭(投影机停止使用灯泡熄灭三分钟后再关闭电源),不要让设备待机时间过长,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教师使用完毕后,应在规定时间关闭总电源,切忌设备运行中突然断电。学校可在设备各个按钮处粘贴流程操作的相关提示以及警示符号,配合教师规范使用。

 12、教师不得私自更改“班班通”计算机名、IP 地址、工作组及显示分辨率,不得私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教师对于需要保存的材料应建立自己的文件夹进行保存,电脑桌面与C 盘上不保存资料。光盘、移动硬盘、U 盘等移动存储设备需经杀毒后方可使用。

 13、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和安全教育。要保持各设备的清洁,严禁在讲台、黑板、白板上乱涂乱写。注意用电安全,避免用湿抹布直接擦洗设备,以免电器短路。教师不

 得擅自允许学生单独使用“班班通”,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投影机等设备。

 14、“班班通”的所有设备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学校应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将“班班通”检查评比列入班级常规检查。如发生故意损坏或丢失“班班通”设备的情况,按规定赔偿。

 计算机教室管理及使用办法

  计算机教室是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学、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管理员建立计算机教室设备明细帐册,做到帐物相符,配套的软件、光盘、说明书等资料应整理存档。

 2、学校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保障设备运转和维护,学校要开通光钎网络。

 3、学校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计算机教室,至少配备一名的专(兼)职管理员,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

 4、管理员必须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维护能力,备有必要的计算机维修保养工具和软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应建立计算机档案,记载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如确因电脑硬件损坏无法修复的,应上报学校领导进行更换,同时在固定资产台账上做好更换硬件记载,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开设备。

 5、严禁将零食及饮料等带入教室,严禁乱丢垃圾、杂物,管理员负责每天组织学生打扫,共同维护教室整洁卫生。建议为计算机制作专用防尘布,每学期做好计算机的清洁除尘。

 6、教室要有防火、防盗、防潮湿、防雷电保护措施,要经常对室内配电箱、配电线缆、电源插座及系统安全接地等关键部位进行认真检查,杜绝人身触电、电路火灾、电器火灾等严重事故发生。

 7、管理员应对计算机张贴编号,编制学生上机花名册,教育学生进入计算机教室要有秩序、保持安静、对号入座,遵守学生上机守则。学生开机前认真检查计算机设备有无问题,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后及时关机。应制定计算机使用情况登记册,一机一册,学生上机时如实填写。

 8、教导学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害社会和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9、按现行教材开好开足信息技术课,做到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

 10、计算机教室的所有设备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学校应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如发生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和安全教育。要保持各设备的清洁,严禁在桌子、墙壁、设备上乱涂乱画。指导学生熟悉正确操作、使用方法,遇有险情要能及时、准确作出反应并做出妥善处理。

 教师电子备课室管理及使用办法

 电子备课室是供教师进行网上备课、科研及其它学习交流的场所,是教师实现使用现代化教育手段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管理员建立电子备课室设备明细帐册,做到帐物相符,配套的软件、光盘、说明书等资料应整理存档。

 2、学校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保障设备运转和维护,学校要开通光钎网络。

 3、管理员下班时关好门窗,关闭设备电源、电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设备维护由学校管理员负责,应建立使用档案,记载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如确因电脑硬件损坏无法修复的,应上报学校领导进行更换,同时在固定资产台账上做好更换硬件记载,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开设备。

 5、教师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正常关闭系统及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6、教师在电子备课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聊天谈话影响他人。应自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在室内吸烟。

 7、电子备课室仅作教师备课、制作课件及学习之用,不得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等与教学无关之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害社会的信息。

 8、教师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名、IP 地址、工作组及显示分辨率,不得私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教师对于需要保存的材料应建立自己的文件夹进行保存,电脑桌面与 C 盘上不保存资料。光盘、移动硬盘、U 盘等移动存储设备需经杀毒后方可使用。

 9、学校每学期应对教师电子备课进行检查评价。对教师所搜集的教学素材、制作的优秀教案和课件进行存储,建有校园网站的学校应将优秀教案及课件上传至校园网,生成本地本校教学资源库。

 10、电子备课室的所有设备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学校应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如发生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小学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是全面实施教学大纲、开展实验探究、开发学生智力和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地。为了加强和规范小学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的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学校教学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各中小学都必须重视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把它列入常规教学工作管理,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保障设备运转和维护。

 2、管理员要确保实验用房,实验室、仪器室应保持桌面、地面、仪器设备干净整洁,落实切实可行的实验室规则,并做到各项规章制度上墙。落实中小学校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毒、防水、防化学药品危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实验教学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实验安全事故发生。

 3、实验员要相对稳定,做到四懂(对所管仪器要懂性能、懂用途、懂操作、懂维修保养),三熟悉(熟悉实验教学进度、熟悉实验操作、熟悉教学仪器管理使用规章制度)。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遇到突发事件时做好急救工作。

 4、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教学仪器资料档案,使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实验仪器购置管理,落实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计划、采购、到货验收、登记入帐等管理要求。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

 5、学校要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及教材要求配备教学仪器。每学年末,实验员对照仪器配备目录清点仪器,进行实物盘点,并提出下一年度拟配仪器的计划(包括仪器的品种、规格、数量),经学校研究确定后

 报县仪电站审核并上报教育局领导审批,由县仪电站汇总全县各校仪器补充计划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6、落实仪器室管理制度,加强仪器存放和保养的管理。所有仪器设备都要统一编号,张帖标签;存放要做到科学分类,整齐美观,陈列有序,取用有序。化学危险品与剧毒品应有专室、专柜安全存放,采取双人双锁,领用应有详细记录。每次用毕仪器,都要对仪器及其零附件进行检查,做好保养、清洁工作,如有损坏,要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各类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落实设备借用制度。教学仪器设备专供实验教学、实验研究、课外科技活动使用,不准非教学使用。教学仪器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实验教师要认真清点归还的仪器设备,并进行必要的检验、整理、复位。对实验用的化学药品、材料和其它低值易耗品,都必须实行领用登记制度,杜绝流失现象发生。

 8、落实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学生在实验时,不慎损坏仪器,应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查实有意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授课教师和实验员在教学中不慎损坏仪器,应据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可做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玩忽职守造成仪器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9、落实设备报废审批制度。凡失去使用价值和已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由实验员填写仪器报废报告单,经分管校长审定签字后,报校长批准,做好销帐工作。教学仪器应每学期盘点一次。

 10、各学校要围绕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落实对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开课、实验教学准备和教师演示实验目标、学生分组实验目标的要求,认真完成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教学,开展第二课堂和课外科技活动,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11、学校教学计划应制定有实验教学总计划和分学期教学计划。备课组根据新课程标准、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出本学科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员按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师申请,提前作好实验准备,积级配合实验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12、严格执行“实验通知单”制度。备课组长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授课教师应提前 1-2天,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 2-3 天书面通知实验员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做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一个年级实验结束后,实验员应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并做好记录。

 13、各学校要按现行教材开好开足实验课,确保实验完成率,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科学思维意识,使学生理解实验理论和掌握实验技能。学校教务处、备课组每学期都要对实验开出率进行统计,作为检查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14、加强实验操作的考试考核工作。实验操作考试着重加强对学生实验原理、实验能力和技能进行考核。加强对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考核,督促教师提高教学仪器使用率。

 15、实验室档案资料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档案资料分实验教学资料和仪器设备管理资料两部分。实验教学管理资料包括:实验计划、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记录单、实验报告单和实验教学的各种表格、论文、杂志等;实验仪器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包括:各种帐、卡、册、使用说明书、报损报废单、维修单和盘点表等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守则、岗位职责及实验仪器器材技术资料等。所有档案资料应在年末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分类、装订成册、装盒存放。教学仪器设备登记清册应交学校总务部门一份,其他资料可由实验员保存。

 图书馆( ( 室) ) 管理及使用办法

  图书馆(室)是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构。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加强中小学图书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图书室教育、传递信息与开发智力资源等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应有专用的图书馆(室)、阅览室,要安排一名副校长分管图书馆(室)工作,根据学校实际,配备专(兼)职图书管理员,并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图书管理员要求懂专业知识、有敬业精神。学校应将图书管理员纳入教学人员的管理,参加平时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图书管理员在评优选先、课时补贴等方面应与教学人员同等对待。

 2、图书馆(室)要建立健全登记、借阅、阅览、丢失、损坏赔偿、剔除等规章制度以及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注意保持图书馆(室)的整齐规范和清洁卫生,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书刊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蛀、防尘等工作。

 3、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各中小学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添置图书,同时对图书进行必要的剔旧更新,以保证图书的质量。

 4、图书馆(室)要建立图书登记册。图书登记册包括总登记册、图书分类登记册两种帐目(其中,图书总登记册一式

 二份,交学校总务处一份,图书馆(室)自留一份)。图书登记册作为学校财产帐,要妥善保管,并做到帐物相符。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装备电子图书阅览室并应用计算机管理图书,提高图书馆(室)建设、管理水平。

 5、学校藏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并按分类顺序排架,做到存取方便、干净整洁。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图书室应设有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有条件的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室应设有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阅览室报纸每月装订成册,期刊杂志每学期(或季度)装订成册。新购的书刊应及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

 6、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图书室开放时间,以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借阅图书。学生阅览室应保证每周开放 10学时以上,图书管理员要作好相关记载。

 7、图书馆(室)要按时张贴报纸,经常推荐新书,及时提供教学参考资料,解答师生咨询。

 8、图书馆(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资料教育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选择和读书方法,以及图书馆道德与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

 9、图书馆(室)要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丢失损毁的图书应进行注销登记。各学校应根据实际确定剔旧原则,提高藏书质量、调整藏书结构。

 体育器材设备管理及使用办法

  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为加强学校体育器材设备及户外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体育器材室的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必须有项目管理员负责管理、使用,制定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2、体育器材室的所有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实行帐册管理,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3、器材、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柜定位。器材室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4、器材室及室内活动场应保持整洁有序,不要存放与本学科无关的物品。

  5、学校要指导师生正确使用并教育学生爱护各种器材、设施。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在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体育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器材的借还必须有借还手续。除教学需要外不得随意将器材、设备外借。如确需借出,项目管理员要及时催还,如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器材、设备。

 7、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项目管理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8、认真做好各类器材、设施的除锈、润滑等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及时清理跑道及器械上的异物,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9、建立户外器材、设施安全检查责任制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校每月至少一次对户外体育器材进行如接头、螺丝是否松动、焊接是否牢固、查看锈蚀程度等为内容的安全检查,并在检查后填写体育器材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教育教学装备验收、盘点制度

  1、学校应认真组织教育教学装备的采购验收工作,单次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采购验收由学校专职负责现代教学技术工作的中层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单次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采购验收由分管副校长和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单次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采购验收由学校校长和相关管理人员负责。采购验收人员在认定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数量和验收单一致时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履行验收手续。

 2、验收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将学校自留的验收单再复印两份,一份交装备管理人员做分类明细帐即实物明细帐,另一份交财务人员记教育教学装备财产总帐,原件由主管处室保管记教育教学装备分类总帐。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实物入库,七个自然日之内完成做帐。

 3、学校教育教学装备管理人员对上级调拨、采购或学校自购教学仪器(含标本、模型、挂图、玻皿、药品)每学期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点仪器可在期末总复习阶段由学校学科教研组组织进行。

 4、盘点后应及时填报盘点表并将盘点表制成电子表格,分别将电子盘点表、相关人员签字后的纸质盘点表存实验(器材保管)室、报学校财务、报县教学仪器电教站存档。

 5、盘点必须做到认真仔细,不得乱盘、漏盘,并及时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若有短少应及时查清原因并进行处理,对于自然耗损或不能维修的仪器应按报损手续要求进行,对需要维修、保养的仪器应及时制定维修、保养

 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装备能正常使用。

 6、盘点后,对照最新颁布的配备标准,差缺情况应及时编制补充,更新计划,报学校批准后,报县仪器站统一订货、采购。

 仪器(器材)室管理制度

  l、学校对上级调拨、采购或学校自购的教学仪器、器材、设备(含标本、模型、药品、挂图等,下同)必须及时认真验收,及时入库、做帐。做到实验室有分类明细帐,分管处室有分类总帐,财务上有教育教学装备总帐相关科目。分类明细帐应包括仪器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还要随时登记每件仪器的进出时间、来源、去向、凭证号码、顺序编号和存放位置。仪器编号应和教育部颁、省教育厅颁发的新的教学仪器配备目录一致。分类总帐要求准确记载每大类仪器的金额和全校仪器总金额,还要反映出每年的变化情况。学校总务会计总帐中要设教育装备总帐相关科目,也要及时反映出每年的变化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仪器、器材应有专室存放,并科学地摆放在仪器橱中,做到陈列整齐、取用方便、科学合理。橱外应标明仪器类别、编号、名称和数量。组合仪器要单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

  3、化学药品应和其它仪器分室保管。剧毒及危险药品应按不同性能进行专门管理,妥善存放在专库、专柜中,实行双人双锁保管,严格领用登记手续,严格控制发放量,剩余部分应及时收回。

  4、仪器、器材储藏室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干燥,有排污设施。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尘、防毒、防冻、防震)。

  5、教育教学活动需要仪器、器材、设备,必须提前通知相应管理人员做好准备,要及时办理借用、归还手续。仪器、

 器材、设备管理人员验收归还仪器时,发现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报损或赔偿)。

 6、对确属不能修复的仪器、器材、设备报损,必须严格履行报损手续。报损应严格履行报损手续,低值易耗品和单件价值在一百元以下的教育教学装备,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报损;单件价值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教育教学装备,需经分管副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报损;单件价值在一千元以上的教育教学装备需经校长同意,报县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

 7、教学仪器、器材、设备仅供本校教学使用,一般不得借与外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如发现损坏,应照价赔偿。

  8、仪器(器材)室要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种技术文件,如实验室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线路、图纸、化学配方、技术标准等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

 9、学期结束,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教育教学装备清查盘点工作,盘点后应及时填报盘点表并将盘点表制成电子表格,分别将电子盘点表、相关人员签字后的纸质盘点表存仪器(器材保管)室、报学校财务、报县教学仪器电教站存档。对需要维修、保养的仪器、器材应采取措施及时维修保养。

  10、实验室、仪器(器材)室严禁进行其它活动,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教育教学装备报损、赔偿制度

  1、教育教学装备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教师、学生)在保管使用教育教学装备时,应认真阅读教育教学装备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教育教学装备,爱护教育教学设备,延长教育教学装备使用寿命,保管使用教育教学装备时,发现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报损或赔偿)。

 2、使用的教育教学装备若属操作正确而损坏的,经老师核实后可按报损处理。报损应严格履行报损手续,低值易耗品和单件价值在一百元以下的教育教学装备,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报损;单件价值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教育教学装备,需经分管副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报损;单件价值在一千元以上的教育教学装备需经校长同意,报县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

 3、学生使用教育教学装备过程中,不按教育教学装备说明书,不听教师指导违规操作而损坏了教育教学装备,教师可责成当事人赔偿。任课教师不对学生加以指导,任学生所为而造成的损坏,由任课教师赔偿。

 4、科任教师借出的教育教学装备,非课堂上损坏和遗失的要酌情赔偿。

 5、在采购验收环节,不认真组识验收而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数量短缺,除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外,验收人员还需承担 30%—100%的经济责任。

 6、使用教育教学装备有损坏,归还时管理人员不认真验收而事后发现损坏时,由管理人员赔偿。

 7、对学生盗窃教育教学装备的,除应追回教育教学装备外,还应按教育教学装备价格三倍以下处罚,同时给予批评教育。

 8、教育教学装备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要在办理好移交手续后进行,如果移交教育教学装备有短缺,学校追查原因,对责任人应作出纪律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