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延长设备使用周期,以确保满足其生产过程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所用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监督管理与增置设备的购置审批与验收; 3.2 设备科负责对生产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的日常管理。
4 程序要求 4.1 所需设备的购置应由使用单位向公司写出书面申请,并写明购置原因、用途,经设备部审核询价后,报总经理批准。
4.2 综合办根据提供的设备型号、数量、用途,本着“货比三家”、“优质低价”的原则,确定设备价格,按照核实的数量、型号、产地进行采购。
4.3 设备到使用单位后验收应由设备部、使用单位一起验收,根据设备装箱清单检查附件、零配件、专用工具、铭牌标准等是否相符,质量、数量全部符合要求后,在如实填写开箱验收单办理有关手续,方能入库或安装,对于个体 5000元以上的设备或配件,没有设备部专业人员的验收单,财务不允许入帐。
4.4 对技术改造设备安装,应由设备科负责联系设备厂家进行整个安装过程 的组织、监督、服务;设备部负责安装过程的监控、督导、验收,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4.5 对引进生产设备的安装,应由设备部组织人员,负责整个安装过程的组织、监督、服务。
4.6 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过运转试验,进行记录符合要求后,由设备部会同其它
有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编号、入帐、记帐等手续。
4.7 各使用单位做到使用好、管理好、维修好设备,设备部做到设备使用过程管理的监督、服务工作。
4.8 各使用单位应明确设备管理人,设备科制定出设备维护、保养以及大、中、小修的周期和月度、年度检修计划。
4.9 公司成立设备检查小组,量化考核指标,每月不少于两次,整改及奖罚兑现情况记录齐全。
4.10 每年 12 月 25 日前制定出下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每月 25 号前制定出下月的设备维护计划,并上报设备部审核批准。
4.11 设备大、中、修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大、中、修后应由本单位设备主管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4.12 设备的使用原则是操作人负责操作和现场维护,交接班表要有设备运行情况记录,不允许私自转借,迁移损失,买卖或随意处理。
4.13 设备操作人员应遵守五项纪律。
4.13.1 凭证操作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4.13.2 经常保持设备整洁,按规定加(换)润滑油; 4.13.3 实行定人定机,正确使用设备,详细记录班前班后发现的问题,发现设 备有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或向设备主管部门报修; 4.13.4 管好工具和附件不损坏,不丢失,定置存放; 4.13.5 发现故障应停机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本单位设备主管安排人员检修。
4.14 设备维护保养应遵守四项要求。
4.14.1 整齐—工具、工件、附件要整齐、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路线管道要完
整; 4.14.2 清洁—设备的内外要清洁,无油污、无碰伤、无滴漏、无污物等现象; 4.14.3 润滑—按时加(换)润滑油,油质标号要正确,油具、油标、油毡、油线清洁齐全; 4.14.4 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作规程,精心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15 设备的每次保养、维护后要作好记录存档。
4.16 各使用单位必须落实《月设备维修计划》中的内容,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标准,有检查,有记录。
4.17 各单位在实施设备的维修计划时,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人员、定时间),检修前一定要经过核实、讨论,如本单位不具备检修条件,不可草率施工,要书面报告设备部,申请技术支持。
4.18 设备检修后,要做到工完场清,认真填写维修记录。
4.19 常规设备的管理应遵守五项要求。
4.19.1 设备润滑要求,设备润滑是设备维护保养的一个重点工作,润滑的好坏直接影响设备的使用寿命,各使用单位维修人员,必须随时随地监控设备的润 滑状态,认真贯彻设备的润滑制度的落实情况; 4.19.2 锅炉等压力容器行运要求,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定期检验,在允许的压力和温度范围内使用,禁止超温超压,压力容器的表计、预警系统运行可靠,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交接,运行记录清楚; 4.19.3 仪表管理要求,各生产单位的仪表都要指定专人负责,设立卡片,做好记录,定期检查,保持仪表的灵敏度,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19.4 电机管理要求,各生产单位的电机每台都应建立卡片,做到帐卡相符,新购电机及时入帐,报废电机也要及时销帐,电工要经常巡检车间电机运转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修理,同时要将维修的情况填写入卡; 4.19.5 配电室是用电设备的枢纽,应经常保持完好和最佳运行状态,严禁带病运行,对于配电室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定期测试,每个电工应做到“四懂” “三好” “四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设备要用好、管好、维修好;会操作、会保养、会检修、会排除故障); 4.20 设备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要完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及时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调查上报工作,禁火区内严禁烟火,消防器材管理落实到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移作它用。
4.21 设备的进、出调拨必须经过设备部认可,按照集团设备调拨程序要求,方可办理调拨手续;各使用单位设备的内部移动,必须经设备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4.22 设备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书面申请,由设备部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对 设备进行详细的鉴定;报废的设备应从批准日起,由设备部和使用单位会同财务部门财产管理人员,注销档案号和台帐。
4.23 设备档案的管理,主要的生产设备必须按装箱单有图纸、说明书、合格证、订购合同等原始凭证,设备的安装、改造、工艺革新等竣工验收后,必须将所有资料及图纸全部移交设备部存档;对借阅的技术档案,不得私自拆散或在上面涂改。
4.24 技术资料的保密,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数据、人力资源配置,各类管理软件,属公司所有,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泄露或向第三者转供。
4.25 设备部对各使用单位的设备运行情况、每月不定期进行抽查,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26 设备部对各单位设备操作工的技能定期进行考核。
4.27 年终前,设备部对各使用单位的设备综合管理能力,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价。
4.28 设备部每月出《设备月报》一期,向公司通报设备维护保养的管理状态并进行考核。
4.29 维修计划完成率、工艺指标合格率,依照《公司现场、设备及安全管理考核标准》中的设备管理考核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