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党日制度-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主题党日制度| | 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主题党日制度第1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108届6中全会精神,进 1 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适应范围为市政协机关各党支部。

 第 3 条每个月的最后 1 个有效工作日,原则上固定作为主题党日时间(遇重要工作冲突等特殊情况可在当月内向前调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展开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分党小组进行。第 4 条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支部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或以其他适合方式参加。

 第 5 条党支部主题党日要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期性、原则性、战役性,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推动“两学 1 做”常态化、制度化,与落实“3 会 1 课”制度,与党员平常教育管理有机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1.展开学习交换活动。约请党的报告员,围绕学习党的理论线路方针政策,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本地本单位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等展开报告和宣讲。结合政治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党员展开读书交换活动,采取参观革命记念地、播放红色经典影视作品等情势,组织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展开谈心谈话活动。采取“1 对 1”或集体恳谈等方式,加强党员之间思想交换。党支部书记每一年最少和每名党员展开 1 次以上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每一年最少组织党员相互之间展开 1 次谈心谈话活动。

 3.展开访问慰劳活动。结合每一年“71”、春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展开访问慰劳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

 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4.展开志愿服务活动。展开许诺践诺、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等活动,组织党员为大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5.展开扶贫帮困活动。组织党员深入贫困地区或贫困家庭,采取结对帮扶、自愿捐助等方式,关心帮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和贫困户。原则上,每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最少结对帮扶 1个贫困对象。

 6.展开“重温入党誓辞、重述入党志愿、重访入党带路人”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辞、重述入党志愿、重访入党带路人,相互交换心得体会,相互帮助提示,共同勉励做合格党员。

 7.展开建言献策活动。组织党员围绕党支部年度工作、中心任务、本身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建言献策。党员每半年要向党组织提 1条以上的公道化意见或建议。

 8.展开党风带民风活动。组织党员带头展开移风易俗、环境卫生整治、尊师重教等活动,推动良好民风的构成。

 第 6 条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党支部要切实抓好主题党日的组织实行和纪实管理,主题党日展开情况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报备 1次。老干支部可以适当简化党日活动内容和情势。

 2.强化考评考核。机关党委把展开主题党日的情况列入党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根据,无正当理由 1 年内连续 3 次或累计 6 次不参加的,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3.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1 律佩戴党徽。

 第 7 条本制度由市政协机关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