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标”视域的我国船员教育培训规范性研究


  摘要:我国船员教育培训经过多年历练,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满足国际海事组织STCW公约要求的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如果用新近发布和实施的我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来审视,可以认为我国船员教育培训的规范性已达标甚至超标。主要表现在船员培训资质获得门槛高、培训实施过程规范、监督检查制度化等方面。
  关键词:成人教育  三项国家标准  船员教育培训  规范性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以下简称“三项国标”):《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于2012年10月12日正式发布,并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教育界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1]实施“三项国标”对于建立“管办评分离制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形成新型教育管理体制具有积极意义。[2]
  “三项国标”中“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标准规定了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标准规定了成人教育培训组织特征与设立和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要求、服务评价,涉及培训组织的法人资格、保障条件、招生收费、培训教学、师资管理、过程监控等具体服务规范;“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标准规定了对成人教育培训工作专职教师和管理工作者的专业资格要求。如果用“三项国标”的视角去审视我国海员教育与培训,我们发现,我国船员教育培训完全符合标准。
  一、我国船员教育培训属于成人教育培训服务范畴
  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的基本概念术语中“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指:为满足成人学习者需求所提供的成人教育培训活动,成人指达到法定成年标准的人,我国法律规定的成年标准年龄下限为十八周岁[3]。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的基本概念术语中对“职业资格培训”、“岗位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都有明确的含义解释,并都属于成人教育培训活动。
  船员培训项目种类繁多,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按照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各类船员教育培训项目合计45项。
  船员教育培训是终身的,从职业资格证书、岗位适任证书、期满换证、职务级别提升证书变更、特殊船型岗位资格证书,到为适应新技术要求的知识更新证书、为满足新公约要求的补差证书,船员的教育培训之路没有终点。
  二、我国船员教育培训实行许可制度
  我国船员教育与培训由交通运输部主管,由国家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写道:船员培训实行许可制度,即培训机构申请并取得特定的船员培训许可,方可开展相应的船员培训业务,培训机构指“依法成立的院校、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4]。这与“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 中成人教育培训组织举办者标准:“举办者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一致,这就从源头上避免了船员教育培训市场的混乱。《船员管理规则》中还写道:“船员应当在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完成规定项目的船员培训。”由于船员培训实施考教分离,培训机构只是根据交通部发布的培训大纲和考试要求,负责培训教学,考试、发证由国家海事局委托各级海事管理机构通过联网管理平台实施归口管理,学员如果不在具有《船员培训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则没有报名考试的资格,更谈不上获得证书。
  三、我国船员教育培训办学条件门槛高
  1.场地、设施、设备要求
  培训机构要有符合交通运输部按照国际公约规定的与培训类别和项目相匹配的具体技术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对于不同的培训项目有不同的场地设备要求,对教(实训)室用房、多媒体设施、消防安全通道、实训实操设备、教学模拟器等等设施、设备的规格和数量分别作了详细地规定。其中用于实操的模拟器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市场价格不菲,没有大量的资金投入,不可能获得培训项目资质。这就自然排除了大部分没有办学投资实力的中介咨询公司申请培训机构资质。
  2.培训师资要求
  培训机构要有与培训类别和项目相匹配的具体技术要求的教学人员,教学人员中理论教师、实训教师的人数以及师生比有明确的配比要求,教学人员具有航海专业学历要求的同时还要具有船上职务及工作经历,即所谓双师型教学工作者,并且要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并通过评估、考试,取得相应证明。同时还要有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和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包括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发证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都要不仅具有航海专业学历要求,还得熟悉相关法规,熟悉所管理的培训项目;能够熟练操作所管理的设施、设备。这与“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标准中成人教育培训工作具有专业资格的要求完全相符。
  3.管理制度要求
  培训机构要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学员管理制度、教学人员管理制度、培训课程设置制度、培训证明发放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要有健全的安全防护制度,包括人身安全防护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要有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并要通过审核机构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质量控制体系一般依据ISO9000,IS9001质量标准来建立,该体系须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规定和沟通,须建立系列文件化程序,对与培训相关的工作流程进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明确规定,通过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运行的验核,是培训机构获得培训项目资质批准的必备条件。
  以上几条办学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为船员教育培训的规范化运行扫清了障碍,使只专注于盈利而条件又不具备者望而生畏。目前在国家海事局注册在案的船员教育培训机构全国约100家,多数为航海教育院校(本科、高职、中职学校层级不等),也有部分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业办学。培训机构的信誉和质量皆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