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类专业的网络化学习策略
摘 要:在分析网络化学习策略的基础上,研究政法类专业的特点,探寻切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政法类专业课程体系及教学设计,成为政法类专业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系统地对网络化学习策略的侧重点,政法类课程体系建设的重点、政法专业课程教学设计的要点进行分析,旨在对政法类专业类课程教学改革进行积极的理论探索。
关键词:网络化;学习策略;政法类专业;课程体系;教学设计
一、网络化学习策略概述
网络化学习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互联网拥有十分庞杂的信息,如何高效地进行网络化学习是我们经常关注的问题。一般说来网络化学习就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利用个人计算机进行学习的一种方式。目前网络化学习的方式主要有讲授型、个别辅导、讨论学习、探索学习和协作学习等几种学习方式。当然在实际的教学中,往往不是单独采取单一的方式,而是两种或多种方式结合使用。然而在网络化学习中,有效地获取某一知识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调控自己的学习行为,是需要策略的。那么运用网络化学习策略,需要我们注重哪些方面呢?
(一)注重问题解决。进行网络化学习时,学习者在教师给定主题后,在分析主题的基础上从网络上搜集相关资料,解决相关问题。在网络化学习中,知识的掌握不单是能够记住和理解,而是能够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注重情感交流。情感的交流是学习者用以集中和维持注意、控制焦虑、有效使用时间。师生间的良好感情有利于促进“个人关于自己的认知过程的知识和调节这些过程的能力”。
(三)注重信息反馈。反馈包括自我反馈和他人反馈,要注意运用这两种反馈来检验和强化。网络为网上学习者提供了很多有用的通讯手段,E-mail可以发送邮件,BBS、Internet和QQ等能实现多人同时交流。这些反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学习者通过这些通讯方式可以彼此交流学习体会,共同探讨疑难问题。其他学习者的反馈也应该作为有效的学习策略加以采用。
二、基于网络化学习策略的政法类课程体系建设
要依据网络化学习策略,政法类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政法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突出重点、强化优势、办出特色的原则,形成以应用法律教育为主,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相互交融与促进的专业结构。
(一)要体现行业优势。政法类课程体系建设,要体现政法类专业的优势,形成与政法类岗位需要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坚持服务依托政法优势与深化教育教学及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相结合,努力与政法行业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动共赢、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真正体现政法类专业教育特色。
(二)要主动服务社会。要增强主动服务社会的意识,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社会影响力,创造适宜的发展环境。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贡献求发展,围绕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高层次管理人才、法律职业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四支队伍的建设,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及应用法学研究,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和信息服务。
(三)要加强工作实践。由于受传统观念、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影响,政法类的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因此紧紧围绕政法类人才培养的特点;围绕着工学结合的人才模式,突出强调的是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重点解决好“教学做”一体化这一核心性、关键性问题,尤其是结合我们政法类与高职理工类人才培养模式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点、共性点,研究借鉴理工类高职教育教学所取得的经验,以突破传统的法律及文科类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打破常规,重点解决好政法类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一致性、教学做一体化这多年难以解决的问题。
(四)要不断推进课程改革。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坚持职业需求逆向分析的原则,重点根据政法行业或岗位群所需基本职业素质与能力,开发适合专业群建设的共性技术知识能力模块,开发适合专业特有的、以职业为本位的知识能力模块;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抓核心课程、建设精品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教材建设,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校本教材、实训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五)要配套建立实训基地。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解决高技能人才培养“瓶颈”的关键措施。校企合作、校内外结合作为一种新型的实践教育模式。坚持以“校内模拟,校外实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多年困扰政法类实践教学基地的问题,以开发建立模拟仿真实践教学环境为突破点,先解决从无到有,现着力探索解决实践教学基地的重构整合与利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大力建设满足各专业顶岗实习需求的实习基地,并将教学实训基地与学生就业基地相互结合,同步建设,逐步形成了实境、实训、顶岗实习和就业一体化的新路子。
(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围绕强化质量意识,并通过规范教师教学、课堂管理、学业指导、学业警告;建立课堂教学评价平台、研发建立了专业学习资源平台、增聘老专家充实教学督导队伍等措施,加强了对教学和学习过程的静态与动态的双重管理与监控。进一步完善了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随机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教学检查制度。还要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要重视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定期听取用人单位对实习生或毕业生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价;要着力于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证书”的获取率与获取质量。
三、基于网络化学习策略的政法类课程设计的优化
依据网络化学习策略,根据政法类专业特点。如何让从具体的问题入手,让学习者到现实世界的真实环境中,通过获取直接经验来学习,不是仅仅聆听别人(例如教师)关于这种经验的介绍和讲解通过解决具体的问题来达到获取知识的目的。那么我们如何对课程设计进行优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充分利用在线平台。通过教育在线平台,可分别或同时在课程论坛、课程网页和多媒体资源展示区实施基于课题情境的理论课程网上教学设计。一是设置课程论坛。教师可以在课程论坛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发起有关教学重点难点的主题帖,适当提供教学素材和课题背景,导出关键词,引导学生通过论坛讨论跟帖的方式参与知识解读和问题评价。在这种师生互动的操作模式中,教师要对讨论进行持续的引导和控制,让学生积极参与论坛的讨论。学生的表现可以作为教师检验教学效果和完善教学过程的重要依据。二是设置教学栏目。教师可以在课程网页上设置相关教学栏目,在栏目内以时间为序或以教学内容为序,分设若干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即为课题标题。根据不同能力层次和标准,建立不同文件,在文件中确定相应的实际内容,包括情境创设、知识要点、识记、理解和运用不同层次。这样便于学员学习知识的系统性。三是制作多媒体课件。教师可以把教学内容制作成多媒体课件上传到学习平台上,并且以友好的界面、合理的设计、快捷的操作,方便学生使用。学生在线学习多媒体课件能更加明确、清楚地识记、理解和运用知识。
(二)认真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律师资格证书是国家对从事律师职业的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如现已将国家保安员职业标准、市高级人民法院录用书记员的考核标准与要求、保险代理岗位技能和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内容等与相关课程置换,将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切实改进实践教学环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专业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工作。
(三)进行多元化评价。学习效果评价设计包括自主学习评价、协作学习评价和意义建构的评价。自主学习评价和小组学习评析是过程评价,强化练习设计根据自主学习评价和小组学习评价的结果,设计一定的强化练习,一方面加深学习者正确的认识,另一方面纠正其错误认识。
(四)指导合作教学。合作学习有助于学习者通过与其他学习者的协作一方面对共识达到增强的效果;另一方面对分歧通过讨论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教师在教学设计时,学习者在进入自主学习阶段之后,要培养与别人合作学习的意识,提高自我探究能力。
基金项目:
钦州学院教改项目《政法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职能能力拓展互动的研究与实践——基于网络化学习策略》(2011XJJG-B04)
参考文献:
[1]彭太乐.基于Internet网络平台的学习策略研究[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韦忠良.网络环境下如何引导大学生自主学习之研究[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作者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学院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