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学的角度谈体育教学原则的活动特点


  摘 要:教学原则是根据教育教学目的,反映教学规律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与基本要求,也是教学实践的先导。所以,教学原则的范围和界限,有赖于确定统一的划分标准。搞清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规则、原理之间的关系和区别,才能明确他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才能正确制定适宜体育课教学特点的教学方法,从而达到体育教学的目的。
  关键词:教学原则;教学规律;教学原理;体育教学
  1、教学原则的起源与概念
  人类在社会活动中必然有一定的目的和追求,要想使自己的活动取得成效,就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原则越多说明活动越复杂,教学原则来源于教学活动、来源于对教学规律的认识,它是教学活动中师生教学活动表现出来的。教学原则是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反映,是教学实践中产生的,又是教学的一个过程。
  2、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规则、原理的关系
  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积极自觉地学习和加速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多方面素质全面提高,使他们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
  教的同时以规律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原则,教师以这些原则为指导使自己的教学与规律相符。因此,需要明确教学规律、原则、原理之间的关系。
  教学规律是客观存在于我们意识之外的东西,不论被反映与否,如何反映,如何表述,它都客观的存在。而是通过教学原理来反映。换言之,它不直接取决于教学规律,而是取决于对教学规律的整体认识。由于人们对客观教学规律的认识不同,在同一条规律面前也可提出不同的原则。如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这是规律,客观地存在着,但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想,就可提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如思想性与科学性统一,理论联系实际,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学习主动性结合等既是教学原则,又是教学原理,也可以视作教学规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教学原则是教学规律的反映,教学原则是指导教学的一般原理。但是,这毕竟不是由于他们是同一概念,而是在这一场合下,教育、教学目的,对教学客观规律的认识与客观规律之间取得了或基本上取得了一致的缘故。事实上这样的情况是很少的,大量的是这三者互不一致。即使这三者在总的方向上相一致时,彼此也大都不是单一的关系,不是一条原则对一条规律,而可能是一条原则反映了多条规律,一条规律反映到多条原则上。因为教学原则作为实际的结论和行动的要求,是从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的。提出何种教学原则及其具体形式如何,这是付诸经验。
  另外,教学原则即为一种基本要求,究竟有没有一定的范围或界限。因为在教学中称得上基本要求的实在太多,如果不确定一个界限和范围,那么教学原则可以提得无限多,主观随意性也很大,会把任何一种或几种要求称为教学原则。从苏联的教学论到我国教育学的一些著作中,把具体的教学要求称之为教学原则,认为它比原则小,从属于原则。如:“各个教学原则还包括一些教学规则。所谓教学规则是指那些阐明某一教学原则的某一方面的指导原理”。又如教学原则是借助于一定的教学规律来具体贯彻的,教学规则就是教学原则的具体化,这些规则就是。由近及远,由繁及简,由易到难,由已知到未知,由具体到抽象,由整体到部分,由部分到整体等。但是这些不能令人信服,因为界限仍然是不清楚的。而且,由整体到部分,由部分到整体之类的要求,即可以说它还包括原则,它甚至可以适用于一切认识活动。远远超出教学的原则范围。怎样弄清教学原则的界限和范围。首先在于界限本身有相对性。就是说,教学中一些矛盾和由此提出的要求,在这一场合是基本的,在另一场合可能为非基本的,到第三场合可能是不适用的。对于教学原则,必须抛弃抽象的无所不包的概念。教学原则、规则界限不清的另一个原因,有的根据心理学,有的根据教学实践,有的根据学校工作体系,有的着眼于知识,有的着眼于能力。例如,夸美纽斯提出教学原则是根据感觉论的认识论兴起的自然科学。由于划分的基础和标准不一,就自然带来教学原则的纷繁杂乱,界限不清的局面,要想确定教学原则的范围和界限,尤其想建立一个完整的教学原则体系,就必须寻找一个合理的统一划分基础或标准。
  教学原则应该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于教学过程的规律是客观的。教学原理虽是客观的,但有主观性。教学原则必须有客观基础,但它是人们主观制定的。对这三者既要看到联系,又要严格区别。,教学原则要根据教学经验,它来自教学经验,但不是简单的过程,至少应具备两个条件:必须是大量而长期的教学经验,反复检验证明了的经验;还必须提升到理论的和普遍性的高度。总之,教学原则、规律、原理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淆不清。
  3、体育教学原则的体系特点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体育教学。体育教学是在教师的指导和学生的参与下,按照教学计划和体育教学大纲,由教师向学生传授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发展学生身体,增强体质一种教育的过程。它的特点是除了使学生掌握一定的体育科学知识外,主要从事各种身体练习,学生在练习中,通过身体活动与思维活动结合起来,初步掌握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并收到发展身体,增强体质的实效。由于体育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它的教学特点,教学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在长期的体育课中积累起来的,是体育教师进行教学工作遵循的标准。它包括以下原则。
  3.1 自觉积极性原则
  在体育教学中无论是学习什么项目动作,都要使学生在明确学习目的情况下,把完成教学任务作为自觉的行动,而且能够积极独立思考,刻苦顽强的练习,这样就可以尽快掌握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如果教学中学生只有自觉性,忽视了积极性,那么也很难完成预定的任务。因此自觉性和积极性是相互联系,紧密相关的。
  3.2 直观性原则
  是指在教学中尽量利用学生的感觉器官和已有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直接经验,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掌握所学的体育知识、技术与技能,这也是体育教学原则的一个特点。其它教学中多数用于视觉、听觉,而体育教学还必须通过触觉和肌肉、肌腱中的本体感觉来感知动作的要领,肌肉用力程度和方法,以及动作过程中的时间与空间的关系等。
  3.3 从实际出发原则
  应根据学生基础差、感性知识少、反应和协调性都不好这些实际来安排教材,组织教学方法,要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分散后综合的循序渐进的原则去进行。
  合理安排,逐步扩大和加深学生的知识,都要符合学生的年龄、性别、体育知识、技能的基础和身体发展的水平,以及学校的场地、设备、器材和地区季节气候等实际情况,使学生能够接受,便于教学工作的组织进行。
  3.4 循序渐进原则
  是指教学的内容、方法和运动负荷的安排顺序,都要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已知到未知,逐步深化,不断提高。这条原则是根据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动作技能形成与人体生理机能活动能力变化的规律提出来的,它贯穿在整个体育教学过程中。
  3.5 身体全面发展原则
  是指在体育课的过程中,教师教的内容的选择要多样性,教学教法的运动要合适,使学生身体的各个部位、器官、系统的机能,各种身体素质和基本活动能力都得到全面发展。
  3.6 合理的运动负荷原则
  指在体育教学中,根据教学的内容,学生特点,学生身体情况和学校的条件,合理的安排一次课和课中学生练习的运动量,使学生身体承受适宜的体育活动,并合理地安排好休息时间,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技术、技能,更有效地发展身体,增强体质。体育教学中一次课运动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学生的身体情况。
  3.7 巩固提高原则
  是指在体育教学中活动中,使学生牢固地掌握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身体素质得到提高、增强了体质、在实践中熟练地加以运用,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在体育教学中不论学习哪个动作,都要经过三个阶段:泛化、分化、巩固与提高阶段,这是使身体体能不断地适应变化,使大脑皮层的暂时联系不断巩固、定型。
  4.建议
  以上7条原则是相互联系的,它是建立在教育学的基础上,与教育学也是紧密相关的,只是具有体育教学特点,通过实践是可行的。但笔者认为,根据体育教学中的特点和规律,还应补充两条原则。
  4.1 紧张与愉快原则
  是指在学习各项动作时,从生理学的角度说,全身的肌肉在做动作时,要保持适当的紧张度,便于肌肉发力,完成动作。而精神上要保持愉快的情绪,使学生的神经系统处于一种最佳的竞技状态去支配躯体完成动作。这样做起动作就比较轻松自如。在体育教学中,合理运用该条原则,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动作的完成,更进一步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
  4.2 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相联系的原则
  体育活动是增强人们体质和健康的活动,又是一种文明的娱乐活动。人的一生要想学习好、工作好,首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离不开健康,生活离不开娱乐。故培养学生在全面锻炼身体的基础上,爱好一两项体育活动和掌握一两项体育活动的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作为终身受益,增强体质,为更好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服务,这也是适应现代化科学技术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前提。
  体育教学原则的制定,应是对体育教学过程中客观规律的反映。这样制定出的教学原则才能对体育教学有指导作用,才能成为体育教学工作者在教学中的指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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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王军,男,鞍山市第45中学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