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十五)


  摘 要:位于波罗的海东岸的立陶宛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之一。立陶宛与中国自建交以来一直保持友好关系。“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两国在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开展了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文章分析了立陶宛的高等教育发展概况,梳理我国与立陶宛高等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经验,为两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高等教育合作与发展提供借鉴。文章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成果之一,此为第十五部分。
  关键词:“一带一路”;高等教育;现状;发展趋势;立陶宛
  一、立陶宛的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一)高等教育体系
  立陶宛的高等教育机构分为大学(university)和学院(kolegija)两类,前者主要提供学业和学术方面的课程学习,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培养学术型人才;后者专注于为特定行业提供实践培训,培养实践型人才[1]。在该国高等教育机构中,共有14所公立大学,8所私立大学及1所波兰大学分校。其中,维尔纽斯大学(Vilnius University)在2018-2019年Q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第488位,是立陶宛规模最大的大学,同时也是三个波罗的海国家(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中最古老的大学。此外,维尔纽斯格迪米纳斯技术大学(Vilnius Gediminas Technical University)、考纳斯理工大学(Kaunas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维陶塔斯马格纳斯大学(Vytautas Magnus University)三所大学上榜2018-2019年QS新兴欧洲和中亚地区大学排行榜(Eastern Europe and Central Asia,EECA)。[2]
  立陶宛的高等教育課程主要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其学位课程遵照博洛尼亚模式,按照周期(cycles)提供——学士学位对应第一周期,硕士学位对应第二周期,博士学位对应第三周期;一些高等教育机构中的部分专业还开设了联合项目,将第一周期与第二周期相结合,学生在毕业时就可获得硕士学位,也可以选择读博深造。其评估依据欧洲学分转化系统(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一般第一周期通常为3~4年,其中专业学士学位在毕业前要求获得180~210个学分并需满足一定的额外条件(补读完必修课程或者获得相应的实践经验)才可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而学术学士学位在毕业前要求获得210~240个学分;第二周期通常为1~2年,在毕业前要求获得90~120个学分;第三周期通常为2~4年。联合项目在第一周期和第二周期要求获得300~360个学分。[3]
  (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与经费
  随着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立陶宛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持续增长,从1996年的28.47%快速上升至2009年的88.46%,十多年的时间里几乎增至原来的3倍,且其在2000年就高于50%,表明立陶宛达到了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2009-2014年,立陶宛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呈现下降态势,这与近些年来立陶宛人口数量不断减少有一定关系,但最低也保持在70%左右(见图1),远远高于全球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平均水平。
  1996-2013年,立陶宛的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最低为4.59%,最高达6.12%,近些年来稳定在5%左右,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见图2)。201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次将立陶宛列入发达国家行列。一般情况下,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越大,其在经费支出总量和所占比例两方面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这也表明了教育发展所必须的经济基础。
  (三)高等教育国际化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数据中心公布的数据(数据更新至2018年),立陶宛学生的出国留学率为8.3%,其他国家学生赴立留学率为4.1%,呈现出“高输出、低输入”的留学赤字的趋势。近年来,排名前10的立陶宛学生留学目的国分别为:英国、丹麦、波兰、德国、俄罗斯、美国、法国、意大利、瑞典、拉脱维亚(见图3),可见其留学生目的国主要为欧洲发达国家,其中赴英留学的学生数量最多,且远超其他国家。
  赴立陶宛留学的学生生源国有白俄罗斯、印度、尼日利亚、乌克兰、德国、俄罗斯、西班牙、阿塞拜疆、瑞典、以色列等国(见图4),主要来源也是临近的欧亚国家,且发展中国家居多。其中来自白俄罗斯的留学生数量最多,远多于其他国家,而来自于美洲和亚洲的留学生数量较少。此外,目前立陶宛的来华留学人数仅为个位数,中国留学生赴立陶宛留学的人数也相对较少。
  面对立陶宛的留学赤字问题,立陶宛政府、商界、学界纷纷意识到解决人才流失问题的重要性。因此,立陶宛政府推行高等教育改革,科学规划教育教学机制。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改革:积极发挥教育优势以支持经济发展并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适当合并教育机构以建设具备绝对竞争力的大学;修订高等教育法律,完善资金管理及教育体系;鼓励教育机构关注自身发展。[8]
  在国际化建设上,立陶宛于2004年正式加入欧盟,并于2015年正式加入欧元区,大大提升了立陶宛的国际化水平。立陶宛紧跟欧盟博洛尼亚进程,加快融入欧洲高等教育区,与欧盟各国展开高等教育合作。2013年,立陶宛教育与科学部宣布立陶宛8所高校与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合作推出16个联合学习项目,这些项目由不同国家的教育机构共同开发和制定,旨在为学生提供联合学位,促进他们在不同文化和学术环境中学习与交流。[9]
  二、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
  1991年9月14日,中国同立陶宛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立陶宛共和国建交联合公报》。建交后,两国关系发展顺利。1992年,中立两国政府根据两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联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立陶宛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注重科学技术的合作对两国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1993年,中立双方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立陶宛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促进两国友好往来关系,鼓励双方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在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该协定也规定了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和研究。2012年,中立两国文化部根据1993年签订的文化合作协定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立陶宛共和国文化部2012至2016年文化交流计划》,鼓励双方管理组织及文化机构等进行直接合作,调动两国艺术交流的积极性,发掘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潜力,进一步促进双方相互了解和文化合作[10]。2015年,中立双方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立陶宛共和国教育与科学部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文凭的协议》,成为25个与中国进行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的“一带一路”国家之一,为今后两国高等院校和学生交流提供了良好机遇。2016年,中国文化部时任副部长丁伟访问立陶宛时与立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立陶宛共和国文化部文化合作执行计划》(2017-2021),对下阶段两国的具体合作交流项目进行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