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解决办法


  【摘要】 收入失衡影响了当前社会的效率和公平,其中行业收入失衡的问题尤为突出。行政垄断与自然垄断交织以及制度 缺陷加剧了行业收入失衡。规制垄断行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是解决行业收入失 衡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收入 差距 解决办法
  
  Abstract : The income imbalance in-fluents the efficiency and equity of current sociality, the imbalance of the industry income is particularly outstanding. It is the basic ideas to solve the imbalance of the industry income that we regulate the monopoly, perfect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fully exert the adjustment function for the market mechanism.
  
  1.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根据统计显示,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的差距,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其收入水平与其贡献和价值背离。目前,电力、电信、金融、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据调查,电力公司员工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所谓的垄断福利也就是这些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指电力、石油、银行、电信等垄断企业,员工除了得到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工资外,还可享受到住房、旅游、医疗等方面的福利,因而使其总收入远高于一般行业。二是垄断企业以免费或极低的价格,向其员工甚至家属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这类福利多集中于公用事业领域,比如公交系统职工免费乘车,铁路职工坐火车免票,电力系统职工享受免费“福利电”等等。
  2.造成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
  机会平等与否对效率影响迥然不同。机会平等与机会不平等同样可能成为结果不平等的“原罪”。但分析结果表明,目前中国居民收入的不平等主要是因为机会不平等。
  2.1表层原因——垄断。规范的西方经济学认为,许多因素都会造成垄断,但规模经济、专利制度和政府干预则是造成垄断甚至造成某些行业近似完全垄断的主要原因。站在科学的角度来说,垄断是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一种经济现象,对于垄断的概念界定一般是这样的:所谓垄断是一种排他性的经济控制,即指少数当事人或经济组织(极端而言只有一个经济主体),凭借其经济优势或超经济势力,通过协定、同盟、联合、参股等方法,操纵与控制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商品生产、商品价格、商品数量及市场供求状态实行排他性控制(直至独占),以谋取超额利润的经济行为。现代经济学意义上的自然垄断,指的正是厂商具有平均成本随产量增加而持续下降所带来的规模经济的特征。如果在自然垄断行业中存在多个生产厂商,就某种程度而言,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自然垄断实质上也是由于存在着资源稀缺性和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使提供单一物品和服务的企业联合起来,形成一家公司(垄断)或极少数企业(寡头垄断)。我们把这种由于技术理由或特别的经济理由而成立的垄断或寡头垄断称为“自然垄断”或“自然寡头垄断”。但研究表明,规模经济效益并不是自然垄断行业产生的本质条件,而只要存在所谓的"成本次可加性",该行业就属于自然垄断行业。
  2.2深层原因——制度。政府在产业发展方面带有倾斜性的政策制度以及政府权力的经济化必然导致行政垄断的形成。一方面,垄断行业通过阻碍竞争,享受国家在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其谋取的部分高额垄断利润以不同的形式分配给职工,导致行业高收入现象的存在;另一方面,垄断行业通过内部控制侵蚀大量国有资产,增加职工收入。
  对于价格体系、工资管理、法制建设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
  3.解决办法
  行业收入失衡问题日趋严重,查找病因对症下药,需要从以下4个方面加以规制。
  3.1限制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是与政治、政府行为等超经济势力等相联系的排他性行为。行政垄断的主体是政府,规制行政垄断本质上就是规制政府行为,政府应该本本分分的扮演“守夜人”的角色,不要越位。
  政府重建规制结构应从本国实际出发,从放松规制入手,松紧结合进行结构重建。政府应努力促成垄断性城市公共事业价格构成体系的完善,鼓励社会竞争机制和非对称规制政策的实施调整,建立独立、公平、公正的反垄断法执法机构,避免"规制俘虏"问题的产生,加快立法,为垄断行业的有效监管和反垄断提供法制保障。
  规范政府监管的配套措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准确界定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鼓励企业从自身出发,深化企业改革,做好规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垄断性行业的救济与制裁,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充分培育和发展民间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团体组织。
  3.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行业收入失衡是一种客观存在,对应高收入阶层的必然是低收入阶层,对于行业收入较低的从业人员应该加以社会保障。加强对困难企业、困难行业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特别是对企业离退休人员、转岗人员和下岗人员的暂时生活困难应给予必要的帮助。帮助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克服生活困难,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重要环节。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在全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线、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是解决行业收入失衡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要求。
  3.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解决收入失衡的最有效的办法则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而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的土壤在于培育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要加快培育劳动力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全面开放垄断性行业内外部劳动力市场,清除国有垄断性行业在使用劳动力方面的壁垒,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把扭曲了的劳动力价格机制转变过来。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尽快实现资源配置无行业特权或行业歧视,使各行业在资源配置上具有平等的权利,既不享受特惠,也不遭受歧视。
  3.4区分自然垄断边界。自然垄断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自然垄断行业的生产是由一系列密切相关的生产环节共同完成的,并非自然垄断行业的所有业务都具有自然垄断性。我国经济学家刘阳平、叶元煦指出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业务一般指网络系统业务。比如电力行业中输、配电环节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性,而发、售电环节的自然垄断性已在逐步减弱,具有潜在的竞争性,这就为电力行业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环节的垂直分离、引入竞争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这同时说明针对自然垄断行业中的某些业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存在潜在的机遇和可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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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 双鸭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