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磨一剑监督法四大亮点:四大亮点

  一次次修改,一回回砥砺,历经20年终获通过的监督法,出现了许多极具亮点的重大内容。      亮点一:确立四大原则,做到   不失职、不越权   人大常委会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因此,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正确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职权,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至关重要。
  监督法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四大原则:
  第一,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
  第二,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
  第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
  第四,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亮点二: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
  监督“一府两院”工作
  对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督法对此作了哪些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规定?
  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在回答记者的这个提问时说,可以通过以下规定来看监督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首先,监督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要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其次,监督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每年有计划地选择若干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另外,监督法明确了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确定的六个途径,比如人大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常委委员反映集中的问题、人民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的问题等。
  “从这些途径确定的监督内容来看,都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府工作中,比如‘三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拆迁补偿等问题;“两院”工作中,比如执行难、告状难、赔偿难、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错案不究、司法不公等问题。”乔晓阳说,人大常委会抓住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反映强烈的、又带有共性的问题实施监督,这种监督是基本的、全面的,而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乔晓阳强调,监督法明确规定,“一府两院”要将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作出决议。
  “‘一府两院’要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再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这就意味着一旦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工作监督的程序,就要一抓到底,要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出来。”
  乔晓阳说,监督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情况,包括“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都要向人大代表通报,并且向社会公布,这等于把人大的监督置于人大代表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这些规定,要求人大常委会更加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更好地行使监督权,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有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专项工作评议,直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说,“由此可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量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
  
  亮点三:替百姓管好政府的
  钱袋子
  替纳税人管理好政府钱袋子,监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此次通过的监督法,按照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增加了新的规定。
  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本级人大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执行情况。
  同时,区别中央与地方的不同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应当重点审查转移支付情况,地方人大常委会还应当重点审查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政府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作书面报告。
  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增加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大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亮点四:执法检查重在社会
  普遍关注重大问题
  建筑法执法检查,暴露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大问题,掀起全国范围内清欠农民工工资风暴;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揭示了我国法院、检察院办案力量普遍不足,中西部贫困地区法官、检察官面临断档危险的严峻现实;环境执法检查,报告了各地经济增长指标有层层加码之势,不少地方发展经济主要还是依赖高投入、高消耗的环境之忧。
  这些执法检查均由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亲自带队、亲自汇报,报告后面都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每一个报告的分量都是沉甸甸的。
  执法检查是多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形成的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通过执法检查,既能发现“一府两院”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发现法律、法规自身存在的不足,有利于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发挥执法检查的效能,监督法对此作了进一步规定:
  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执法检查。
  常委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有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由本级政府、法院或者检察院研究处理。政府、法院或者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由常委会组织跟踪检查。
  (8月28日《中国青年报》,作者为该报记者)
  
  四川人大监督公共财政试验
  
  “过去政府每年要花多少钱,怎么花的,公众很难知晓,甚至人大代表也都不是很清楚。从2005年8月份开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四川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计算机系统成功实现联网后,凡被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省级预算单位划拨的每一笔资金,都处在人大的监督之下;每个部门的支出都会在计算机联网系统的账户上显示出来;人大对各部门的集中支付情况基本上都能实时掌握。”任胥纯告诉记者。记者在联网计算机上看到,小到一笔100元钱的打印费,大到上万元的会议经费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的汽车、手提电脑、相机等花了多少钱,是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一目了然,甚至各单位接待上级或兄弟单位检查、调研的餐费也都一清二楚。
  “你看,这个单位,接待费一餐就花了4000多元,这肯定不是一般工作餐了,这就要画一个问号,有待于进一步了解。”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门负责每天抽查监督政府部门支出的同志指着在线监控的显示屏说。
  据悉,过去,省人大对政府各部门的支出情况,只有在一年报决算的时候,才会对照年度预算有所比较,事实上很难对省级部门的日常开支情况进行监督。现在四川省人大强化了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既专设了预算审查处和预算监督处两个职能处室,又安排专人每天对支付情况进行抽查监督,了解预算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专职监督员会对每天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记录,过一段时间后再归纳整理,提交领导研究,再转给省财政厅,让他们对情况做出说明。
  “有些他们能说得清楚,到底为什么要花这笔钱;有些则要进一步了解;发现确实违反相关规定的,就会及时纠正。”胥纯解释道。
  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监督政府财政支出是法定的权力。但具体来看,如何监督、怎样监督一直缺少量化和具体的操作方式。四川省人大在借鉴广东、深圳等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探索和实践,使人大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职能落到了实处。
  众所周知,作为“政改先锋”的四川省,其所推出的每项制度创新常常最后演变为全国经验。那么,这项人大监督下的公共财政变革改变的又是什么?
  
  威远:一个川南小县的
  先行试验
  事实上,四川省人大“在线”监督政府花钱这项制度创新最早始于四川省威远县人大。
  从2004年开始威远县便建立了财政支出监督体系。县人大从对政府部门财政预算的审查入手,经过试点出台了《威远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明确了预算审查的原则、程序和监督的内容及方式。
  但因为没有条件建立“在线”监督系统,威远县人大目前采取的是不定期到县财政局复制相关数据,随时进行跟踪分析的办法,进行财政支出的全程监督。
  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工作人员介绍,从四川全省来看,目前县一级只有威远县人大预算工委有两名专职行政工作人员,作为专职监督员。
  八月的川南烈焰千里,记者从成都至内江市转道威远采访,试图了解这个川南小县率先进行县人大监督政府财政支出背后的故事。
  “今天还是42度!你不晓得,我们这里已经快五十天没有下雨了,全体干部都在乡下抗旱。”8月16日,晒得黝黑的威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国华在简陋的会议室里首先道出了这样一段开场白。
  位于四川省中南部的威远县总人口75万,其中吃“财政饭”的有16594人,2005年,全县GDP63.94亿元,财政总收入6.34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66亿元,一般预算支出4.46亿元。
  曾任内江市经贸委主任的潘国华接手这样一个“盘子”后,最大的一个动作就是在省、市人大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了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
  目前,威远县包括县委办、人大、政协、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在内的80个部门都已编制了部门预算,县人大财经委设立专门的预算工作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为什么这样做?就是想把有限的钱花在刀刃上,通过部门预算改革,探索建立一个县级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的良性机制。我们的经验是,对财政资金的安排,必须实行跟踪;在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上,解决公平的同时,用有限的资金办一些大事、急事。”潘国华解释道。
  对威远这样一个川南小县来说,2006年县本级财力测算,包括增值税、地方工商税、财政性收入、两税返还收入、固定转移支付补助合计预算内财力仅为21626万元,加上预算外可调剂财力601万元,全县2006年可支配总财力仅有22227万元;而2006年县级支出预算为25207万元(其中人头费就达8737.8万元),与原财力安排报告数相比,增加了2876.5万元。
  “今年可安排的财力到底有多少,年初的时候必须心里有数,就像小家过日子一样,首先不能打开缺口,不能今年花明年的钱。比如今年这2800万的缺口怎么解决?需要花钱的地方的确太多了,经济也要发展啊,不能光想着收支平衡,还得考虑增加收入。所以,我提出,一保吃饭;二保运转;三保重点项目建设;四保乡一级稳定支出。
  潘国华的原则是,“必须办的事情,一是急需,二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最重要的是加强监督,对我也要监督。大家一起坐下来研究,今年就这点钱,到底能办哪些事情,办什么事情?”
  威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征说,“这个监督程序可以总结为:部门申报,政府审查,人大批准,监督执行。”
  “有人认为,这样是不是限制了县长的权力?实际上这样做最大的益处是各部门预算经人大审查批准后,就严格按此执行,县领导也从日常批条子中解脱出来,再不存在找财政局长、找县长批条子要钱的事情了。此外,也缩小了部门间的分配差距,县级部门实行部门预算,实行收入综合安排,统一了公用业务费用标准,有效避免了一些部门挤占专项资金,用于个人支出,各部门间个人收入苦乐不均的现象。”威远县县长杨忠告诉记者。
  
  向纳税人公开政府财政支出将是必然趋势
  观察四川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的脉络,可以看出,从部门预算入手,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全过程。
  在2001年以前,四川省政府每年向省人代会提交的预算草案,支出方面只列到30个左右的“类”级科目,人大代表提出“外行人看不懂,内行人搞不清”。这表明,细化预算、增加预算透明度,是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关键。
  “2002年,四川省财政厅第一次将批复的省级137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提交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备案。2003年则将全部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提交预算工委预先审查。”胥纯介绍道。
  2004年四川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四川省人民政府则正式报送了23个政府组成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同时,在代表大会期间开通了“预算草案计算机查询系统”,与会的人大代表可以通过电脑查询各部门的预算。
  此前,四川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预算工委撰写了《关于四川省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分析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八条意见和建议,包括要求政府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加快省级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经营城市经营土地收入管理,加大对教育、社保、卫生等公共支出的投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等八条具体建议。
  预算工委将《分析意见》提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财经委员会后,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蒋巨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开明分别在《分析意见》上作出批示,要求政府及财政部门对《分析意见》中提出的八个方面问题和意见进行逐项研究,提出具体采纳方案和措施,以不断提高预算工作水平。
  “省领导的这些批示,对我们来说,既是动力,更是压力,一方面说明我们所做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提高工作质量。”胥纯表示。
  变化是迅速的、显而易见的。
  2005年四川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前,四川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先后听取了基本建设资金、农业资金、扶贫资金、养路费等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的汇报,这是省级部门首次将部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在人代会前提交人大有关部门审查。
  在大会期间,又组织召开了预算专题审议会,提高预算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更是全国首次由大会秘书处组织召开省级预算专题审议会;省政府秘书长及财政厅厅长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了代表的提问。
  这一年,提交到代表大会审议的部门预算数,由上一年的23个部门增加到了42个部门,同时增加发到每个代表团的预算草案(包括部门预算草案)数量,平均每两个代表有一套预算草案(包括部门预算草案)。
  今年四川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交上会审查的部门预算数量,则由42个增加到了64个,资金量占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的92%。
  胥纯告诉记者:“在人代会前,预算工委还专门成立了省级部门预算预审工作小组,邀请了20名财务专家分成三个小组,对准备提交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64个省级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预审,提出了预算安排不合理、项目不细化、专项名称不规范等具体意见168条,并将这些意见转送四川省则政厅;其中的124条意见得到采纳,占所提意见的74%。”
  几年间,随着代表们手中的预算表越来越厚,四川省财政的明细账目开始呈现在代表们面前,代表们开始询问、研究、质疑,这笔钱为什么要这样花,为什么这个部门多,那个部门少?
  “部门预算、决算、专项资金的使用等最终要向纳税人公开,这是一个趋势,也是我们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实际上,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发给与会代表的部门预算已没有在会后收回,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决算和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在网上全文公布,这些变化不但是民主政治的进步,也推动了公共财政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胥纯表示。
  
  网上实时监督:纳税人的钱不能乱花
  “现在,四川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按照《预算法》及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预算工委提交预算执行情况表及文字分析材料;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等具有资金二次分配权的部门则提交省级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明细;省人代会审议的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中的追加明细、省级预备费动支明细。对省政府报送的备案资料,预算工委则进行分类整理,一些重要资料及时报常委会领导参阅。”预算工委的工作人员介绍道。
  而四川省人大预算工委与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计算机系统成功实现联网目前已经正好一年。他们通过在线监督分析,发现预算执行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列事项,年初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在实际执行中直接购买。
  ――部分单位会计科目明细使用不规范,项目经费支出与日常经费支出混淆使用。一些事项年初是应能够预见且应列入年初预算专项支出,而不应同日常经费混在一起支出。
  ――实际款项支付用途与预算科目中费用明细科目不相符。部分单位在支付费用过程中习惯将费用都笼统列入政府机关经费或基建事业费支出,对实际支付情况是否符合预算科目缺少考虑,同时在对预算科目中明细费用科目的使用也不规范,造成决算费用中的明细数据失真,年初预算费用不准确。
  “通过发现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在明年编制预算时才能更规范、更科学。目前,在网上我们还只能看到部门支出,至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还看不到。而事实上,通过这几年的审计和人大监督情况来看,专项资金被挪用的不少。目前专项资金大多数还是部门在分配,我们认为,防止专项资金被挪用最有效的手段还是编好编细预算。”胥纯表示。
  实际上,财政资金的分配,确实是一个各方面的利益博弈过程。
  “其实,最好的监督方法是公开,让全社会都知道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细节,除了国家机密和国防机密以及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把该公开的都公开。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指出‘民主是大的约束,公开是最好的监督,他多次要求‘要提高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实行阳光作业’。通过公开,有三方面的好处:一是解决了公平;二是提高了效率;三是防止了腐败。如果有一天公民可以在网上查看财政性资金的分配去向,这将是我们人大的工作方向。”胥纯表示。
  现在通过省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的每一笔资金,都在人大的监督之下。2005年10月、2006年3月成都市青羊区和宜宾市人大与财政的联网也分别开通。人大与财政实现联网,使人大能够及时掌握财政资金的支付情况,强化了人大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督,增强了执行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实效性,也推动了政府和部门依法理财。(于津涛)
  (《望东方周刊》2006年第36期,作者为该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