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元首会晤_中俄元首北京会晤联合公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于2008年5月23日至24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胡锦涛主席与梅德韦杰夫总统举行了大、小范围会谈。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贾庆林和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分别会见了梅德韦杰夫总统。
  梅德韦杰夫总统再次就中国四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向胡锦涛主席表示诚挚的慰问,对受灾群众表示深切同情,高度赞赏中国政府为抗震救灾采取的有力措施。梅德韦杰夫总统重申,俄方将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协助。胡锦涛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俄罗斯政府和人民提供的宝贵援助表示衷心感谢,指出此举体现了两国人民的友谊和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高水平。
  两国元首全面回顾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近年来的发展成果和经验,本着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的精神讨论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景,确定了双边关系未来发展方向,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在两国元首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双方阐述了两国对涉及世界发展最迫切和重大问题的共同立场,呼吁世界各国携手努力,有效应对共同威胁和挑战,维护持久和平,建设和谐世界。
  一、双方满意地指出,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双方重申,发展长期稳定的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两国对外政策的优先方向,符合中俄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两国的发展与繁荣,对地区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方针不会改变。
  在顺利落实《〈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05年至2008年)》的基础上,双方正在制定下一阶段实施纲要(2009年至2012年),并将在2008年两国元首会晤期间批准。
  两国元首对中俄国界东段两地段勘界工作进展表示满意,指出尽快签署勘界成果文件具有重要意义。
  两国元首强调,双方在涉及对方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核心内容。
  俄方重申,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不会改变,即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台加入联合国和其他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
  俄方声明,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事务属中国内政,支持中方为维护西藏社会稳定而依法采取的措施。
  两国元首高度评价2006年和2007年中俄互办“国家年”活动,认为这是中俄关系史上前所未有的重大事件。双方强调指出,在中国举办“俄罗斯年”和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增进了双方的政治互信,促进了两国各领域合作,增进了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相互尊重和传统友谊,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两国元首对中俄“国家年”活动机制化项目清单予以确认。
  两国元首表示,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全世界人民的盛事,反对任何将奥运会政治化的企图。两国元首重申,支持北京举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和俄罗斯索契市举办2014年冬季奥运会。
  两国元首高度评价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对发展双边关系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双方愿继续努力完善该机制并提高其效率。
  两国元首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下列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与俄罗斯联邦旅游署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旅游合作协议〉的合作计划(2008―2010年)》
  ――《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与俄罗斯技术供应出口公司关于技术协助建造离心四期工厂和向中国提供铀浓缩服务或铀浓缩产品合同基础条款的协议》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与俄罗斯乌拉尔光学机械厂合作总协议》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与俄罗斯直升机股份公司合作备忘录》
  ――《中国建设银行与俄罗斯外贸银行全面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国烟台西北林业有限公司和俄罗斯联邦托木斯克州政府关于开展林业投资合作的备忘录》
  二、两国元首指出,应进一步巩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双方积极评价两国经贸合作持续稳定发展,表示将继续在平等互利和均衡的基础上提高两国经贸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中俄双方将努力提高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在两国贸易结构中的比重,增加相互投资和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发展,切实改善两国经贸合作的质量。
  边境和地方合作潜力巨大。两国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将继续共同努力,全面扩大和深化两国边境和地方在经济、科技、人文等领域的合作。
  两国元首指出,能源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将继续开展在油气和电力领域的合作,包括大型双边合作项目。双方商定,建立两国副总理级能源合作协调机制。
  两国元首认为,发展核领域的合作是双方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之一。双方对该领域合作的成果表示满意。两国将继续开展互利合作。
  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在科技、航天、信息产业、民用航空、运输、银行等领域的合作,落实有关共同项目。
  环保和移民问题对两国的发展及双边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加强上述领域的合作。
  三、两国领导人强调指出,全面扩大和深化人文领域合作,对巩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广泛而牢固的社会基础具有重大意义。双方应重点落实好中俄“国家年”人文领域各项机制化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交流,进一步推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媒体、电影和档案等领域的合作。
  2009年在中国举办“俄语年”、2010年在俄罗斯举办“汉语年”是中俄双边关系中的又一件大事。双方应设计并办好“俄语年”和“汉语年”的各项活动,成立高级别国家组委会,以协调上述工作。
  四、双方指出,中俄元首会晤在友好、合作、相互信任和相互理解的气氛中进行,会谈取得丰硕成果。双方对会谈成果表示满意。
  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9年方便的时候访俄。胡锦涛主席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访问具体时间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新华社北京讯,5月25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