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娱乐新闻作为一种新闻样式, 迎合了受众在满足物质需要之后的娱乐消遣需求,符合我国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走向。笔者分析了娱乐新闻在我国出现的社会心理基础,并对娱乐新闻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反思,认为娱乐新闻只有秉承新闻的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追求新闻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才能保持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娱乐新闻 娱乐化 反思
一、什么是娱乐新闻
现如今,我们看到的社会新闻已经是政治性越来越弱,人情味越来越浓,趣味性较强的新闻,大部分成为奇闻轶事的代名词,突出的是事件的反常性。如果说今天的社会新闻还符合传统的新闻定义的话,今天的娱乐新闻已经很难用新闻定义来衡量了。它描述的新闻常常是静态的,是关于某些人物的某种变化的报道。比如某个明星的发型又变化了,某个名人又有什么言论了。可以发现,明星绯闻占据了娱乐新闻的主体地位。
那么娱乐新闻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如果简单地给娱乐新闻下定义,笔者认为,娱乐新闻是根据现代人的某种需要而生产出来的,供一部分人消费的信息产品。它作为新闻的一种样式,消解了老调的说教,迎合了受众在不断满足物资需要之后的娱乐消遣需求,也符合我国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走向。娱乐新闻包含在新闻的娱乐化大潮中,并且成为了主力军。
二、中国娱乐新闻兴起的社会心理基础
我国目前正处于新闻媒体事业的转型时期。物质领域的飞速发展,市场经济进程的加速,刺激了人们长期被压抑的物质享受欲望和消费冲动,这样的情境容易使人失去理性,人们要求每件事情都能尽可能使自己满意,所以也要求精神生活方面尽可能的快乐,而娱乐新闻就很好地满足了人们的这一需求。从文化角度看,在社会转型期间,大众文化也风靡于世,将市民大众作为主要消费者,以大众媒介为主要传播手段。人们有一定闲暇和经济条件去满足文化需求,他们更多地关注细腻的生活,市井杂谈,关注离奇事件和琐碎新闻,在这样的过程中可以极好地放松自己的心态,缓解身上的重负和压力,于是娱乐新闻便有了它广阔的市场。
三、对于娱乐新闻的反思
1、娱乐新闻也是新闻
传播学者刘宏曾撰文说娱乐新闻是“是根据现代人的某种需要而生产出来供一部分人消费的信息产品”,娱乐新闻更像是被制作出来的新闻,可以纳入“无变动新闻”,还可以说它是“无意义新闻”。总之,他认为娱乐新闻不能被看作是新闻,至多称为“娱乐信息或者消息”①。这一观点得到很多人认可,并被广泛转引。
从上述观点中不难看出作者对娱乐新闻现状的担忧和批评。但如果把娱乐新闻看作是纯信息产品,新闻原则和法理被淡化不说,人们对媒体和新闻的固有认识也将被改写。因为这样一来,媒体和受众岂不成了卖方和买方,即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曾有专家提出媒体的多元定位问题,似乎要把一条难以拿上台面的潜规则推上大雅之堂:媒体两分其责,有的抓宣传导向,有的搞娱乐挣钱。可事实上在我们国家媒体是国有资产,属于监督和舆论公器,如果要分化出商业和非商业类别,不仅有悖媒体服务社会、益智大众的社会功能,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竞争。
再就是娱乐新闻通过专业采编人员采写把关,既已在专业媒体新闻版面发布,我们却硬说它不是新闻,那什么才叫新闻?如果把新闻品类之一的娱乐新闻当成散乱的没经处理的“信息”,那么作为“把关人”的新闻媒体不就形同虚设了?
2、娱乐不可以放弃责任
笔者曾关注过王定天教授的博客,因为是博客,言辞和观点难免自由无羁些,王教授甚至建议别把娱乐新闻当新闻看,“它只具有新闻的皮囊而已”。娱乐新闻就是“逗人玩的”,无须关照社会责任,如果非要以专业化眼光与之较真,“那就显得过于无趣了”②。笔者相信这不只是王教授个人见解,也代表了很多人的观点。
诚然,经济时代媒体的生存离不开市场,而市场化的主要手段就是招揽受众,吸引眼球。但是,娱乐和社会责任不应是一对矛盾体,美国传播学家赖特总结了传播的四大功能,其中第一条就是监视环境、守望社会。当然娱乐功能也位列其中,但在第四位。我们国家有很多大报不光导向作得好,娱乐也搞得不错,比如《新民晚报》、《广州日报》等,不仅在社会上有很好的口碑,也赢得了丰厚的经济效益。
相反,如果一味娱乐至上,边缘社会责任,不仅会失去主流受众,也会失去目标受众的信任。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两岸三地娱记们对“王菲生孩子”的追踪报道。笔者曾对5月18日(娱记给王菲测算的预产日)――20日网易新闻上相关报道的网上跟帖作过统计,发现7成以上的网民对炒作该信息的记者和媒体表示反感,有的甚至怒不可遏、破口大骂。
3、娱乐不忘受众至上
娱乐新闻因为其娱乐性、趣味性、通俗性的特征,得到部分受众特别是年轻人的青睐。于是,一些媒体在形式和内容的策划上就瞄准以上受众的心理诉求和行为特点,大做特做文章,有的媒体甚至打出以受众需求为工作目标的口号,把娱乐当成商品做。但是,受众不同,需求也会因人而异,其中有高尚的也会有消极庸俗的。受众中心论可能导致不分思想倾向、需求合理与否一概满足。
现在娱乐媒体的一个危险倾向就是在不断挑战职业、伦理甚至法律底线,以激发和迎合大众心理中潜藏的窥私、寻刺激等非正常心理。于是乎隐私揭秘泛滥,“绯闻”“轶事”乱飞,假信息炒作盛行。助长了低俗,淆乱了是非,也误导了人们的审美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如此迎合的结果尽管能让媒体金银满钵,但后果却很让人担忧。学者李书磊说过,“比起那些满纸空言的报纸,读者自然会选择那些满纸荒唐言的报纸,后者至少有趣一些,尽管是恶趣”。但是长此以往的后果却是,恶趣报纸“会培养、调动大众的恶趣并将其凝固化,加重大众心灵空虚与人生轻浮的程度,那将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真正悲哀。”③
4、娱乐不可以放大知情权
从内容构成上来看,文化新闻(文娱新闻)是娱乐新闻的母体,但随着新闻娱乐化风潮日盛,逐渐窄化演进为娱乐新闻。近年来,娱乐新闻因为过分追求显著性和迎合性,对明星名人关爱有加,大有窄化为“明星新闻”趋势。但这种趋势的隐忧颇多,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就是对于知情权的过分放大。
虽然按照国际惯例,明星因为其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理应接受媒体监督,隐私权在诸多方面受到限制,但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却是不可突破的底线。媒体热炒过的“苏瑾新西兰诈骗案”,后来被证实是网上信息加娱记猜测。“范冰冰包养案”的信源也是一条没有根基的网上帖子。这些本不该成为新闻的小道消息通过传统媒体传播,表面上好像扩大了受众知情权,事实上却是媒体导演的一场丑剧,“愚乐”了受众,也伤害了当事人。再有,媒体对王菲生孩子的“贴身关注”,客观上让一个六甲在身的孕妇寝食不宁、分娩地难定,这样的知情权消蚀了媒体应该有的道义和人文关怀,也误解和辱没了受众的合理兴趣。
娱乐新闻作为新闻的一种样式,消解了老调的说教,迎合了受众在不断满足物质需要之后的娱乐消遣需求,也符合我国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走向。但是,娱乐不是去新闻化,媒体应该秉承新闻的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追求新闻效益的时候,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做有操守、负责任的媒体。娱乐新闻业者也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恪守传播原则和规律,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职业声誉。同时,我们也呼唤业界加强对娱乐新闻的规范和监督,制定相应的行业条例,做好对从业人员的自律和他律工作。总之,兴利除弊,端正娱乐思想和作风,呈献给大众健康有益的娱乐资讯,是我们对当前娱乐媒体和从业者的期望。
参考文献
①刘宏,《娱乐新闻是不是新闻》[J].《财政研究》,2005(12):23
②新浪博客,http://blog.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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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李书磊,《文化危机中的知识分子职业》[N].《人民日报》,2005年12月25号,第三版
(作者单位:南阳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台)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