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移居奥地利的中国商人,在维也纳郊区购置了一幢寓所。公寓周围拥有一大片起伏有致且四季常青的草地,绿毯般的草地上依稀是伞状的小树丛。置身于这样优美的环境里,着实令人赏心悦目。
这个中国商人感到美中不足的是晚上,隔着豪华的落地玻璃门窗眺望外面,全是黑暗一片,没有了白天养眼的景色。于是他打算在这块大草坪上也装上像国内家里那样的贴地大灯柱,但这在当地必须获得社区环境管理署的同意。
在他递交申请的第三天中午,社区环境管理署的两位管理员来到了他家。
两名管理员持着光线测试器,从不同的方位角度,认真仔细地测试着该大草坪所接受的太阳光照射度,并记载着有关的数据。
最后他们向他宣布:
尊敬的先生,根据我们的测试,您的草坪白天所接受的阳光足够满足小草的光合作用,根本用不着夜晚再装置灯柱予以补充。再说,我们也没有权力答应您这种非理性耗用电能的要求。因此,您提出装置灯柱的申请不能批准。
两名管理员还告诉他:
“在奥地利,除了政府部门所指定的景观草坪和花园能够安装彩色灯柱外,其余的草坪和花园一律不能安装,即使是那些景观草坪上的灯光,在晚上22时也全部自动关闭。原因很简单,就是小草夜晚最需要黑暗,因为它们要在黑暗中进行深呼吸。就像人在晚上亮着灯也会睡不好一样。黑暗对植物来说,和光照一样的重要,谁也无权剥夺和破坏它们的这种生存规律。当然,其中也包含了必须节约电能的因素……”
(据《科学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