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杀贪官:民杀官人民叫好

  在唐太宗时代,有长孙顺德者,人家来求他办事,他收了别人的贿赂绢绸数十匹。这事被唐太宗知道了,要求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到金銮殿里“开大会”。太宗没讲别的,只是“通报”长孙顺德的受贿情况。末了,唐太宗问:“长孙顺德受贿数十匹,这说明了什么?”下面诚惶诚恐,不敢出声,唐太宗于是便提高好几个分贝,大声说:“这说明了长孙顺德家里缺乏绸缎啊。好,你家缺绸缎,我就赏给你绸缎。”唐太宗叫人搬来好多绸缎,一古脑地压到长孙顺德的背上,叫他亲自背回去。长孙顺德脸上是红一阵白一阵,欲卸不敢,欲背不能,僵在那里,恨不得钻地缝。周围百官看到这模样,窃窃私笑,一个个站在那里看把戏,真是羞杀了长孙顺德。后来,还有像长孙一般作奸犯科的,如右卫将军陈万福,大搞索拿卡要,索取了驿站数石麦麸,唐太宗也以这种方式来处理,叫他当着大家的面担几石麦麸,从金銮大道一步一步担回家去。
  唐太宗这个绝妙的反腐法子看上去很温柔,其实比挨枪子更让人难受。他对贪官不是身杀,而是辱杀,不是给以“身体刑”,而是给以“精神刑”。他用这法子来反贪腐,在当时的效果虽好,但在现代却似乎没法效法。在操作层面上,这事最少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开大会搞斗争,这条件好说,我们动不动就开会的;二是贪官所贪必须贪实物,这让他当搬运工才有好看,但现在一张卡一个信封,放在贪官肩头背回去,起不到表演与示众效果;三必须是小额数目,若人家一贪就是百万千万,你还奖什么?
  对待贪污犯或者其它罪犯,是让大家戳其背心,还是让颗子弹穿其膛心?这两者到底谁轻谁重?我们姑且撇开这两者谁更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话题,单从唐太宗施行这法子的出发点来“研究一下”。唐太宗这法子是立足于人是有荣辱感的,在人的“耻感”上做文章。叫贪官背回赃物,或在其门楣上刻门匾,或在其脸蛋上刺黑字,目的是培养其“耻感”,当人的“耻感”树起来了,那么“慎独”意识也许就强了。现在,我们对树立人的荣誉感也许什么方法都是可以的,开会戴红花啦,上电视亮相啦,树碑立传啦,等等,但树立人的耻辱感呢?却几乎没法子,不能挂牌子,不能树门楣,要在电视上曝光还要用“马赛克”处理头部。也许我们不是荣誉感没有建立起来,而是不少人已经丧失了耻辱感。现代贪官在很多情况下已经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了,比如养情妇是能耐,情妇养得越多说明能耐越大;能贪贿是能耐,贪贿得越多说明能耐越大,正如明星绯闻越多名气越大一样。把贪官拉出来示众,是坏他的名头,还是增他的名气,还真说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