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韩美军?“联合国军”?朝鲜在与谁谈判|朝鲜战争

  为什么朝鲜战争结束这么多年、还存在着“联合国军”?   “联合国军”是不是就是驻韩美军?   为什么朝鲜坚持要求美国撤走驻韩美军?      “天安”号事件是今年朝鲜半岛形势的一个关键词。联合国安理会主席的一纸声明实现了事件本身的“软着陆”。但是,之后的余波却是一浪高过一浪。号称“威慑朝鲜”的美韩军演的日程已经排到了年末。继7月下旬美韩在朝鲜东海(即日本海)举行大规模联合军演、8月初韩国在朝鲜西海(我国黄海)单独举行海上训练后,代号为“乙支自由卫士”的美韩联合军演又于8月16日登场,持续十天。朝鲜方面也不甘示弱,连续发表强硬声明,表示将以“物理性的打击”回应敌人的挑衅。朝鲜在韩军黄海军演结束后,向朝鲜半岛西部海域分界线附近发射了近130余发炮弹,落点均在北方一侧。这也是朝方在行动上的一种警示。
  在朝鲜和美韩围绕“天安”号事件针锋相对的背后,朝美军方大校级会谈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据朝方媒体报道,在7月15日举行的首轮会谈中,双方讨论了朝美将军级会谈的程序性问题,商定会议的议题为“客观、科学地查明‘天安’号事件”,并就会谈的日期、地点、代表团组成等达成一致。接着,双方又于7月23日、30日和8月10日举行了三次会谈。双方的胶着点在于美方提议在《停战协定》框架内讨论“天安”号事件,而朝鲜则主张派遣朝鲜国防委员会检查团赴韩国,实地核实韩国此前发表的事件调查结果。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朝方和美韩发表的新闻稿中,双方在对军方大校级会谈与会方的称谓上出现了明显的不同。朝方坚持称之为“朝美军方工作接触”,而美韩则称之为“美军领导的联合国军司令部停战委员会和朝鲜板门店军事代表部工作会谈”。
  很多人就产生了疑问,为什么朝鲜战争结束这么多年,还存在着“联合国军”?“联合国军”是不是就是驻韩美军?为什么朝鲜坚持要求美国撤走驻韩美军?本文试图从历史的脉络中找寻答案。
  
  “联合国军”出台前后
  
  “联合国军”的组建与朝鲜战争直接相关,是美国操纵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三个与朝鲜问题相关的决议案后的“结果”。
  
  第一份安理会决议:1950年6月25日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后几个小时,华盛顿时间凌晨3点,美国驻联合国代办格罗斯叫醒正在梦乡的联合国秘书长赖伊,要求他应美国政府的“紧急要求”召开联合国安理会,讨论朝鲜局势。当天下午两点召开的联合国安理会上,格罗斯提出了决议草案,称“北朝鲜是侵略者”;“北朝鲜军队发动了武装进攻”,要求北朝鲜立即停止“武装进攻”;美国将“向联合国提供各种援助,以履行这一决议,并停止对北朝鲜当局的援助”等。
  6月25日的安理会决议,只是要求朝鲜人民军撤退到“三八线”以北,没有对美军的全面介入赋予合法性。但美国方面却不这么认为。会后,美国代表格罗斯发表谈话称:“根据决议,安理会将可动用经济手段、军事手段或其他手段。”
  
  第二份安理会决议:1950年6月27日
  6月27日,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提出了一项“决议草案”,提出“联合国建议各会员国向大韩民国提供为制止武装进攻并恢复这一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必要的援助”。由此提出美国及其他联合国成员参与朝鲜战争的问题。尽管有成员国投弃权票和反对票,主张停战交涉,但决议草案仍最终得以通过,从而使联合国“承认了”美国参战的“合法性”。
  
  第三份安理会决议:1950年7月7日
  早在首份决议通过之初,美国已实际参加了朝鲜战争。6月26日,根据美远东军总司令麦克阿瑟的命令,驻扎在日本基地的美国空军战斗飞行队和轰炸飞行队即向朝鲜半岛出击,海军和地面部队也开赴朝鲜半岛。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命令美第七舰队驶入我台湾基隆、高雄两港,在台湾海峡巡逻。28日,在杜鲁门的提议下,美国国务院和国防部共同起草一项提案,提出成立统一的“联合国军司令部”,由美军推荐一名司令统一指挥各国军队,同时在朝鲜半岛使用联合国的蓝色旗帜。
  为了筹组“联合国军”并获得联合国授权,美国又要求联合国于7月7日召开安理会。这一次,由英国和法国提出了要求联合国全体成员国向韩国提供军队的“决议草案”。草案毫无悬念地获得通过。决议授权组建一支“美国指挥下的联合司令部”,杜鲁门正式任命麦克阿瑟为“联合国军”总司令。
  7月10日,美国中将华尔顿?沃克抵达朝鲜半岛,建立美军第八司令部,指挥在朝鲜半岛的“联合国军”。24日,在日本东京设立了“联合国军司令部”。自此,“联合国军”正式宣告成立,美国也凭借三个环环相扣的安理会决议,顺理成章地与韩国军队结盟,并联合其他16个国家形成强大的兵力,“合法地”介入了朝鲜战争。
  应该说,是美国的战争政策把中国生生拉进了朝鲜战争,美国不顾中国的一再警告,把战火烧到了鸭绿江边,与此同时,公开干涉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阻挠中国领土统一,迫使中国出兵朝鲜。“联合国军”面对的是赴朝参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组成的中朝联军。于是,朝鲜战争则由一场民族内战演变成为较大规模国际武装冲突的局部战争。
  
  “联合国军”长驻韩国的经由
  早在1950年9月初,联合国秘书长赖伊曾指出,突破“三八线”的问题应该也只能由安理会决定。但“联合国军司令部”设立后,美国开始发动大规模的反攻,9月15日在仁川登陆后,迅速占领了“三八线”以北广大地区。
  最初加入“联合国军”的除美国和韩国外,只有英国、澳大利亚、土耳其、菲律宾四个国家,总兵力约33.5万人。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后,加拿大、新西兰、法国、泰国、希腊、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哥伦比亚、阿比西尼亚(现埃塞俄比亚)等国也派出军队参加“联合国军”,总兵力增加至52余万人。此外,南非联邦还派出了一支空军中队参战。至朝鲜战争停战时,“联合国军”总兵力更升至90余万人,其中美军占37.3万人,韩军占49.1万人。因此,在“联合国军”中,美韩军队占据绝对主力地位。
  1953年7月27日,“联合国军司令”克拉克在停战协定上签字,承认失败。同日22时停火,朝鲜战争就此停止。
  停战协定规定,双方各国政府应在签署停战协定后三个月内举行政治会议,讨论从朝鲜半岛撤出一切外国军队以及和平解决朝鲜半岛问题等。但美国从来就没想过要撤军,并再次利用联合国达到了长期驻军韩国的目的。10月26日,美国单方面退出了为召开政治会议做准备而举行的板门店预备会谈。
  1954年4月至6月举行的关于朝鲜半岛问题的日内瓦会议也因美国的多方阻挠、破坏而失败。会上,朝方提出“在六个月内从朝鲜撤出所有外国军 队,然后在全朝鲜内举行普选,用朝鲜人自己的力量解决朝鲜问题”。美国则反对这一方案,要求进行“联合国监督下的选举”。
  5月22日,美方代表突然提出,关于外国军队撤出问题,应该只让中国人民志愿军从北朝鲜撤出,美军是“联合国军”,在联合国“证明”“朝鲜统一政府”成立并统治全朝鲜的事实以前,不能撤走。这也成为美国坚持使用“联合国军”的称号并坚守韩国的一个理由。朝鲜半岛问题日内瓦会议最终破裂。
  与此相反,为了缓和朝鲜半岛紧张局势,中国人民志愿军单方面宣布自1954年9月18日起撒出朝鲜,1958年10月26日全部撤出。而美国所坚持的“联合国军”必须等到朝鲜半岛统一之后才撤出的说法,是缺乏法理支撑的。
  
  孤独的“联合国军”
  
  朝鲜舆论评称,美国是“孤独地”留在了“联合国军”中。事实也是如此。目前,驻在韩国的“联合国军司令部”不仅与联合国毫无关系,而且它下辖的主体并不是联合国的军队,其实就是驻韩美军。依据的就是美韩之间达成的双边军事同盟条约。
  1953年10月,韩美签订《相互防御条约》,正式结为军事同盟。美国则据此获得了包括在韩长期驻军、设立军事基地在内的各种特权。1954年11月,韩美签订《对韩军事与经济援助协议》,规定“联合国军在担当韩国防御责任期间,大韩民国武装力量被置于联合国军司令部的作战控制权之下”。在这里需要澄清一个概念,在朝鲜战争伊始的1950年7月14日,李承晚政府便将战时作战指挥权交由美国。停战后,“作战指挥权”被改称为“作战控制权”。1955年1月,《韩美军事援助协定》签订,同年“联合国军司令部”迁往汉城(今首尔)。此前,“联合国军司令部”在东京和汉城之间搬了几个来回。
  目前,驻扎在韩国的美军身份复杂,同时存在驻韩美军、美第八军、“联合国军”和韩美联合军等四个司令部。美第八军司令一人身兼四个司令部的首长。
  在四块牌子中,“联合国军司令部”的指挥职能和地位已被大大弱化。1994年,韩国更是收回了原属于“联合国军司令部”的平时作战控制权。
  从表面上看,“联合国军”司令官是被架空的,但“联合国军”司令官作为驻韩美军司令官,却依旧紧抓韩国军队的指挥权。奥妙在于对韩美双边军事同盟架构的精巧设计。
  1978年11月,韩美政府间协议成立了“韩美联合司令部”,将韩国军事问题的最高决定权交给两国参谋长联席会议“韩美军事委员会”,驻韩美军司令官作为美方代表,顺理成章地握有了韩国军队的作战控制权。没有驻韩美军许可,韩国仍无权调动部队。
  再深一步讲,美国也已预见到了“联合国军”的先天性缺陷,即使未来“联合国军”的牌子真的被弃之不用,只要韩美军事同盟一息尚存,驻韩美军司令官就仍能控制韩国军队,驻韩美军也仍能拥有在朝鲜半岛继续存在的法理基础。
  关于韩美联合司令部,还要多讲几句。2010年3月,韩国军舰“天安”号事件发生之后,韩美进一步加强了同盟关系。韩国总统李明博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商定,将原定归还作战控制权的时间从2012年推迟到2015年12月。
  
  从“联合国军”看朝鲜半岛和平体制
  
  从长远来看,“联合国军”的存废与否,不仅仅是称呼或合法性的问题,它还与未来朝鲜半岛由停战机制向和平机制转换问题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具体而言,大概包括以下内容:
  驻韩美军的法律地位问题。朝方在此问题上的立场可以归纳为三个要点:一是美国必须撤销驻南朝鲜的“联合国军司令部”;二是美军撤出南朝鲜;三是把停战协议换成和平协定。这三点从法理和实际操作层面上切中了驻韩美军的要害,也是合理合法的。事实上,停战协定和联合国及安理会的相关文件中,也明确规定和要求所有外国军队撤出朝鲜半岛。当前,美韩军事同盟正在进入过渡期。未来如果美韩均坚持保持驻韩美军,那么驻韩美军的职能、地位和作用问题必须作为和平机制谈判的一个重点议题。原因是,美韩军事同盟的调整不仅事关美韩自身安全利益,也与本地区其他有关方的安全利益、本地区的稳定等息息相关。
  关于停战协定的执行问题。1991年3月25日,美国将韩国将领任命为“联合国军”首席委员,招致朝鲜的强烈反弹,执行停战协定的停战委员会完全陷于瘫痪。但是,朝方与由美方领导的“联合国军”之间需要一个平台,以便处理有关遵守《停战协定》事宜以及应对措施。自1998年起,“联合国军司令部”停战委员会和朝鲜人民军板门店军事代表部便开始了将军级会谈。但是,对于参与会谈的主体,朝美双方却各执己见,于是就产生了本文开始提到的“一个会谈,各自表述”的问题。
  关于和平机制谈判参与方的确定问题。今年1月11日,朝鲜外务省发表声明,“奉命向停战协定当事方郑重提议,在朝鲜战争爆发60周年的今天,尽早启动签署和平协定的谈判。有关谈判可单独举行,也可参照朝美会谈,在六方会谈框架内进行”。
  朝鲜战争停战协定是以“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为一方,以“联合国军”为另一方签订的。但朝鲜视“联合国军”为非法的,因此坚持只与美国谈判“由停战机制向和平机制转换”的问题。,虽然朝鲜自1972年起就开始呼吁朝美间签订和平协议取代临时停战协定,但从厉史实践来看,朝鲜战争的四个主要参战国,朝鲜、韩国、中国以及美国更多地参与了结束半岛临时停战状态、代之以永久和平协定的努力。1997年,由上述四国发起的四方会谈虽然无果而终,但也是尝试之一。在当前东北亚和朝鲜半岛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六方会谈也为解决半岛由停战机制向和平机制转换提供了协商的平台。
  2005年,第四轮六方会谈通过的“9.19共同声明”中提出了“直接有关方将另行谈判建立朝鲜半岛的永久和平体制”,确立了建立朝鲜半岛永久和平体制取代临时停战机制的长远目标。然而任重道远,在迈向这一目标的进程中,对于包括“联合国军”在内的诸多历史和现实问题,仍需要清晰地梳理,并作出更多适应新形势、新格局的法律性安排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