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3电子邮局易手成为一个"事件",并变得扑朔迷离时,或许很少有人想到,这已是它第3次被出售了。不仅是最新的交易充满悬念,连最初的转手也充满戏剧性。163.net(电子邮局)如何落入飞华之手?数据分局和飞华是两位一体吗?一个"集体企业"又如何与一个政府行政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98年及1999年,万般无奈而放弃电子邮局的网易是在和谁打交道?是电信局?还是飞华?电信局和飞华的关系如何来界定、解释呢?如果都是一家,倒也无关痛痒;如果不是一码事,在 163电子邮局最初的交易中买家是谁就变得十分重要了,它决定了价值数千万甚至上亿的163电子邮局的法律归属。问题是,当"不是一家"的飞华和电信局数据分局的当家人是同一个人时,这个谜就更加神秘了。而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当飞华准备出售163.net时,它实际上还没有真正从网易手中买进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