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降低社会冲突的烈度

  

  在最近的几年中,一个事实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正视:中国社会是一个越来越分化的社会,利益越来越多元化,由利益的分化带来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也正在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一个正常的组成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为利益的表达和诉求做出制度化的安排,如何将利益矛盾和冲突规范在一个有序的框架之中,就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就必须将社会冲突去除敏感化,将其作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从而真正认识社会冲突的特点和规律,以设立有效的机制和制度来容纳、规范和化解社会冲突。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冲突的社会。在此我们要讨论的是冲突的烈度问题。因为尽管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冲突将会普遍存在,但努力降低冲突对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冲击,无疑是人们所要达到的目标。而冲突的烈度与冲突本身的类型与特征有着直接的关系。

  

  首先,是冲突的理性化程度。冲突的理性化程度与冲突的烈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无疑存在各种各样的冲突,有的因利益而起,有的因宗教和意识形态而起,有的因民族或种族而起等等。在这些冲突中,一般地说,冲突中感情、宗教、种族和意识形态的成分越少,冲突的理性化程度就越高,冲突的烈度也就越低。如因宗教而起的冲突,就带有很强的非理性色彩。不惜毁灭自己还毁灭对方,已经成为当今恐怖主义的一种普遍行为方式。这样的冲突解决起来也是异常困难的。相反,因利益而起又没有上升到意识形态的冲突则是一种相当理性化的冲突,这样的冲突目标是现实的利益,通过制度化谈判的方式解决问题就有了可能性,让步和妥协也就成为可能。

  

  分析近些年来中国社会中所发生的社会冲突,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冲突一个值得注意的特征就是,这些冲突越来越多的是因利益诉求而起,其基本的目标也是有限的利益诉求。也就是说理性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如近年城市中的拆迁、农村中的农民负担、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失业下岗等是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比较多的社会问题。而由这些问题所引起的冲突和矛盾并没有导致很强的意识形态因素。做出这样一个判断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能意识到当今我国社会中冲突的这种理性化的性质,就会继续用过去的老眼光来看待今天的社会冲突,就会继续将社会冲突看作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甚至将其视之为洪水猛兽,这样就不仅会妨碍采取正确的措施来解决利益冲突问题,而且会贻误有关的制度建设,从而为未来留下后患。

  

  另一个与冲突的烈度有密切关系的因素,就是冲突中的主要断裂带问题。在一个社会中,引发冲突的问题会有许多,并由此引发出不同的社会冲突。这就提出一个问题,不同冲突形成的阵营是不是重叠的。在像美国那样的社会中,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都存在分歧、对立和冲突,越战还在进行,国内的反战运动就风起云涌;
堕胎是否合法,意见针锋相对;
在对伊拉克的战争上,美国内的分歧甚至比国际上还大;
哪怕是像申办奥运会,是否承办世界杯这样的事情,意见的分歧和对立也无处不在。但我们同时也看到,这样多的冲突并没有对美国社会的稳定构成威胁。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每一种分歧和对立都有一个不同的阵营,形不成重叠的阵营,因而在社会中也就形成不了一条主要的断裂带。相反,在另外的一些社会中,却是许多冲突都是围绕一条主要的断裂带展开的,最典型的就是在非洲的一些部族政治起着重要作用的国家。由于许多冲突都是围绕部族的边界展开,而每一次冲突几乎都使原有的断裂带进一步加深,结果是冲突和对立越来越尖锐,对社会造成的冲击也越来越严重。

  

  在一个社会中,主要断裂带是否会形成,与引发冲突的问题是否具有聚焦点的性质有直接关系。具有聚焦点性质的问题,一般会有这样几个明显的特点,其一,是整个社会所高度关心的问题;
其二,冲突的结果对社会中大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会有影响;
其三,这种问题能够动员许多人的感情。这第三个特点实际上是说,由带有聚焦点性质的问题所引发的冲突,会实际上成为其他冲突的替代物。因此,要降低社会冲突的烈度,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防止主要断裂带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