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铭葆:民主的代价

  

  人们常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指的是任何事情都需要付出代价。丰收的代价是辛劳的汗水,友谊的代价是相互的真诚,革命的代价则是流血和牺牲。同样,实行民主也需要付出代价,这就是决策效率的降低和决策成本的提高。民主作为专制的对立物,本质上是一种决策机制。这里所说的低和高,都是以民主和专制相比较而得出的结论。

  先说决策效率的降低。一般而言,决策的效率与参与决策的人数成反比,人数越少,效率越高,反之亦然。在封建皇权时代,皇帝是金口玉言,出口就是圣旨,无需开会研究,也不必征求意见,这样的决策效率自然是极高的了。在两军交战的阵地上,指挥员可以独断专行,临机处置,由于战场情况瞬息万变,不允许从容讨论,客观情况需要集权以提高决策效率。比较起来,民主决策的效率相对要低一些。不同的群体、个人之间,意见不可能一致,统一认识需要有一个过程,其间有说服,有斗争,有沟通,有协商,这些都需要时间。以备受关注的《物权法》为例,从1993年初次列入立法计划,到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获得通过,经历了整整十四个春秋,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七次审议,并全文公布法律草案在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其立法时间之长,审议次数之多,都创造了我国立法史上的新纪录。由于《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基本法律,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因而首先要求好,在求好的基础上求快。时间长一点是保证立法质量的需要,民谚所谓“慢工出细活”,此之谓也。

  再说决策成本的提高。个人和少数人决策,俗称拍板,不需要开会讨论,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因而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决策成本很低。而民主决策则需要提高成本,其中包括参与决策者的时间、精力,必不可少的经费开支,如会议费、交通费、材料印刷费等等。以每年全国各级的人大、政协“两会”为例,全国各级人大代表约300万名,各级政协委员约55万名,按一类会议综合预算平均每人每天150元、会期平均4天计算,仅每年一次的“两会”,就要花费21﹒3亿元,实际开支可能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如果加上间接成本,更是一个天文数字。西方的总统大选,议员竞选,费用就更是高得惊人,如美国2004年总统大选开支费用高达50亿美元。这些都是民主决策、民主选举需要付出的代价。

  如此说来,专制的办法既快捷,又节省,而民主的办法则既麻烦,又费钱,何以我们的先辈仍要“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拼出性命推翻帝制,争取民主共和呢?难道是先人们的脑子都进了水,连如此简单的算术题都不会算吗?事情好像没有这么简单。人们之所以舍弃专制而选择民主,自有他的道理在。

  道理之一,是民主自身的价值。民主体制是建立在人人平等、人人都有言论自由权利的基础之上。而专制体制则是建立在等级差别、剥夺大众言论自由的基础之上。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自由和尊严是无价的。诚如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所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民主制度是个人自由的保障,而专制则是个人自由的天敌。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是皇权专制剥夺个人自由和尊严的真实写照。由此可见,民主是人类寻求自身解放的必然选择。

  道理之二,是民主可以防止决策失误。专制型决策,个人的经验和素质对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撇开决策者的立场问题,按照认识论的常识,个人的认识也总是有局限的,难以避免决策失误。而民主决策则可以集思广益,较少失误。从我们党和人民共和国发展的历史看,什么时候坚持民主决策,我们的事业就兴旺,就前进,什么时候搞个人专断,我们的事业就失败,就倒退。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民主决策的范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则是毛泽东个人专断的产物,给党和国家都造成了深重的灾难。与几千万个冤魂相比,民主决策所付出的会议费及时间上的迟延,就实在算不上什么罪过。有人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也有人说,民主是个最不坏的东西。即使从消极的意义着眼,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也应当选择民主,而不是选择专制。

  李瑞环同志在谈到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决策程序时,说过这样的话:“履行程序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是有一些‘麻烦’,但它是民主权利的体现;
履行程序也是集思广益的过程,添了一些小‘麻烦’,可以减少决策失误导致的大‘麻烦’。”什么麻烦都没有当然最好,可惜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理想状态,要想避免大麻烦,只得增加小麻烦。我们常说的要算政治账,在此处庶几可用。套用一回林彪的著名句式:民主与专制相比,代价最小,最小,最小,效益最大,最大,最大。

  

  (2007年4月10日)

  

  (作者单位:安徽省巢湖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