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正式全面放开二胎】 全面放开二胎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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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政策何时全面放开最新消息:2016年1月1日正式全面放开二胎
  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扶助的失庭,将继续获得扶助,中金网12月28日。
2016年1月1日全面放开二胎
  一、2016年1月1日元旦起正式实施全面放开二孩
  据中金网12月21日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12月21日起在北京举行。根据议程,会议将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据了解,草案中废除了独生子女政策、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强制避孕节育也将成为历史。草案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二孩可以延长假期,三胎超生仍要罚款,社会抚养费规定没变。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二、保留晚育假
  保留生育第一胎的晚育假延长奖励
  原本的人口计生法规定,晚婚晚育可以享受相应的延长休假或其他福利待遇,修正案草案取消了这一条,要求按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即生育两孩)生育子女的夫妻,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但在最终通过的修正案中,该表述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委员会在修法说明中指出,修改这一条的原因是“有些常委会委员、代表提出,这一规定不够清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换言之,这一修改可以理解为,生育一个子女,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婚姻法)的,同样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二、独生子女父母仍获奖励、扶助
  审议中争议极大的“删去第二十七条”,在最终通过的修正案中也发生了逆转。根据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在“一孩政策”实行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仍旧继续享有各类合法的奖励。特别是其中“失独”的那部分家庭,仍旧按规定获得扶助。
  但从条例表述来看,新法生效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成为历史。没有光荣证的夫妻,如果生育一孩,且孩子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也无法像“老人”一样再获得国家的特别扶助。
  三、对代孕、买卖胚胎未作规定
  “禁止代孕”可以说是本次计生法修正案审议过程中争议最大的一个条款。委员们在审议中指出,以放开“全面两孩”为主旨的修正案,实在没有必要暗度陈仓地将禁止代孕这一争议性仍极大的内容“捎”进去。
  在最终表决稿中,“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整条内容,均被删除。
  此外,原法规定的“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也被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对应的“实施假节育手术”法律责任也相应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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