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大学昌平校区入驻实验室装修须知

 AA 大学昌平校区入驻实验室装修须知 AA 大学昌平校区入驻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需装修的须将本实验室装修方案提交到 AA 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区”)发展与联络办公室,经校区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应注意以下事宜。

 第一章

 一般事宜 一、为确保实验室内部装修不至损坏楼层结构及设备,保证装修质量,须聘请具备资质的装修承包商。

 二、实验室有义务督促雇佣的装修承包商遵守本须知,并依照同意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三、施工前,实验室需负责牵头签署《AA 大学昌平校区入驻实验室装修协议》,并督促装修公司按协议内容缴纳一定金额装修保证金。

 四、实验室应密切关注其雇佣的装修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其施工技术监理由实验室自行选聘有监理权的机构负责。同时应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下列行为:

 1、勿将混凝土、沙石、油漆、乳胶等废弃物倒入蹲坑或地漏内。

 2、搬运装修材料时,切勿损坏走廊、墙壁及其它公共部位,如有遗撒物应及时扫净,以免造成设施设备等损失。(注:因装修施工或搬运物料而造成公共部位损坏的,需由装修公司进行修复或照价赔偿。否则由实验室负责)

 3、严禁随意从窗口等处向外丢弃杂物,装修材料须小心放置以免从高空坠下,危及相邻使用人。

 4、装修垃圾由装修承包商即产即清,切勿将垃圾、装修材料、装修设备放置在公共部位,否则实验室需负责一切清理费用。装修垃圾由装修承包商装袋后运送到指定位置,由装修单位统一运走。

 5、每日装修工作结束,切记关闭所有门窗及关闭水、电、气截门开关,方可离开。

 五、因装修工程所引致楼层结构及设施损坏,包括使用单位内部公用设备管线及异产毗连物业的结构设备,应由造成损害的使用人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第二章

 施工管理

 一、实验室内部装修应确保在签订工期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应向校区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

 二、所有出入楼层的装修承包商及施工人员应自觉地接受校区的安全监督管理。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实验室内,特殊情况需留宿的,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到校区办理留宿手续。

 三、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物品时,其出入楼层、运输、使用须接受校区保安人员的登记验证、查询,作业现场须配备灭火器,以备紧急时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当日带走,不得遗留在现场。

 四、在装修工作过程中,实验室及施工人员须接受校区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竣工检查 一、装修工程完工后,由实验室通知校区,校区会同实验室、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进行检查。核查项目如下:

 1、装修承包商是否按施工图及设计方案施工; 2、是否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备及影响其使用功能; 3、是否遗留装修材料、装修垃圾放于公共部位及场所; 4、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异产毗连物业的正常使用。

 二、竣工检查合格后,由校区在《房屋装修验收单》上签字。若有某项未达要求,限期改正,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

 第四章

 增、改、建事项 一、室内地面装修:地面装修为其水平地面不得超过原地面 3 厘米,石材厚度不超过 1.0 厘米。

 二、楼层外墙:为保持楼层的外貌,切勿加装护栏、遮蓬、花架等装置在外墙上,禁止在任何外墙上喷漆、设置标牌、粘贴文字、图画广告等。

 三、电线改造:严禁电线直埋,不得擅自封闭及改动室内原有的开关、插座,严禁改动电话、网络及电源配电箱。

 四、大门灯饰:所有走廊及楼梯均已装有足够灯光,请勿在户门外加设任何灯饰,以免妨碍公共走廊的观瞻。

 五、为保证楼层外墙整齐美观,空调须安装在校区指定的位置。

 第五章

 装饰装修技术要求 一、不得在混凝土顶板过梁上凿洞、打眼、吊灯顶棚及艺术照明灯具,做房屋吊顶的支点应设在周边的墙体上。

 二、在墙体上粘贴瓷砖应符合装修施工规范。

 三、在装修时,承重墙、公用部位隔断墙、外围扩墙、抗震等墙体上不得随意掏墙、打洞、剔槽,不得拆改。

 四、装修要符合规划规定,符合供暖、供热、燃气、电力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