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分厂明显缺陷传递管理规定

 铸造分厂明显缺陷传递管理规定

 目的:促进全员自检工作、提升自检意识、控制产品质量 范围:铸造分厂 原则:以公司质量管理规定为基本,以“三不”原则【 不制造缺陷、不接受缺陷、不传递缺陷】为宗旨。严把质量关,提升过程控制。

 一、浇注工序砂芯质量自检:

 1. 在浇注工序,浇注操作工有责任对砂芯进行外观100%检查,发现砂芯不合格,则按照以下规则正负激励,砂芯表面明显缺料、多料、开裂、毛刺未清理干净、组装披缝间隙超过0.5mm、涂料未涂抹平整、砂芯表面太嫩及焦化、砂芯目数错误、明显变形、冷铁未组装到位及漏装、涂料未涂刷等。

 2. 浇注工序自检的砂芯缺陷,由铸造分厂浇注现场检验员及砂芯分厂对应检验员共同确认,属明显缺陷件后,铸造分厂对应班长开具《奖励单》,奖励对象为浇注工,砂芯分厂对应班长签字即可生效,冒口(组装与未组装均视为冒口)2 元/件,其它砂芯 1 元/件。20 件以上为批量,一次性奖励 50 元,当班开奖励单,如浇注工序为多人,则奖励金额按人头数平分。奖励单交予统计,月底汇总后直接由成本科核算对应工厂成本。

 3. 砂芯分厂配送工配送到浇注工位上的砂芯不能混装、不配套,否则一律按照批量明显缺陷计算。

 4. 浇注现场砂芯如果是非浇注工发现的明显缺陷,则不计算明显缺陷件奖励,砂芯分厂配送工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砂芯损伤,经浇注工与配送工当场确认后,也需按照明显缺陷件考核。

 5. 在震砂后发现缸盖类铸件弹簧座上有细密的掉砂件,一律判定砂芯分厂责任,对砂芯分厂 30 元/件负激励。

 6. 对于不合格砂芯退货件,未返工返修遏制完又重新配送到浇注现场的,一律按批量质量明显缺陷处理。

 7. 砂芯分厂如发现浇注工人为制造明显缺陷骗取该奖励,一经查出,对浇注工负激励 100 元/次,生产班长负激励 50 元/次。

 8. 对于批次不良率超过 5%,则铸造现场检验员开具《质量异常单》给砂芯分厂,要求对该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9. 砂芯明显缺陷判定如有异议时,则由铸造质量保证科出具最终意见。

 二、

 浇注铸件外观质量自检

 在浇注工序,浇注操作工有责任对生产出来的铸件外观 100%目视检查并记录,发现明显缺陷后必须挑选隔离缺陷件,交由专人评审。

 下列情况属于明显缺陷件,如流转下道工序后反馈回来则负激励:

 1. 操作不当和使用了明显有缺陷的砂芯,造成铸件报废。

 2. 铸件表面(未震砂状态下)明显掉砂造成报废 3. 铸件表面明显铸造缺陷造成的报废 4. 浇注工序转运、操作不当、野蛮操作等造成产品磕碰伤返工、返修、报废。

 5. 钢印号错误的铸件 6. 严禁私自处理产品(丢弃、敲补、多报烫摸件、慌报生产数量、少报废品),一经查出按 50 元/件处罚,且记录于明显缺陷考核记录中。

 7. 后工序返回来的可疑品,通过返工手段可以回用的,按 1 元/件进行扣款,依罚款单的形式当天开出,但不记录于明显缺陷件数据考核中。

 8. 明显缺陷件数量根据钢印号登记归类,每月评比各班组“最差自检担当员”二名,连续三个月为“最差自检担当员”者则直接调岗重新培训,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以当月明显缺陷率倒序排列,第一名奖励 200 元,第二名奖励 150 元,第三名奖励 100 元,依当月明显废品统计记录为准(生产总数为 1000 件及以上,明显缺陷件数量/生产总数=明显缺陷率)。

 浇注工序传递明显缺陷处罚标准 产品类别 明显缺陷件报废处罚 明显缺陷件返工返修处罚 缸盖类 10 元/件 5 元/件 歧管类 5 元/件 3 元/件 配件类 5 元/件 1 元/件 缸体类 15 元/件 10 元/件 水道脚断流到后工序按 15 元/件处罚。

 三、后工序明显缺陷自检:

 1、后处理各工序操作员负责对铸件外观进行 100%目视全检(兼职外检功能和 100%检测项目的工序另行要求),发现明显缺陷产品,即时挑选遏制 、作好标识,报告给检验员和班长,经确认后按以下要求奖励 缸盖类明显缺陷项目:冷隔欠铸、变形、裂纹、掉砂、磕碰伤、顶杆顶深、钢印号错误、上道工序造成的明显缺陷等 歧管类明显缺陷项目:呛气、欠铸、冷隔、顶杆顶深、钢印号错误、磕碰伤、上道工序造成的明显缺陷等 配件类明显缺陷项目:呛气、拉模缺料、冷隔、钢印号错误、磕碰伤、上道工序造成的明显缺陷等 缸体类明显缺陷项目:拉模缺料、冷隔欠铸、裂纹、掉砂、磕碰伤、钢印号错误、上道工序造成的明显缺陷等 后处理工序传递明显缺陷处罚标准 产品类别 明显缺陷件下转处罚 明显缺陷件补焊挑选奖励 明显缺陷件报废、补焊挑选奖励 缸盖类 10 元/件 无 1 元/件;水道不通 2 元/件 歧管类 5 元/件 无 1 元/件

 配件类 1 元/件 无 1 元/件 缸体类 10 元/件 无 1 元/件

 2、后处理各工序(兼职外检功能和 100%检测项目的工序另行要求)在生产过程因操作不当造成铸件补焊或报废的,如在本工序发现并标示遏制的,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后工序制造明显缺陷项目:震伤震裂、切割废、清理废、粗铣废、抛丸废、野蛮操作废等 后处理工序制造明显缺陷处罚标准 产品类别 制造废品 制造补焊 缸盖类 20 元/件 5 元/件 歧管类 5 元/件 3 元/件 配件类 3 元/件 1 元/件 缸体类 30 元/件 10 元/件

 3、因转运、操作不当、野蛮操作等造成产品碰伤返工、返修、按 10 元/件处罚。

 4、各工序严禁人为制造缺陷骗取奖励,一经查出,按 100 元/件处罚。

 四、特殊工序:

 3、外检工序:负责对所检产品外观 100%确认,如后道工序及客户投诉明显缺陷,按 10 元/件处罚。

 以上三道工序发现批量质量问题时,可直接奖励 50 元/次。批量质量事故数量定义如下:缸盖:20 件及以上不合格

  歧管:30 件及以上不合格

 配件:50 件及以上不合格

  缸体:15 件及以上不合格 4、在本工序因转运、操作不当、野蛮操作等造成产品碰伤返工、返修、报废,按 10 元/件处罚。

 五、叉车转运:

 1、叉车司机在转运产品时,确定是否符合叉运条件,如不符合,则有权拒绝转运,同一批次铸件经二次调整后仍不符合叉运条件,则对生产班长负激励50 元/次。

 2、叉运过程发生倾倒,发现后拍照取证,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司机负激励20-50 元/次

 3、转运过程中野蛮操作导致铸件磕碰伤的,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条例负激励。

  返工返修件:5 元/件

  报废件:10 元/件

  六、本管理规定说明:

 1、本条例针对明显缺陷接受、制造、传递过程进行责任归属定义管理。

 2、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铸造分厂品技科,在运行中逐步完善。

 3、物质正负激励不是目的,努力创建全员自检、质量是制造出来的质量氛

 围。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质量是一个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是决定合格率提升的重要依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关系着操作工收益的稳定与提升。它需要我们端正工作态度和树 立强烈的质量 意识,拿出满腔热血投入到工作中。杜绝因过程变量与人为因素产生不良品,特别是明显缺陷的传递。

 明显缺陷是指:不借助其它检测手段,在本工序用肉眼就能直接判别的缺陷件或报废件。包括:外观掉砂、掉涂料、欠铸、冷隔、砂芯断、合摸不到位、磕碰伤等。坚持:不接收缺陷、不制造缺陷、不传到缺陷的原则。

 奖惩:

 1、单班同种类缺陷 5 件以上属于批量质量事故(5 件-10 件,生产过程中没有发现)处罚操作者 50 元;流到后工序按明显缺陷处罚。

 2、单班同种类缺陷 10 件以上,20 件以内,处罚操作工 100元;班组长受连带责任,处罚 50 元和进行绩效考核扣分。20-50 件以内处罚操作工 200 元;班组长罚款 100 并扣考核。50 件以上按质量管理科的处罚为依据进行处理。

 3、批量返工件 10 件以上 20 件以下,处罚操作工 30 元每次;班组长绩效考核扣 5 分,流到后工序另外增加罚款 20 元;20 件以上 50 件以内,处罚操作工 50 元每次,流到后工序增加罚款 30 元;班组长绩效考核扣 5 分并处罚 50 元每次;超

 过 50 件以上,操作工和班组长各罚款 100 元并扣考核分,流到后工序增加罚款 50 元。返工件定义:包括自己现场返工和保全科返工。

 4、各工序因转运、操作不当、随意滥摔造成产品碰伤报废,按 20 元/件处罚。

 5、因班次号、年月钢印用错,造成产品需要返工处理的超出 5 件处罚当班操作者 30 元/次,拆错钢印者处罚 20 元。低于 5 件,自行返工,不做处理。

 每月明显缺陷控制在 1/1000 以内(生产 1000 件产品可以有1 件明显废品传递)每月奖励 100 元;单月没有明显缺陷流转,奖励 200 元,月生产件数低于 1000 件不考核。

 7 、合格率提升:B470 缸盖≥99%、B15D/B10D/T100/T200/B12D≥99%达 到该标准每月 奖励 200 元。合格率按质量部统计处的每月总数据为准。

 8、474 缸体合格率≥92%每月奖励 200 元,每月累计生产数量必须到达 600 件以上(评比基准),有多套模具生产时取平均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