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成人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问题及措施探讨


  随着高校成人教育招生规模稳健扩大,办学规模和在册学生的规模日益庞大。作为财务部门,学生收费工作量大大的增加。目前大部分高校成人教育收费工作基本上是采取手工收费和计算机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工作效率低下,工作量大。收费人员的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花费在收取学费、整理学费数据、开具财政票据、整理票据上。同时各高校成人教育办学形式日益灵活多样,除了夜大,还开办了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成人教育。财务人员在大量的收费工作中,难免在收费管理中出现混乱,顾此失彼。梳理高校成人教育收费管理的条理和规范,施行高校成人教育收费工作有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控制机制,对做好高校成人教育财务收费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1 高校成人教育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收费标准不统一。高校成人教育主要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的办学形式有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等;非学历教育的办学形式有各类职业技术岗位培训、各类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且各项的收费标准尚不一致,这给财务收费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不仅如此,各年级、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休退学、复学、转专业等学籍变动导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变动也增加了财务收费的难度。
  1.2 收费时间不统一。成人教育特别是函授的收费时间是根据面授时间而定,一般在每学年的第一次面授时间进行收费。函授学生的面授时间根据各主办院系和各专业的不同而分布各异,因而收费时间相对分散,不利于统一操作。
  1.3 收费方式不固定。与普通高等教育收费方式相比,成人教育收费方式繁杂(主要有现金、刷卡、委托银行扣款、银行汇款等多种形式),时间跨度长。高校成人教育的财务部门对学费的收缴方式无法做到统一规划,导致学费收缴的过程无章可循,收缴方式混乱。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对缴费期限、超过期限缴费学生也不能明确处罚规定,收费过程中故意拖延、欠费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学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增大了核算统计工作的工作量,同时也给收费管理的规范性带来影响。
  1.4 学生信息变动不及时。成人教育收费工作不单是学校财务部门独立完成的,必须由学校内部多个部门协调完成。成人教育学生的来去相对自由,休学、复学、退学等信息资料的变动常常不能被及时反馈到财务部门,因此无法及时掌握这部分学生的学籍变动,最终产生学费管理方面的漏洞。
  1.5 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目前,高校成人教育的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很多高校成人教育管理者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对外宣传和招生等方面,忽视了如何利用信息化的方法来改变现状,这使得内部控制这一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流于形式。
  2 完善成人教育收费管理机制对策
  2.1 强化收费基础工作,构建收费管理信息系统
  财务部门根据成人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提供的准确的学生信息进行收费管理。在新学年报到前,财务部门要将学生应交费用的项目、标准、交费时间和地点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通知到位;收费结束后,要及时统计出各类学生的缴费情况,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欠费学生及时清理和催交;学期结束前,财务部门应主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发出交费通知书,由班导师通知到学生本人,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成人教育学生的复杂性给收费方式的选择和收费管理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收费方式相对滞后,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构建成人教育收费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平台。高校要积极采用信息化网络技术管理收费,提高收费工作的管理水平。实现信息化管理,必须做好几项基础工作:首先,高校要选择一套与本单位财务系统相匹配的收费軟件;第二,认真确定各类学生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现网络化管理后,所有收费数据直接录入电脑,统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欠费情况等工作均由电脑完成,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降低了差错率。
  2.2 完善收费管理体制,加强收费各环节的管理
  要解决好成人教育收费过程中出现的欠费等问题,高校应制定和完善收费管理体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对学生信息变动后的收费标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缴费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相结合;必要时还可以采取一定的经济手段。对高校学生收费问题进行科学的、规范化的管理,以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及时、足额到位。为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责任人和目标责任制,将收费工作与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相结合,把收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院系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将成人教育收费管理纳入程序化管理,重视每一个过程、环节的管理。
  2.3 加强财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
  健全内控制度和完善的内控方法是会计监督的有效手段。成人教育收费是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 办学规模大的高校成人教育年收费可达几千万, 因此, 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在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时, 成人教育收费管理成为不容忽视的内部监督环节, 应将审计报告和监控情况书面报告呈送给最高管理层,并在报告中揭示内部控制的缺陷。同时,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缺陷纠正、改进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效力。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