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贵州来说,尽快改变全省招商引资的颓势,全面吸引外来投资,彻底扭转落后状态,全面实施大招商、大项目、大园区、大产业、大发展已是不争的共识。因此,我们必须全面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对策、加大力度、迎头赶上,彻底改变落后状况。
进一步确立招商引资工作在实现贵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要全面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利用外来投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实行“一把手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大力营造招商引资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利用外来投资和对外开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建立健全一种全社会招商引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面扩大利用外来投资的常态机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环境、明确职能、理顺关系、下达目标,切实大力推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
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全面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尽快充实和加强贵州省投资促进局的工作,使之成为领导、指导和组织协调全省利用外来投资工作的精干、权威、高效的工作机构。省和各市州地要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机构,建立健全为外来投资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常态机制。全省县以上的各级政府都要设立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外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各级服务中心要按照“统筹、协调、服务、办事”的职能履行好职责。
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省政府要将省级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限下放给各市州地和国家级开发区,各市州地政府(行署)也应向所辖县市和开发区相应下放审批权。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转变职能、简化程序的要求,进一步下放相关配套审批权,确保各地对外商投资实行高效务实的配套管理和服务。
进一步加大外商投诉服务工作力度。要健全和完善现有纪检监察机构的外商投诉受理网络,及时办理外商投诉案件,努力使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管理工作制度化。要把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作为对各级部门及公务员奖惩的依据之一。
进一步加强涉外经济法制建设和制定开发区大发展的各种政策条规。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参照国际规则和有关协定,积极配合省人大修改和制定《贵州省外商投资保护条例》、《贵州省开发区条理》、《贵州省华侨华人投资保护条例》、《贵州省扩大利用外来投资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要加大执法力度,适时开展涉外经济法律、法规执法大检查,使利用外资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各级法制机构要积极做好涉及利用外资的法律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快招商引资工作人才的培养,抓好职业教育和短期培训,提高从事外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还要面向全国多渠道吸引高层次人才参加我省利用外来投资工作,造就一支熟悉国际经济知识和外资业务、具有招商引资工作热情和办法的人才队伍。要建立健全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按照分类培养、整体推进的原则,着力加强招商引资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适应招商引资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积极探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新路径,打破体制机制的常规约束,发挥驻外经贸机构、中资机构等作用,密切与境外知名高校、华人华侨组织、猎头公司等的联系,建立广泛的引才网络。这样,在为全省招商引资机构充实人才队伍的同时,也为外来投资企业引才提供平台和渠道。
进一步提高外来投资的良好配套服务。要实行并真正落实安商、亲商、引商、稳商、富商的政策。要加强社会治安工作,为外商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应开办国际学校、国际医院,为外商及其家属提供良好的学习、就医条件,为外商和来往商务客人提供良好的商务、保健、休闲、娱乐等服务。改进外事管理办法,为外商和游客出入境提供最便捷的服务。(作者系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