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四川省工商联文化产业商会的160家民营企业会员单位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当前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一体化战略的现存问题,并结合近期行业背景,提出了提升一体化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四川省 民营文化企业 一体化战略 现状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一、研究动机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发展产业的指导性意见》也将出台,内容之一就要扶持民营文化企业的健康发展。将对其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四川省委、省政府也十分重视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四川文化产业发展“十五”规划》明确提出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产业发展。2006年四川省文化产业机构中的民营文化企业单位、总收入、从业人员比例分别达到79%、72%、75%,年利税达4.5亿元,民营文化企业已经发展成为四川省文化产业一支名符其实的生力军,且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一体化战略作为企业资源战略性整合与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机制,已成为关系到民营文化企业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本文则力图对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现存问题并讨论改进策略。
二、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四川省工商联文化产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的160家民营企业会员单位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现状进行了调研。商会聚集了本省文化产业的200多家代表性企业,其中民营企业共有195家,如安仁建川博物馆、成都武侯祠锦里旅游文化经营管理公司、四川金手指文化传播公司等。本调查剔除了市场份额较少的35家企业。
本次调查发放问卷160份,实际回收143份,回收率为89.38%;有效问卷122份,有效率为85.31%。问卷调查由三部分27个问题组成;第一部分为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职工人数、企业类型和业务范围5个问题;第二部分是对受访企业一体化因素的调查,包括企业对自身一体化程度的判断、一体化战略的影响、遭遇的困难和受阻因素4个问题;第三部分是对受访企业经营绩效和一体化状况调查的18个问题,前9个问题从企业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方面调查企业的经营绩效,后9个问题则是调查访企业一体化程度及其类型。
三、研究发现与分析
1 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的企业规模、公司类型和经营业务有待提升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规模方面,受访企业中中型企业(员工人数为50~300人)为105家,占总数的86.1%;大型企业(员工人数为300~i000人以上)有12家,仅占9.8%;小型企业(员工人数为50人以下)为5家,只占4.1%。可见,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以中型企业为主体,已初具规模,但是大型企业数量极少,且缺乏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大型企业。
企业类型方面,受访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有92家,占总数的75%;合伙企业为19家,占16%;独资公司为6家,占5%;而股份有限公司仅有5家,占4%。可见,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以传统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而管理体制更完善且能够直接募资、融资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常稀少。
业务经营方面,受访企业中98家经营的业务仅限于文化产业的某一领、某一行业,占企业总数的80,33%;仅有24家企业涉及多种业态经营,仅占企业总数的19,67%,可见,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流动性较弱,价值链整合的程度也不高。
2 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的一体化形式多样,总体程度不高
首先从一体化形式来看,有以下四种形态:一是纵向一体化。调查中,笔者将纵向产业链抽象分解为“创意策划一生产一销售一广告经营一衍生产品开发及销售”五个环节,而结果显示涉及两个及以上环节的企业有81家,占企业总数的66.39%,表明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在纵向一体化延伸上较为普遍,但自主经营三个环节及其以上的仅有54家,不足五成。二是横向一体化。受访企业中仅11.02%的企业曾经兼并过其它同类业务的企业,7.09%的企业采用收购方式进行横向一体化,说明横向一体化的情况极少。三是企业间协作方式的一体化,79.53%的受访企业在非自营的业务上并选择了长期稳固的各种联盟方式的协作,说明在不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非自营业务上进行协作是大多数民营文化企业的共同选择。四是个别企业的创新形式(见后文)。可见,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的一体化战略是以纵向一体化为主要形式的,但总体程度不高。
其次从产业链角度来看,一体化程度总体也不太高。调查中,笔者将文化产业链划分为“文化产品的概念创意一生产一销售一衍生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四个环节,并界定经营业务涉及其中三个及以上环节即判断为一体化程度高的企业。调查结果显示,受访企业中仅有33家企业属于产品一体化程度高的,占总数的27.05%。同时,调查结果还显示,一体化程度高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广播及电视电影、文艺演出服务这两个领域。
3 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一体化战略的动因不一与多重阻碍
首先,关于企业追求一体化战略的动因,笔者将其分解为“成本降低、盈利增加”、“市场份额扩大”、“企业朝做大做强目标迈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和“其他(自填)”五个因素(可多选),调查显示一体化程度较高的33家企业中,有23家企业认为一体化战略可以成本降低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占69.67%;18家企业认为一体化战略可以使得企业规模做大做强,占55.74%的;15家企业认为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使得企业市场份额扩大。占45.90%;此外,“其他”因素还有“一体化战略可以使外部交易内部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可以强化内部控制和协调,提高进人壁垒”等。总之,企业追求一体化战略动因依据自身状况而呈现多样化特点。
其次,关于一体化战略实施所遭遇的困难,笔者设计为“对产业准人政策的担忧”、“人才缺乏”、“资金不足”、“资源不足及资源整合力不够”和“其他(自填)”五个因素(可多选),调查显示有64家认为最大的困难是产业准入政策问题,其中持这种观点的,一体化程度较高的33家企业中有19家企业,程度较低的89家企业中有45家,均超过五成;此外,有56家企业指出了人才缺乏的影响,占45.90%。这表明,半数以上的受访企业深感政府产业准人政策的严重制约,这与国内大多数学者的相关研究相印证;同时,人才的缺乏也是重要制约因素。相比之下,资金不足的影响不太大,这与当前融资环境的改善有一定联系。
4 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一体化程度与企业绩效的正相 关
关于一体化战略实施对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的价值,本调查中笔者提出了三个研究假设――假设1:民营文化企业 一体化程度与其绩效正相关;假设2:采取不同类型一体化战略的文化企业之间存在显著绩效差异。假设3:企业间协作能增进企业绩效。调查结果使这三个研究假设证明都得到了支持和印证,结果表明:其一,企业一体化程度与其经营绩效正相关,企业的一体化程度越高,经营业绩也就优秀;其二,不同类型的一体化战略存在企业绩效的差异。无论是从企业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还是从可持续发展能力来看,纵向一体化战略较之于横向一体化战略的更强;其三,企业间协作能增加企业经营绩效,企业间协作程度越高,那么企业经营绩效就越高;反之,企业问协作程度越低。那么企业经营绩效就越低。
5 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一体化战略的自我创新
调查中,除了上述三种形态外,个别受访企业还创新性地发展了一体化战略。例如,商会会长单位四川金手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4年底提出并实施了“文化产业网状一体化战略”,它是一种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根据企业价值链延伸而形成新型企业战略,是一种网状的复合产业链。具体地说,公司业务经营几乎囊括了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产品和服务都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向上游和下游延伸,呈网状发展;网状产业链上的结点之间是相互辐射、相互传递的关系,因此每一方面的产品和服务都可能在某一特定时期成为中心,某个结点上的增值都可能带来整个价值网的增值,即出现经济学意义上的“马太效应”。这种新型一体化战略的提出是本土企业家对一体化战略的创新与发展,它对于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快本土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具有启发性意义。
6 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产业链中生产不再是核心环节
关于企业产业链的核心环节的认识,调查结果显示,75.41%的受访企业均认为生产已不再是核心环节,取而代之的是广告经营和销售等业务。其一是对从事电影、电视行业的企业调查显示,64.75%的受访企业认为广告经营在产业链中居首要地位,发行和经营环节次之;而在过去,制作和生产被视为核心环节。其二是对从事出版行业的企业调查也显示,50.82%的企业认为当前重要性居首位的是销售,其次是广告;同样在过去,印刷、出版业务也被视为核心环节,广告和销售则是边缘环节。其三是对从事文化用品及芑术品生产的企业调查也显示,59.84%的企业认为销售是最重要的环节,而生产、制造不再是核心环节。这种观念的巨大转变,与我国文化产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有直接联系,市场推广在产业链中越发居于核心位置。
四、思考与建议
综上所述,当前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的一体化战略是以纵向一体化为主、以企业间协作为辅,横向一体化极少,一体化程度总体不高;同时它们敢于创新,潜力巨大。结合文化部即将给予民营文化企业“国民待遇”、扶持其发展的行业背景,笔者提出了提升四川民营文化企业一体化水平的几条建议:
1 四川民营文化企业应具有横向一体化的扩张意识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尽管近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17%以上,而现阶段国民文化消费缺口仍高达3万多亿元,。增长空间极大。另一方面,长期排斥在体制之外的民营文化企业也还处于初创发展期,我们看到四川民营文化企业目前以中型企业为主,且企业间的横向一体化即同类企业的兼并整合极少。但是,近期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发展产业的指导性意见》首先就是加快资源的整合,鼓励和支持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同时“对民营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给予国民待遇,促进公平竞争”。可以预见,随着市场化推进和产业政策落实,将来优势企业兼并收购弱势企业,改变产业内部布点过多、力量分散、规模不经济状况乃大势所趋,国有文化企业之间乃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兼并组合不可避免,因此民营文化企业应来雨绸缪,加快自身发展和内部体制改革,并通过横向一体化战略做大做强,以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民营文化企业集团。
2 四川民营文化企业要重视纵向_体化的水平提升
在当前巨大的市场空间中,以纵向一体化来占领市场份额和扩大企业规模成为民营文化企业的共识。但是实施不慎。也会带来深度风险。笔者认为,民营文化企业实施一体化战略应注意如下三个原则:一是“入围”产业的比较优势原则,在开放的市场中,文化产业价值链的拓展必须以比较优势入围,企业是否具有自生能力,关键取决于这个企业是否按比较优势来进行生产经营,这可以扩展到同一个产业中不同产品的选择,还可以扩展到拥有多个行业的企业。二是核心产业的选择原则。核心产业的定位,首先是该产业的市场前景和竞争状况;其实是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竞争力,进入后是否会遇到巨大的障碍和阻力,是否会具有回击该产业中现有企业的进攻实力;再次是企业将以多大的规模进入,成本一效益分析的结果是否对企业有利。三是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的原则。选择资源整合时重视利用本地资源,包括本地的人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资金、技术等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另外本地人才的培养也可以提高本地文化竞争力。
3 四川民营文化企业须慎重对待企业间协作
目前,八成以上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在非自营业务上常常采取联盟方式进行协作。企业间协作可以帮助企业不需并购就可实现产品和市场的多元化。但是执行战略联盟,各家企业的独立地位不变而仅靠协议或承诺来维系,隐藏着诸多风险。在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和法制均不完善的时代背景下,民营文化企业缺乏政策和体制的“保护伞”,战略联盟失败时大多有苦难诉、有冤难申,在与国有院团的合作中更是常常陷于弱势地位,自身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因此,民营文化企业应慎重对待企业间合作的实施,处理好以下问题:一是慎选联盟伙伴,联盟的双方或多方可能动机不同,目标有别,需要认真挑选、反复协商、达成共识;二是要在与中心企业的合作中培育与发展,逐步上升为核心企业,否则处于始终从属地位就随时都可能在合作中被替换;三是注意研究联盟的控制和管理问题,如合作形式、管理方式、利益分配、责任及风险承担、合作期限等等,尤其是规定何种情况下可提前退出联盟,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笔者认为中央及地方政府对民营文化企业“国民待遇”的细化落实也甚为关键。目前,行业准人与性质歧视、资源配置与项目扶持、项目招商与筹资融资、工商税收与社会保障、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职称评定与评优评先、公平竞争与权益保护等一直是民营文化企业急盼解决的现实问题。然而,“国民待遇”的落实与公平发展环境的建立,既有赖于政府对民营文化企业社会价值的认可和重视,更有赖于民营文化企业整体实力的不断提升。2010年四川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就有强化和加快“重点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和规范管理”和“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国有、集体,个体、民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开发、经营和企业化、市场化运作”两条,这既是利好的信号,也是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以自身发展谋求更多权益保障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