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待妇女VS受虐待的狗】 老鹰vs狗

     最近,一位为受虐妇女救助组织募款的女士向我倾诉了筹款困难的问题。这家名叫“Retreat”的慈善组织位于美国东汉普顿,那里是高档滨海社区,有很多将慈善事业作为投资和社交的人。即便如此,她的募捐仍颇费周折。她经常得到这样的回答:“可是我认识的人里不会有受虐待的啊。另外,我已经把钱捐给了动物救援组织了。”在那个社区,动物救援组织是得到最多善款的机构。
  我觉得这个观点有很多问题。首先,与大众观点不同,事实上家庭暴力在各个社会经济群体中都会发生。认为家庭暴力只会发生在穷人中的看法是愚昧和错误的。人们承认自己更愿意捐款给动物保护组织而非受虐妇女的事实,揭示了人们在同情心和慈善事业上的怪异本性。诚然,当被恳求施舍金钱时,我们常常会顾左右而言他。
  显然,如果我们花费所有的精力在帮助他人上,我们都会变得贫穷,忽视自己的家庭。为了有能力帮助他人,我们只能献出有限的个人能量。作为经济学家,我感兴趣的是: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条件下,什么方式能最有效地减少痛苦?这些条件上的限制,使得我们必须做出取舍。
  事实上,不仅是这个滨海社区选择将钱捐给动物而非受虐妇女。在1874年的纽约,虐待儿童的定义还很模糊,然而虐待动物的相关规定已经很明确了。这一点在玛丽?艾伦?威尔逊受虐待一案中再清楚不过了。那时,能用来帮助玛丽?艾伦这样受虐儿童的资源很少。最终,常在当地寻访的卫理会教徒埃塔?维勒跑到美国防止动物暴力协会寻求帮助。
  埃塔?维勒一直努力想要解救玛丽?艾伦,在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她找到了亨利?伯格。亨利是美国动物人道主义运动领袖和美国防止动物暴力协会的发起人。维勒女士最终是被她侄女的一句话说服而去找亨利?伯格的:“既然你这么为那个受虐的孩子担心,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伯格先生呢?那个小女孩也算是个小动物啊。”
  这种不平等至今依然存在,也许我们偏爱动物的原因是认为动物有更多的需要。此外,帮动物比帮人可要简单多了。人们走出阴影需要更多的资源,人的伤痛更难平复。假如,拯救一个受虐妇女要消耗拯救100只小狗的资源,又假如慈善的终极目的是消除世界苦痛,那么,似乎把钱捐给小狗更合理一些。人们认为虐待都发生在不幸的陌生人身上,因而选择帮助动物似乎是很有道理的―动物是无名且无辜的。但是,这种看法忽视或低估了发生在同一条街上或者邻城的隐性痛苦。
  当然,捐给动物总比不捐强。不管怎么说,人类的痛苦是复杂的,帮助人需要很多的承诺和耐心。但是,如果你把钱捐给动物而非人的原因是天真地认为人类的某类苦难并没有降临到你身上,那么你倒是应该三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