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最弱者【被忽视的最弱者】

  提起弱势群体,人们往往想到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弃儿、打工子弟等等。但有一种人,他们才是最弱势的群体。因为,他们的生命极端脆弱;因为,他们没有一丝一毫自我保护的能力;因为,他们甚至不能诉说自己的痛苦与渴求。尤其,当他们受到伤害时,别人很可能根本没有权利伸出援助之手。他们,就是遭遇不负责任甚至恶毒父母的新生儿!
  
  一个生命的诞生,总是让人们联想到家人的欣喜若狂与精心呵护。但是,如果某个婴儿呱呱落地并不受父母的欢迎,或者父母根本没有能力去抚养他,结果又会怎么样?
  不久前,“链娃娃”的故事成了报纸与网络的焦点,两岁的金蛋被亲生父亲程传六拴在路边,因为开黑摩的父亲没有时间照顾他,精神有问题的母亲则没有能力照顾他。之前,他的姐姐因此走失。最后,金蛋被一所学校免费接收。但人们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坏消息到来了:他出生仅1 1天的弟弟金虎夭折了!
  “出生12个小时了,金虎还没吃上一口奶……程传六用冷开水兑着奶粉喂金虎,金虎吃不下去,奶粉顺着小嘴流到脖子里。”“揿开金虎的衣物,他下身一片污秽。程传六说,他不会弄,‘就这样吧’。”一个无辜的、鲜活的小生命,就这样缓慢而又迅速地死去。而原本同意妻子绝育的程传六又反悔了,而且理直气壮地说:“除非他们把我的女儿找回来!”“把我逼急了,大不了我喝毒药,留下他们(妻子和金蛋)自己!”
  面对这个家庭,很多人在谴责户籍制度,很多人在为社会底层叹息,但是,很少有人为那个仅仅生存了11天的婴儿鸣不平!当然,穷人同样有权利生儿育女,因此,金蛋被锁还勉强可以说是父亲痛苦的选择。但是,明知根本无力抚养孩子,而且已经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还要把另一个注定要遭受痛苦的生命带到这个世界,就是极不负责了。眼见着这个孩子在自己手中死去,还要再生一个,那绝对是对生命的戕杀!
  有人提出,程传六夫妇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应该由他人领养。但目前政策规定,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才能带走孩子。程传六对孩子还只是疏于照顾,事实上,一些父母长期虐待孩子,其他人也只能劝劝而已。通常只有发生虐待至死或者致残的人间惨剧后,法律才有权力介入。但对孩子,这已经太晚太晚了!
  今年2月,天津无肛女婴的生死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以及极大的争议。天津一对夫妇,因为女儿先天闭肛并有其他并发症,在进行13天的治疗后,虽然多位专家确定“肯定是能治的”,但因为感觉治疗很痛苦而且“不一定能治好”,在医院认定不适合出院而且愿意免除一切费用的前提下,他们仍旧坚持放弃治疗,把孩子送到老年临终关怀医院里等死。专家表示这只是对孩子“不积极治疗”,不能因此剥夺他们的监护权。之后,一群网友将女婴强行抢出,送去治疗。由此引发轩然大波。其中不少人在谴责这些网友,认为他们没有权利,非常虚伪,是在作秀。
  对这些网友的动机,我不了解,因此无权评论。但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无辜者的生命,即使父母对子女,也不行!蝼蚁尚且偷生,而这个女婴,虽然不能开口说话,但她出生后的13天里,仅靠一点点葡萄糖水,苦苦支撑着,她已经用行动表达了对生的渴望!而且,人生在世,挫折与痛苦是难免的,有多少危重病儿,在父母、医护人员及爱心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重获新生,那是怎样感人的一幕!而这对父母,在孩子完全有可能治好的前提下,仅仅13天就放弃了,到底是怕孩子受苦还是怕自己将来受苦?!我不禁设想,如果一个老人,患重症后仅仅13天,虽然呼喊着想活下去,子女还是把他抬到临终关怀医院等死,而且坚决不允许其他人带老人回医院继续治疗。我相信,这时候,人们恐怕会一边倒地痛斥这些不孝子女。
  等死,已经够不幸了。而最让人痛心的,则是那些被亲生父母亲手杀死的婴儿!
  2009年9月7日,17岁的小雪(化名)在卫生间产下一名婴儿,随即把他从窗户扔到楼下,孩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但这位杀死亲生儿的母亲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且是缓刑3年。心理学家强调:逆反期中的小雪因为得不到父母家人足够的关爱,才对网上认识的男人过分依赖,因此她也是受害者。这份心理报告写进了判决书,也是对她从轻判处的重要依据。小雪后来表示,法官教会了她“尊重生命”。
  小雪确实是受害者,但不要忘记她同时还是杀人者。而真正的、纯粹的受害者,是那个被她带到这个世界并亲手摔死的婴儿在人们强调杀人者的种种不幸、种种客观理由时,有谁想到被害者也有权利讨回公道?!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缺少家庭温暖,曾经误信网友,绝对不是杀人的理由。一个差不多18岁的人才学会“尊重生命”,这简直是天大的嘲讽!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已经17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而且杀死的是一个完全无辜、极端柔弱的婴儿,却不需要坐一天牢,还得到那么多的同情与理解,这更像是纵容与鼓励,而不是惩罚与警示!由此我想起,2002年10月,在纽约,一对年轻的华裔夫妇对两个月大的女儿用力摇晃,发觉孩子情况不对,他们赶紧叫救护车,但孩子还是因为颅内严重出血等原因死去。这对夫妇均被指控一级谋杀罪,可能面临30年至终生监禁的处罚。
  这一切的产生,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孩子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那么,孩子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对子女自然拥有特别的权利!父母对孩子的伤害,也很容易被以“哪有当爹妈不疼孩子的”、“这也是为孩子好”、“做父母的也有自己的难处”等理由所掩盖。
  我曾读到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位收养了中国女弃婴的美国妈妈,多年后带着养女回到孩子曾经生活过的福利院“省亲”。那里的工作人员带着她们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孩子当年就是在这里被发现的,估计她已经在这里躺了整整一夜!这位美国妈妈说:那一瞬间,我才明白,为什么孩子到美国那么久了,晚上独自在房间还会哭闹不已。我真的不知道那个漫漫长夜,这个可怜的婴儿是在怎样的无助与恐惧中度过的。
  这,才是做父母对孩子真正的爱,真正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