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对偶像的赋魅与迷失】 崇拜偶像不能迷失自己

  【摘要】以往对“粉丝”的研究多注重对偶像“祛魅”的探讨,本文试图在当前的“粉丝”发展新情况下,剖析“粉丝”对偶像“赋魅”的产生与作用机制,以及由“粉丝”对媒介权威表现出来的抗争活动所体现出的媒介素养进步。
  【关键词】赋魅 媒介素养 粉丝 偶像
  
  “粉丝”既是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之一。媒介提供的关于偶像的信息固然对受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粉丝”群体将媒介提供的信息经过解读与加工,在传递的过程中融入不少自己的观点,而且以对偶像的正面理解为主,这就使得呈现在广大受众面前的偶像信息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与强烈的感染力。伯明翰学派的研究者们认为,大众传播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二是文化产品的消费过程。前者是通过象征事物的选择和加工,将社会事物加以“符号化”和“赋予意义”的过程,也就是媒介打造偶像的过程。后者是受众接触媒介信息,进行符号解读、解释其意义的过程,就是“粉丝”追捧偶像的过程。
  在已有的对偶像文化研究的文献中不难发现,研究者多侧重于对偶像的“祛魅”研究,即脱去偶像身上的光环,将其解神秘化。“祛魅”一词是由马克斯韦伯提出的,他认为理性化过程的核心就是“祛魅”或“除魔”,在此指从心理和精神上消解神秘想象,解体偶像的神圣本质,显露其世俗特性。①有学者认为,揭示了偶像的世俗特征就能减轻“粉丝”对偶像的迷恋程度。但事实恰恰相反,在当前的新形势下,纵然偶像已经祛除其神秘的外衣,“粉丝”也将偶像当作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来看待,但他们对偶像的幻想与期待依然存在,只是对偶像的感情从神一般的崇拜变成了普通人的接触期待而已。
  一、偶像赋魅权利的再分配
  “粉丝”总是处于媒介的控制之下,一方面,在他们追逐偶像的过程中,不断受到以媒介为代表的主流文化的批判,充当被批判、被说教的角色。另一方面,媒介在义正严辞地批判“粉丝”的种种冲动行为的同时,不断与利益集团合作,制造出更多令他们陷入迷恋和幻想泥潭的文化产品。
  在以往对“粉丝”的研究中,不少学者认为“粉丝”对于偶像的迷恋主要源于媒体的宣传影响,笔者在百度贴吧和粉丝网等粉丝论坛发现,这种对于偶像明星的渲染工作已经由“粉丝”接手了。“粉丝”获取偶像消息的主要途径是媒体和论坛,但是媒体往往不会经常就某一个偶像进行详细地报道,这时,粉丝论坛就充当了解说和交流信息的场所。而发表在这些论坛中的帖子通常只表达了一个主题,那就是对偶像的热爱。粉丝群体通常总是处在一种期待注意的状态中,因此很容易受人暗示。最初的提示,通过相互传染的过程,很快进入群体中所有人的头脑,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会立刻变成一个既成事实。在暗示和相互传染的推动下,一个人编造的奇迹立刻就会被所有的人接受。②这也就解释了粉丝论坛中随着对偶像信息讨论的加深,偶像被神话的程度就越高,“粉丝”的迷恋程度与之呈正相关。
  
  另一方面,粉丝这一群体也意识到只凭自己单方面的传递某些信息,不足为多数人所信,相较于网络论坛上的言论,受众更倾向于信任来自媒体的消息。于是笔者在很多粉丝论坛发现了一些格式、行文都很像来自于媒体报道的消息,但细读其中的内容后却发现其真实性实禁不起推敲。不难看出,这些所谓的新闻报道就是由一些粉丝自己编造出来的,他们把自己意识中的偶像应表现出来的行为写入文章中,为了增加其可信度,他们又将文章写成媒体惯用的新闻报道的模式。我们可以由此发现粉丝陷入对偶像迷恋的另一种模式,即粉丝群体内传播作用下的迷恋漩涡。在粉丝这个特定的群体内,偶像的形象不断被神化和神秘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赋魅”。这种赋魅的行为是粉丝幻想行为的延续。偶像表露出来的细枝末节,在论坛中被放大的同时,常常被粉丝赋予其想象的各种意义。粉丝渐渐把对朋友的情感需求投射到偶像的身上,例如:“我明天就要考试了,韩庚哥哥祝福我能顺利过关吧。”之类的帖子屡见不鲜。这说明在粉丝的心目中,他们与偶像拥有了共同成长的经历,由此产生的感情的意义远大于单纯的爱慕之情。
  二、赋魅与沉迷的新机制
  当粉丝对于偶像明星的喜爱从青春期单纯的对异性的仰慕之情转换为介于爱慕与友谊之间的情感时,这种情感显然比爱慕之情更为牢固、持久,偶像明星从遥不可及的梦中情人变为共同成长的精神支柱是粉丝集体心理的一大进步。粉丝在充当文化产品消费者的同时,已经渐渐参与到文化产品的生产上。以2009年末引发娱乐界高度关注的“韩庚解约事件”为例,韩庚身为一名在韩国娱乐公司的培训下成名的中国艺人,在中国的青少年中间拥有为数众多的粉丝。2009年底,他因之前与韩国某娱乐公司签下的不平等条约提起上诉,解约事件引起了广大粉丝的关注,不少粉丝为表示对韩庚的支持,纷纷表示要退掉该公司预计于2010年在北京举行的演唱会门票。更有报道称,韩国偶像组合东方神起的粉丝,为防止娱乐公司拆散该团体,集资购买该娱乐公司的股票,力争成为股东,阻止该团体解散。虽然这些粉丝的行为不甚理智,但却反映了当前粉丝文化的发展趋势,他们已经不再是被动接受媒介文本的受众了,粉丝已经渐渐融入制造文化产品的行列了。正如霍尔所言,文本的意义不再局限于媒介向受众传达的文本之中,而是存在于文本和受众的互动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妥协性意义之中。③
  霍尔认为,大众传媒的符号化和受众的符号解读过程,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和各种从属性文化之间支配、妥协和反抗的关系,体现了“意义空间中的阶级斗争”。但粉丝群体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尽管他们在意义空间的斗争上争取到了一定的领地,但这是有限的,他们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媒介的主流地位,这是由其所属的亚文化群体的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尽管偶像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遥不可及,在媒介和娱乐公司的操作下,粉丝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偶像,甚至不断营造出明星与歌迷是朋友的氛围。但究其真正原因,不过是想巩固粉丝对偶像的忠诚度,使粉丝心甘情愿地为偶像的文化产品埋单。粉丝们似乎掉入了一个迷恋的漩涡无法自拔,即通过媒介对某个明星产生喜爱之情,经过在粉丝论坛讨论、购买相关商品加深了对偶像的了解,对其的感情也进一步加深,从而产生与其“伪社会交往”的幻想,在媒介的商业化操作下有了与明星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巩固了粉丝对明星的感情之时,也加深了粉丝的无限幻想。之后,粉丝更加疯狂的寻找一切与偶像接触的机会,最终陷入不可自拔的泥潭。人气是娱乐工业的消费基础,这也为媒介利用粉丝的迷恋和幻想,营造粉丝与偶像之间朦胧的似近若远的关系,让粉丝更加忠实地消费文化产品的模式打下了基础。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当下粉丝对偶像迷恋模式的形成,是在媒介影响和粉丝群体自身传播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具体模式可由下图来表示:
  三、粉丝媒介素养的进步
  综上所述,受众的符号解读过程不是完全被动的。由于符号的多义性和受众社会背景的多样性,受众可以对文本讯息作出多种多样的理解。霍尔认为,受众对媒介讯息有三种解读形态,其中之一是妥协式解读,即部分基于媒体提示的意义、部分基于自己的社会背景来解读讯息,目前的粉丝对媒体报道的偶像信息多采用此种解读方式。即半信半疑式。还有一种解读方式为反向解读或“对抗式解读”,即对媒介提示的讯息意义作出完全相反的理解。如名为“追庚溯源”的网友在收看了搜狐网对韩庚解约事件的采访后,于2010年1月26日在百度贴吧发出一篇名为:《搜狐,你能做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媒体吗?》的帖子。④作者在文中表达了对搜狐网的强烈不满,尽管该网友言辞激动,但不难看出粉丝群体作为受众已经不满足于只是被动接受媒体信息。而跟在帖子后面的一篇回复更耐人寻味:“庚吧不讨论媒体的,都淡定点吧!”作为受众的粉丝已经对媒体的单向传播持保留态度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是粉丝群体媒介素养的一大进步。■
  参考文献
  ①王洁群、王建香:《偶像的再祛魅:大众文化生产的新机制》,《新闻界》,2006年6月
  ②勒庞:《乌合之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第50页
  ③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版,第96页
  ④百度韩庚吧:http://tieba.省略/f?kz=701788728
  (作者: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08级传播学硕士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