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湾采访扁家弊案(上):台湾中选会做弊

     虽然马英九已经是台湾的第一号人物,可是占据台湾媒体头条的却依然是已经卸任的陈水扁。扁家弊案像一部长篇肥皂剧似的,虽说冗长,可是情节跌宕,尤其是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邱毅不时爆料,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不时发飙,陈水扁花样百出,吴淑珍配合“演出”,而特侦组又不时公布查案重要进展,“主角”陈水扁则不时精彩回应……
  
  特侦组成为媒体焦点
  
  冬日,走在台北街道,常常闹不清季节,行道树常绿,花木茂盛,毫无中国北方寒冬那种万木萧条、一片银白的景象。最使人闹不清季节的,要算是街头乱穿衣。这里最低气温倘若降到摄氏十度,台北人会纷纷叫喊“寒潮来临”,畏寒的老人们纷纷穿起带三角帽的棉衣以至鸭绒衫,“宁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穿裙子的小姐和穿T恤的小伙子,比比皆是。其中被媒体称为“最牛的新闻发言人”、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不论气温怎么下降,出现在镜头前永远是穿一件黑色的短袖衬衫。
  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经常在一幢灰色的大楼前面对着记者的话筒说话。这幢灰色的大楼在哪里呢?在离台北火车站不远的地方,有一条短小而又繁华的南北走向的马路,叫做馆前路。这条马路仅五百米,是台北最短的马路之一。这条马路繁华,因为这里是台北市重要的商业区,银行、公司、店铺林立。馆前路中的“馆”,是指台湾博物馆。馆前路南端,有一条与之以“T”字形交叉的东西走向的马路,叫做襄阳路。襄阳路上矗立着一座半球形圆顶、一排罗马立柱的意大利巴洛克风格的建筑物,那便是台湾博物馆。我曾经多次走过馆前路。如果说馆前路是条扁担,我的目光总是被扁担两头挑着的两幢特殊的建筑物所吸引,即南端的台湾博物馆和北端的新光三越百货公司的摩天高楼。在台北101大楼落成之前,新光三越百货大楼是台北的最高建筑。
  这条短短的馆前路藏龙卧虎。我曾经在这条街的一幢高楼里,采访了以李登辉为精神领袖的台湾团结联盟总部。此外,陈水扁在卸任之后,自行成立陈水扁办公室,人称“扁办”。这扁办也在馆前路,在一幢大楼的十一楼。
  我一次又一次走过馆前路和襄阳路交叉口,那里有一幢火柴匣式的三层楼房,灰色的外墙已经被岁月抹上一层黑色泥尘,看上去显得十分陈旧。底层是20世纪中叶南洋风格,即“骑街楼”式,房子朝里缩,让出一条人行道来,以便在下雨时行人从这里走过不必打伞。几年前我曾走过这条“骑街楼”式的过道,还拍了一张照片。当时过道上只有一个行人。
  然而,2008年岁末,当我又来到那里,却发现这幢毫不起眼的大楼四周,架起许多架电视摄像机。馆前街的两侧,停着好几辆电视转播车。电视摄像机最多的是两个地方,一个是馆前路与襄阳路交叉口,即大楼的正门。另一处是大楼位于馆前街的侧门。仔细一看,正是经常出现在电视画面中的那幢灰色大楼。
  我注意到,大楼正门之侧,门牌上写着“馆前路五十四号”,而正门的玻璃上,则是一行金色的字:“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
  哦,大名鼎鼎的特侦组,就在这里,难怪记者们云集此处。
  其实,在我当年走过这里的时候,特侦组就已经设在这里。只是当年的特侦组,并不引人注意,所以我也没有关注大门上写着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自从特侦组开始侦查陈水扁弊案以来,“特侦组”便一下子成了媒体的高频词,这幢像特侦组一样低调的灰色大楼也成了新闻焦点。
  幸亏特侦组的那幢大楼底层是“骑街楼”式的过道,使得在那里终日守候的记者们有个可以挡风、遮雨、免晒的地方,使得他们在风餐露宿时的工作条件稍微好一点。我见到特侦组大门口的台阶上坐着好几位电视台的记者,在大门对面的过道廊柱下,也坐着电视台的记者。他们或看书、读报,或聊天,而眼睛则不时朝特侦组的大门瞟一下。渴了,喝几口矿泉水;饿了,端起盒饭。台湾记者们的敬业精神很令我感动。台湾有着不同政治倾向的诸多电视台,新闻竞争颇为激烈,谁都不愿错过重大新闻,所以会有那么多架电视摄像机在特侦组门口摆好阵势。
  
  我来到位于馆前路的特侦组的侧门。我一到那里,就觉得很熟悉,因为在电视中多次见到轿车开进这条弄堂,从轿车里走出陈水扁以及一次次受到特侦组传讯的相关人士。在那里守候的电视台记者更多。我在那里拍照,就连我也成了他们的采访对象,拿着摄像机对我拍摄,问我从哪里来,我说来自上海,他们就问,你为什么对特侦组也感兴趣?我则反问他们,他们回答说,这里随时都可能有新闻。
  对于电视台的记者们来说,终日在这里守候的原因,确实是“这里随时都可能有新闻”,而这“随时”迫使他们不得不处于“时刻准备着”的状态。特侦组今天要传讯谁、被传讯者几时几分到达特侦组、几时几分结束约谈走出特侦组、被传讯者从正门走出还是从侧门走出,记者们事先无法得知。遭到特侦组约谈的,差不多都是扁案的重要人物。
  唯一可以确定时间的,是每天上午10时半和下午4时,特侦组主任兼新闻发言人陈云南会出现在特侦组大楼门口,接受记者们的采访。尽管陈云南向来口风很紧,讲话像电报的电文一样简洁,要么说“不知道”,要么说“侦查不公开”,但是毕竟不时透露一点重要信息。
  在这里守候的时间长了,记者们也摸清了陈云南上下班的规律,往往在陈云南上班或者下班时截住他,请他说几句。
  记者们告诉我,他们在清早8时就赶到这里值班,直到傍晚特侦组下班了才收拾好“家伙”回电视台,几个月来天天如此。他们对特侦组一日一报,甚至一日数报。特侦组附近停着各家电视台的转播车,以便在摄像机捕捉到新闻画面之后,立即发回电视台,迅速播出。
  
  陈水扁亲手组建的特侦组
  把他送进了大牢
  
  比守候在楼前的记者们更加辛苦的,是大楼里的特侦组成员们。包括主任检察官陈云南在内,特侦组有八名检察官。此外,还有数十位工作人员。特侦组大楼面积约二百四十二坪,相当于八百平方米,除去侦讯室以及堆放资料、档案的仓库之外,办公室最多只能容纳六十二人。由于场地狭小,检察官要开会、阅卷或换洗都不方便,连个休息之所都没有。然而,检察官和工作人员自从接手扁案以来,处于高负荷的工作状态,不仅几乎没有休假日,而且常常要加班到深夜,甚至通宵达旦。
  
  如今,特侦组成为前“总统”陈水扁弊案的侦查者,陈水扁把特侦组视为“死对头”。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特侦组本身,是陈水扁当“总统”的时候建立起来的,现今的特侦组的八名检察官,都是陈水扁当“总统”的时候由检察总长陈聪明任命的,而检察总长陈聪明也还是陈水扁任内所任命的。也就是说,在2008年5月20日台湾政权轮替之后,执政的国民党并没有撤换民进党时代的检察总长,也没有更换民进党时代的特侦组检察官。虽然曾经有人一再建议撤换,马英九一直坚持原班人马不动。马英九的见解是正确的。由陈水扁当年建立起来的特侦组,把陈水扁送进牢房,这既表明了特侦组的公正性,也表明了对陈水扁的极大讽刺。
  特侦组是在2007年4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的。特侦组的前身是“查缉黑金行动中心”。这一中心是2000年陈水扁上台后成立的。当时,陈水扁刚上台,要给台湾民众以坚决反贪腐的印象。平心而论,国民党由于长期执政,官场腐化日益严重,特别是到了李登辉执政时期,黑金泛滥,贪腐猛增。当时的陈水扁,以反贪腐英雄的面目出现,不断揭发国民党的贪腐,如同今日的邱毅揭发民进党执政时期的贪腐那样。正因为这样,2000年5月20日陈水扁在就职“总统”的演说中,宣告“扫除黑金”为新政府施政的首要目标。他要求“法务部”把“扫除黑金”列为第一优先政策。陈水扁提出成立“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以横扫黑金政治,清除官场贪腐现象。
  
  不过,“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在当时只是一个任务编组,几名检察官的查黑工作,往往由于权力不大而难以调查贪腐的高官。于是,许多“立法委员”以及法律界人士建议,应当参照美国的独立检察官、日本的“特搜部”,赋予“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更大的独立性和更大的权力。于是,在陈水扁“总统府”的点头同意下,着手设立特别侦查组,即特侦组。当时规定特侦组直属“检察总长”,而“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这一方案提交“立法院”审理的时候,“立法院”内的民进党团最初持保留态度,经陈水扁委派“总统府代理秘书长”马永成前去说明,民进党团这才表示同意该案立法。可以说,特侦组是在陈水扁一手操办下成立的,“检察总长”陈聪明也是陈水扁任命的。
  法案规定,特侦组负责三类案件:第一,涉及“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或上将阶级军职人员的贪渎案件;第二,选务机关、政党或候选人于“总统”、“副总统”或“立法委员”选举时,涉嫌全国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选举案件;第三,特殊重大贪渎、经济犯罪、危害社会秩序案件及“经检察总长”指定的案件。
  这充分表明,特侦组拥有很大的侦查权力,查办高层的大案、要案,侦办对象的文官需是部长以上,武官要上将以上,且所犯须是贪渎大案。
  法案规定,特侦组可以实施侦查、提起公诉、实行公诉、指挥刑事裁判之执行。特侦组办案不受辖区的限制,可以在全台湾办案,对所侦办的案件直接可以用特侦组的名义提起公诉,且直接由特侦组检察官到法庭出席辩论。
  法案规定,特侦组配置六名以上、十五名以下的检察官,由“检察总长”指定其中一名检察官为主任。还配置有检察事务官及其他人员。特侦组的成员都是由各级检察署中资深干练的现任检察官及检察事务官调派而来。为办案需要,特侦组还可以向调查局、警政署等相关单位借调专业人员,不受辖区限制。
  特侦组在2007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时,拥有十名检察官。他们当中最大的五十八岁,最小的四十岁,个个都有经办大案的经验。几个月之后,承办马英九“特别费案”的检察官侯宽仁就在提取证人吴丽洳证词时因笔录造假而不得不请辞。另一位检察官周志荣,为完成在台湾大学进修的硕士论文,向“检察总长”陈聪明表达希望“归建”,获得同意。这样,特侦组的检察官由十人减为八人。虽然“法务部长”曾经打算调动其他检察官加入特侦组,却无人回应,所以特侦组至今仍为八人,即陈云南、朱朝亮、吴文忠、沈明伦、周士榆、李海龙、林?慧、越方如,人称“八大金刚”。
  在这八人之中,“检察总长”陈聪明任命陈云南为主任。陈云南原为“法务部”参事。陈云南同时兼任特侦组的新闻发言人。陈云南谨言慎行,他作为新闻发言人往往惜字如金。他的口头禅是“不便透露”。确实,对于正在进行侦查中的重大案件,很多问题“不便透露”。有人举了一个例子,记者问陈云南说,今天是不是有约谈吴景茂?陈云南说没有,你听谁说的?记者说我们刚才拍到了。陈云南说,哦,那就有。
  除了陈云南之外,朱朝亮、吴文忠都是资深检察官。朱朝亮侦查过轰动台湾的3?19枪击案,这个发生在2004年3月19日的枪击民进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陈水扁、吕秀莲的案件,导致了翌日“总统”大选选情大逆转,选票领先的蓝营“总统”、“副总统”候选人连战、宋楚瑜败给了民进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陈水扁、吕秀莲,使民进党得以继续执政。吴文忠则曾经侦查高雄捷运弊案,四度传唤了曾经担任高雄市长的谢长廷。朱朝亮进入特侦组之后,统筹全组的侦查工作,起着总策划的作用。
  特侦组检察官沈明伦、周士榆,则是“查账高手”,擅长侦查经济大案。检察官李海龙、林?慧,也是侦办经济大案的专家。女检察官越方如有着“司法铁娘子”之称,敢顶敢冲,外语又好,便于侦查海外账户。
  特侦组强调“独立、公正办案”、“不带颜色”。然而,特侦组成立之初,便成为争论的焦点。众所周知,台湾政坛蓝绿严重对立,特侦组查绿营高官会遭绿营指责,查蓝营高官会遭蓝营批评。有人这么评论说,在台湾,蓝营赞成的绿营反对,绿营赞成的蓝营反对,唯有特侦组遭到蓝绿的一致反对。
  再说,特侦组从2007年4月12日成立至2008年5月20日马英九上台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成绩平平,起初侦查过中药商公会全台联合会行贿“立委”案,牙医公会全台联合会行贿、侵占案以及复盛公司内线交易案,都没有在社会上引起大的反响。特侦组接着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以及民进党“四大天王”(即吕秀莲、游锡?、谢长廷、苏贞昌)的特别费,则又受到来自蓝营、绿营不时的抨击,“从来都是互相攻击的蓝绿政治人物一致痛批特侦组”。
  在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卸任,马英九上任。由于陈水扁牵涉“国务机要费”案,特侦组在陈水扁卸任后立即把他列为被告。
  这时,特侦组又受到来自蓝营、绿营的指责:蓝营不少人质疑沿用陈水扁时代的特侦组原班人马,能够真正侦查陈水扁弊案吗?有的蓝营“立法委员”还说,特侦组里有陈水扁安排的“暗桩”,必须彻底改组特侦组。还有的蓝营“立法委员”干脆指名道姓,称“检察总长”陈聪明是陈水扁的“暗桩”。绿营不少人则指责马英九“操纵”特侦组,特侦组成了国民党整“前朝元首”的工具。甚至还有绿营人士咒骂特侦组是法西斯的“盖世太保”。
  
  面对来自蓝绿双方的频频质疑声,面对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在2008年9月16日,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率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李海龙、越方如、林?慧、沈明伦、周士榆罕见地一字排开举行记者会,表示侦办中的“机要费案”及扁家海外洗钱案,年底前可望侦查终结,给外界一个明确的交代。
  检察官越方如强调,希望社会相信检察官,依当前办案期程及掌握事证,“机要费”及洗钱案结案后“相信可不负期望”。“这案子若办不出,我们要下台一鞠躬”、“若办不出,我们还有脸留在这边吗”?陈云南随后重申越方如的话:“如果办不出来,当然下台一鞠躬。”
  这次特侦组八位检察官的记者招待会,可以说是一次集体宣誓会。检察官们一致宣誓,一定要把陈水扁弊案一查到底。
  面对各种各样“带色”的批评,特侦组的检察官们在那幢陈旧的灰楼里“充耳不闻”,埋头于侦查陈水扁弊案。尤其是在陈水扁海外洗钱案爆发后,特侦组花了三个月时间清查上千个海内外账户,发动七次搜索行动及约谈三百多人次,终于攻破陈水扁的层层防火墙。特侦组用行动和事实证明了自己的独立与公正。于是,台湾社会开始对特侦组刮目相看,特侦组也越来越引起媒体的关注。
  2008年10月以来,特侦组接连打出三记重拳,每一拳都引发一阵新闻震撼:
  第一拳,特侦组申请收押陈水扁亲信十多人;
  第二拳,特侦组把陈水扁扣上手铐,申请法院羁押获准,使陈水扁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以贪污罪成为阶下囚;
  第三拳,特侦组公布了洋洋洒洒却又扎扎实实的对陈水扁的起诉书,把陈水扁推上被告席。
  特侦组所面对的是有着八年“总统”经验的陈水扁,何况陈水扁是律师出身,是一个“能够把法律玩死”的人,而且他又有一个律师团的支撑。
  陈水扁不时放出“导弹”,轰击特侦组。比如,2008年11月18日,在陈水扁指使下,一位叫张玮津的女子出示一张陈水扁与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对坐聊天的照片,随即引发社会对特侦组这两位“主力”检察官的纷纷猜测。吴文忠出面澄清,表示他们之前并不知道当天陈水扁会出现,也并未回避,出于礼貌与陈水扁点头、合照,没想到这张照片被拿出来做文章。
  2008年12月4日,陈水扁的律师郑文龙转述说,陈水扁认为特侦组“颠倒办案”,把“政绩当弊案”,并警告说,他预见特侦组将被废掉。从陈水扁的话中可以看到,他对于特侦组的仇恨,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特侦组检察官们的执着、公正、坚毅、刚直,受到台湾大多数民众的赞扬。人们笑称陈水扁是“作法自毙”:是他亲手建立了特侦组,而特侦组把他送进了大牢!(待续)■
  (责任编辑/刘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