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国,太祖朱元璋决定用严刑酷法来惩治贪官污吏。 朱元璋下诏各级地方政府在官衙大堂的左边修建一座“皮场庙”。朱元璋规定,各级官吏贪污受贿数额在80贯以上者都要绞死并公开示众。然后将其人皮剥下来,填入杂草,做成一个人形的皮草袋,叫做“皮草囊”,悬挂在“皮场庙”里,以做效尤。
洪武十七年五月,郭桓升任为户部尚书。户部掌管着全国各地的租税征收,掌握着国家的钱财宝库,是国家的财政大臣。所以对贪官污吏来说,户部尚书无疑是个肥差。同年十月,郭桓来到浙西道,很快便与浙西道地方官吏黄文通、边源等人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大肆鲸吞、贪污国家税收和钱财。郭桓贪污受贿案发后,经审核,浙西道当年秋季应上缴国家的税粮为450万石,而郭桓等人实际仅上缴60万石粮食和80万锭银子。按当时的时价折算,80万锭银子最多只能抵200万担粮食。也就是说,郭桓等人上缴国库的钱粮加在一起总共只有260万石粮食,其余190万石粮食全部被郭桓等人鲸吞了,超过了浙西道当年秋季应上缴国家的税粮的40%。在浙西道期间,郭桓还与黄文通、边源等合伙私分了浙西道各府、州银钞50多万贯,这还不包括他们在各地巧立名目,私自增加的税收以及多吃多占的那一部分。
当年年底,仅仅当了7个多月的户部尚书郭桓,就因有人告发他品行不端而被朱元璋降为户部侍郎。然而,此后3个月,郭桓的官职虽然小了,但他的贪心和贼胆却越来越大,黑手也越伸越长。在任户部侍郎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国家军用粮仓里积蓄了3年的粮食被他盗卖一空。他还与全国除京师应天(今江苏南京)以外的其余12个布政司的官吏相互勾结,通过巧立名目、涂改票据等非法手段,共窃取银钞600万张。如果把郭桓贪污盗窃的金银钱钞全部折成粮食,再加上他与人合伙贪污的税粮700万石,总计高达2400多万石粮食。这个数字几乎相当于当时全国征收的秋粮总和。
郭桓贪污受贿案发后,太祖朱元璋感到极为震惊。他接连几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更让朱元璋感到吃惊的是,经御史台和刑部共同审理,随着案情的不断深入,户部侍郎胡益、王道亨,礼部尚书赵瑁,兵部侍郎王忠,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志德以及整个六部上上下下的官吏几乎都与郭桓贪污受贿案有牵连。
在审理郭桓贪污受贿案的过程中,朱元璋发现郭桓等人多次舞弊大都是通过涂改帐日、票据上的数字而瞒天过海、蒙混过关的。为了堵住这个漏洞,朱元璋下诏规定,今后有关人员在记载钱粮数目时,一律不得再行使用原来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等数字的写法,而统一改写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以防止奸人涂改。这种记帐、开立票据采用“大写”的办法一直沿用至今。
郭桓案审理结束后,朱元璋亲自下令将郭桓贪污受贿案的主犯郭桓,从犯赵瑁、王惠迪等人以及六部中凡侍郎以下的官员统统杀头。先后有数万人因与郭桓贪污受贿案有牵连而被砍了头,这个数字在历代法制史上是极其罕见的。
兔死狐悲,唇亡齿寒。朱元璋大开杀戒引起了官僚地主、贪官污吏的强烈不满,但是,毕竟郭桓等人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证据确凿,他们谁也不敢公然站出来说惩治腐败、杀贪官污吏是错误的,更不敢直接将矛头对准朱元璋,所以他们只好将满腔的怨恨一骨脑儿洒在审理郭桓案的御史和刑部的法官们身上。一时,朝野上下议论纷纷,气焰嚣张。朱元璋当然知道这些怨恨都是冲他而来的,他知道如果不想办法化解这个矛盾,任其继续发展,必将会危及到自己的江山。为此,在郭桓等人被推上断头台的同时,朱元璋宣布将审理郭桓案的法官吴庸等人也一起杀掉。同时,他又诏令大赦天下,宣布郭桓贪污受贿案就此结束,以后不再追究。一场风波这才被平息了。
(摘自《文史天地》2010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