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之路还有多远 上岸之路离我还有多远

  “拨开岁月的迷雾,远离现代的喧嚣,攀援峭立的山崖,踏遍荒草凄迷的古道。寻找,一千遍一万遍地寻找,寻找源头,寻找根脉,寻找回家的道路……”一首以“非遗”为主题的歌带着我们去寻找文化长河的那些灿烂辉煌。
  我们在集体寻找民族文化的记忆。
  
  一个节日的诞生
  
  有人做过这样一个假设: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文化的蔓延下,若干年之后,全世界的孩子都吃着肯德基、麦当劳,穿着阿迪达斯球衣、耐克的球鞋,唱着英文流行歌曲,在平安夜里守岁祝福……
  那将是人类的悲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精神记忆。千百年来,世界各族的人们以不同的方式创造出了不同的习俗和文化。正是由于这些不同的民族文化,创造了多元化生存和多样化文明,世界所以变得丰富多彩。长期以来,文化进化论的影响和文化一体化的趋势使越来越多的“弱势文化”处于被“覆盖”和替代的状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为一些处于强势文化包围下的弱势文化提供了一种继续生存的可能。提倡“文化多样性”和关注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在文化领域里最具有深远意义的举措。
  2005年7月,老舍之子、作家舒乙在内的11名学者的联名致信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我们认为,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祖国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以及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各项政策,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动态,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行动,既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分享文化资源,参与监督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大力提倡保护文化遗产的大势之下,学者们的上书很快有了结果。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就“文化遗产日”的设立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通知将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到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设立“文化遗产日”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
  
  被误解的“非遗”
  
  “非遗”整理保护给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了新的生机。各级“非遗”项目的挟持政策调动了地方政府申报“非遗”的热情。作为山东第二文化大县的东平县,3年时间整理出了712项“非遗”项目,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名录2项、省级5项、市级8项、县级50项。“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要把它传承下去。”主管“非遗”工作的东平县文体局副局长宁梅对整理挖掘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充满了信心。但面对一摞厚厚的“非遗”资料,宁梅的担忧是,整理出来的这些“非遗”靠什么才能真正活态地传承发扬下去。
  该如何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
  2010年8月1日,巴西利亚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批准,“中国丹霞”和“登封天地之中”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这一利好消息在申遗成功后的第一个周末就显示出强大号召力,“中国丹霞”之一广东韶关丹霞山在两天里售出门票10300张,比申遗成功的前个周末整整多出了一倍。
  世界遗产的巨大光环和巨大经济利益,吸引各地不惜动辄几亿元的重金,不怕几年的等待争抢“世界遗产”。
  如今,申遗的功利思想已延伸到“非遗”上,出现“重申报、轻保护”的趋向。各地申报时积极性非常高,但在无法获得所期望的“经济回报”时,便热情不再,对传承、保护工作失去积极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晓明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一个“健康的心态”,以科学的手段加强对“非遗”的保护。一方面,部分贫困地区列入名录的保护项目,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尤其是不少贫困县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经费而无法实施保护措施;另方面,一些传承人抱着“先申报再说”的心理,申报成功后,在无法获得经济回报的情况下,也就对传承保护不再热衷。“这些都需要政策乃至法规的支持。”
  理论界认为,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何评估、如何保护,各地还缺少全盘考虑的整体思路,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挑选和培养的问题,所以必须要有20年至30年的远景规划,才能对艺术形式的整体传承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制定远景规划和长效投入机制。
  
  “非遗”的出路
  
  东平县银山镇的膳山,相传元代道教全真龙门派创始人邱处机在此修行。邱处机把腊山道乐和十方经韵进行交流,逐渐形成了风格独特和曲谱繁多的腊山道教音乐,流传至今。兴盛时道徒多达300余人,每逢庙会、山会期间,为赶会者演奏助兴。1949年之后,开始在民间收徒传艺。俗家弟子岳跃海是腊山“祥龙观”道教音乐第十九代传人,对腊山道教音乐融通神汇。
  然而今天,已几乎没有人愿意去从事这项艺术,道教音乐也失去了收入来源,陷入了艰难生存的境地。腊山道教音乐原有300多个曲牌,大部分已经失传。年事已高的岳跃海担心腊山道教音乐会在自己的手上失传,多方寻找接班人,但始终没有人愿意接手。在岳跃海的劝说与压制下,在机关上班的儿子岳元征接过了传人的担子。今年年初,岳跃海去世。接过重担的岳元征不得不考虑在艰难中传承与发扬道教音乐。
  传承首先要生存下去。在腊山旅游旺季,岳元征带着几名懂得道教音乐的人现场演出,所得的报酬是景区提供的每人每天30元的劳务费。“演出一天挣30块钱,对多数人来讲已没有吸引力。谈何传承的积极性”宁梅说。
  尽管山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世博会上精彩亮相引起了广泛关注,但并不能改变这些古老艺术衰落的命运。“为什么要保护‘非遗’?就是因为这些东西的生命力已经非常微弱,再不保护就要消亡了。通过资金扶持、智力支持,为这些古老艺术的传承创造条件。”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资金紧张是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发掘的最大障碍。”这是东平县文体局李同芳的深切体会。“非遗”多来自民间,每一项都要一次次地深入到乡村调查、记录,如此大量的工作却没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整理“非遗”只能是李同芳他们的兼职。“对于成型的‘非遗’项目,还要拍照、摄像,不但要有设备,还要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这些都需要花钱。”但政府对“非遗”的资金支持远不够费用支出。
  针对“非遗”,东平县制定出了详细的保护计划和措施,但280多万元的经费预算,他们的经费收入每年大约只有2万多元,只能用这有限的钱按轻重缓急支持最需要的项目。
  自2006年以来,中央财政共拨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500余万元,山东全省各级政府共通过多种渠道投入近5600多万元。从2008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社 会各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几年来,共通过举办冠名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活动、资助资金设备、提供场所等方式,投入近2600余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山东省加大对一批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一批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获得了新发展。高密市、胶州市、沾化县等依托国家级项目“茂腔”和渔鼓戏等,重新成立了剧团等项目保护机构,直接将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单位,保证了工作经费、排练经费和人员工资,解决了后顾之忧。
  据统计,自2006年以来,山东全省新建立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剧团11个。泰安市山东梆子剧团原为自收自支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营一直不太好,效益较差,人才流失严重。自被列入国家级名录项目后,泰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泰安市山东梆子剧团定为差额预算单位,新建宿舍楼总面积5000平方米,演艺大楼2000平方米,解决了20余名青年演员的编制问题,职工的积极性有了极大提高,排练了大批新剧目,山东梆子这一剧种焕发了新的生机。
  此外,一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有效抢救。其中比较突出的民间戏剧类项目有渔鼓戏、蓝关戏、一勾勾,民间曲艺类项目有山东落子、山东花鼓、端公腔,民间舞蹈类项目有商羊舞、阴阳板等。许多项目经过抢救得以恢复,并已发展成为当地知名的“文化名片”。
  但对于目前山东整理出的4万多项“非遗”来讲,这些资金仍然是杯水车薪。解决“非遗”保护的资金难题需要新思路。“从目前的状况看,财政还无力支持大量的项目,需要结合旅游开发挖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非遗’项目,只要能保护好‘非遗’,所有手段都可以尝试。”山东省非遗保护中心的一位负责人明显表示出对“非遗”保护的担忧和急切。
  
  尊重本土文化的权力
  
  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宗伟认为,“非遗”的申报不是成绩,而是责任,申报成功不是结束,而是保护工作的开始。
  从新中国成立以后60年几次大的冲击,中华民族的传统遗产已经被破坏得支离破碎。正在推进的现代化进程,使民众的生活条件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价值观和审美观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加之传承人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些门类,逐渐走向式微、甚至消亡,传承和延续面临着严重危机。
  传承人每分钟都在逝去、传承形态每分钟都在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分秒必争。“在‘非遗’的前提下,不能提发展,只能是保护。”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所长罗斌直言隐忧,他发现当前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发展冲动下失去了原来的面目,甚至遭到了破坏。
  在他看来,“非遗”是“活的文物”,文物是不能动的,但凡有要发展的欲望,就会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发生变化,造成“发展性破坏”。一方面,很多传统文化濒临灭绝,需要加大保护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另一方面,来自经济领域的发展概念被移植到文化保护领域,认为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才叫艺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破坏。
  作为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容易受社会结构、生活环境的影响,这样必然带来它愈渐狭窄的发展趋向,其生存也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已然可见。
  “非遗”立法被提升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目前,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正在审议讨论之中。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表示,对“非遗来讲”,立法保护是最根本的保护。目前有9个省市制定了非遗地方性法规。如果该法通过,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将以更科学的态度对待非遗保护。
  
  文化自觉的回归
  
  即便有优厚的政策,有充足的资金,但要想让这些艺术形式充满生机和活力并不容易。这需要民众的文化自觉,自觉地去关注传统艺术,保护传统艺术。把外在的动力转化为内在的意愿。
  那么,文化自觉是怎样发生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文化自觉”不会自然发生,它常常是在灾难或巨大的民族危机之后的一种深刻甚至痛苦的反思,当一个民族缺乏“文化自觉”的时候,任何来自外部的
  “保护”,都是暂时而难以真正起作用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称谓来自日本。日本在1952年公布了“无形文化财”的保护法。“无形”就是我们所谓的“非物质”,“财”就是我们说的遗产,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世界最早立法保护“无形文化财”,体现的是日本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尊崇,是在近代与西方强势文化的碰撞中沦为弱势之下的一种文化的觉醒。
  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提出“脱亚入欧”、全面西化的国策,整个日本社会积极学习西方,传统文化被改造抛弃殆尽,甚至连日本的国宝“歌舞伎”都曾经被按照西洋歌剧的形式来改造。
  然而文化的西化并没有让日本实现“脱亚入欧”的目的,反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后,整个民族文化面临消失的危险。他们终于认识到,一个丢失本民族文化的国家是难以获得别人的尊重和认可的,丢掉了传统风俗、礼仪、节日就等于丧失了国家的完整。
  基于这样的一种思想转变,日本于1950年率先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1954年之后,又制定了对无形文化财传承人的保护制度。文化的自觉反省和对传统的高度尊重带给了日本的高速发展的现代化。
  尽管中国的民族文化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全球化”的西方文化的具体形式已经被中国社会广泛接受,甚至成为当代青年的基本文化模式。中国的“文化自觉”是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全面挤压下的一种自我保护的反应。
  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功之后,在物质享受的同时,我们开始看到现代化背后的一些隐忧,其中重要的一个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漠视与抛弃。保护“非遗”,留住民族文化的记忆,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整,是民族文化和精神记忆的一次回归。
  
  编辑/杜启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