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年仅22岁的董霖血气方刚,撰写了《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1930年上海光明书局出版)一书,分析了“帝国主义”的来龙去脉,系统梳理了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历史。该书唤起国人对中国外交状况的思考,顺应了收回国权的时势,一时名声大起。
从立法委员至外交部参事
董霖,1907年9月29日出生,字为公,江苏海门县津桥镇人。1926年,考入复旦大学,先修英国文学,后改为法政专业。此时的中国政治正经历天翻地覆的变化。北伐军以摧枯拉朽之势荡涤着北洋军阀的统治,也点燃了董霖的政治热情。他秘密加入国民党,并成为活跃分子。大学毕业后,董霖满腔热血,满怀报国之志到了西安,在西安中山大学(前国立西北大学)教书。不久,他出任国民党西安市党部宣传部长,踏上从政的道路。
1931年,面对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的残酷现实,国民党当局却以“攘外必先安内”为名,忙于镇压异己。种种事实令董霖心灰意冷。尽管已担任中央政治会议秘书,但却义无反顾,于1936年脱离官场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董霖回国后任教于美国传教士创办的之江大学,后秘密离开上海前往重庆,投身抗战事业。1942年,他以中国国民党国防最高委员会参事资格,参与修订全国行政法规,并担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主任秘书。翌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在重庆发起成立中国国际公法学会,并兼中华法学会秘书长。
战时的中国外交急需人才,董霖擅长国际法,熟悉国际关系理论。1943年4月,被外交部政务次长吴国桢延揽,调任外交部参事,从此踏上外交舞台。战争后期,中国对欧美外交是重头戏,董霖在参与欧洲事务方面如鱼得水,其见识和能力赢得赞赏。
出任驻荷兰大使卷入“汇率兑换”风波
1944年底,欧洲战场胜利曙光在望。为应对战争胜利后的新局面,国民政府外交部着手调整外交布局。1945年3月,进入外交界刚两年的董霖被委任为中国驻荷兰大使。
1945年4月,董霖抵达荷兰流亡政府所在地英国伦敦。5月8日,德国宣布投降,欧洲恢复和平。荷兰流亡政府忙于从英国迁回国内,董霖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筹建新大使馆。5月29日,董霖与荷兰签订平等的《中荷新约》,废除了荷兰对华不平等条约。10月,董霖将使馆从伦敦迁至海牙的新址。
此时,荷属殖民地东印度群岛(即后来的印度尼西亚)的独立运动风起云涌,时时牵动着董霖的神经。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攻占了荷属东印度群岛。日本投降后,当地抵抗领袖苏加诺领导了声势浩大的独立运动,局势非常混乱,华侨的安全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荷属殖民地有华侨200万人,保护他们的利益是国民政府的责任。董霖除及时与荷兰政府沟通,了解荷兰动态外,还通过荷属殖民地华侨留学子女,探询当地实情,为政府及时掌握东印度群岛状况,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贡献。
董霖的驻荷大使生涯并不平静,抵达荷兰不久,他就卷入了一场“汇率兑换”风波。1945年9月下旬,在荷华侨前来使馆求助。由于战时环境,华侨无法汇款回国接济家属。当时荷兰盾不是国际通用货币,需要兑换成英镑才能汇寄国内。董霖同情侨民的遭遇,吩咐秘书为之兑换,并代从伦敦汇款。回到伦敦后,他又发现乡村无法收汇,正巧有两位路过伦敦的外交官在国内存有法币,经协商汇价后,解决了难题。不料,后来荷兰盾对英镑升值,一些侨民向外交部控诉,认为使馆从中牟利,损害侨民利益,这让董霖始料未及。为避免流言蜚语的中伤,他特请求外交部派员彻查。经此事周折,董霖遂托病于1946年11月离开荷兰大使任所回国。
背负卖国的骂名
1946年6月,蒋介石下令进攻中原解放区,内战全面爆发。1947年初,回国的董霖担任外交部顾问兼美洲司司长,直到1948年12月。正是在美洲司司长任上,董霖死心塌地为蒋介石的对美外交服务,签订了一系列有损主权的条约,成为历史的“罪人”。
蒋介石逆历史潮流,发动不得人心的内战。不久,形势转而对蒋介石不利,美援成为国民政府的救命稻草,而乞求美援便成为外交部的中心任务。当时,美国从全球战略出发,加强了对蒋介石政府的援助。董霖整天忙碌于与美国使馆商谈经济与军事援助等问题,先后由他参与和经手的协定、换文中,军事类有1947年11月中美互换同意美军驻军换文、12月《中美海军协定》;经济类有1948年7月《美国对华经济援助协定》、8月中美设立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换文;文化类及慈善事业类有1947年10月的中美《关于美国救济援助中国人民之协定》、11月中美《文化协定》等。
上述协定、换文很多是董霖亲手交涉办理的,例如,当美国国会通过《援华法案》,拨款3.38亿美元作为经济援助、1.25亿美元作为军事援助,董霖代表中国政府与美方商谈这些援助款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于这是美国赤裸裸支持蒋介石政府内战的行为,外交部长王世杰担心泄密,要求董霖亲自交涉办理。董霖自恃在美有年,了解美国民族性、党政习性和外交手段,便自夸交涉“得心应手”,相当顺利。
然而实际上,为了换取美援,协定、换文都是依照美国的要求签订的。1948年7月,《美国对华经济援助协定》签字前,连王世杰也认为协定中美方有权对援华物资“直接监督及管理”的规定,有损国体,因此要求董霖交涉删除相关条款。但董霖对此大为不满,追问王世杰,假如美方不同意删除,中国政府是否拒绝协商而放弃美援。他甚至还认为,这是中国人好要面子的表现,毫无意义。
在此期间,令董霖颇有成就感的事,是他牵头解决了中美间一件悬案。1946年8月,中美签署让售战时剩余物资协定,美国将存放于西太平洋总值约25.3亿美元的战时剩余物资,按10%的价格“出售”给中国,作为补偿,中国承诺将一些港口的房地产转让与美国驻华机构使用。但由于各机构推诿,中方的承诺始终未能落实。结果,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大怒,向蒋介石和行政院长张群提出抗议。鉴于事态严重,张群要求董霖牵头处理此事。董霖受命后,用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将有关部门负责人集中在一起,最终商讨出解决办法,并限期执行。问题很快得到妥善解决。董霖为此沾沾自喜,自认为维护了美方的“合法”利益,为中美关系做了好事。然而岂不知,在此事件中他充当了美国的“棋子”,出卖了中华民族的利益。
著述讲学相伴余生
1948年12月20日,董霖转任外交部次长。此时,蒋家王朝已是强弩之末,倾覆在即。董霖深知大势已去,便以处理法国使馆凌其翰等起义事件、安抚驻外使馆人心为由,于1949年10月飞抵欧洲。12月,他电请辞职,脱离了蒋介石阵营。
此后,董霖转往美国定居,以教书和著述为生。1957年春,他应聘为纽约圣若望大学研究院及大学部政治系主任兼教授。1962年秋,转任纽约市立大学研究院及昆士学院国际公法教授。1998年10月18日去世,享年92岁。著有《中国政府》、《战前之中国宪法制度》、《中国与国际公法》、《近代中国之政治制度》、《联合国制度下之国际组织》、《中国与列强》、《中国革命的回忆:1926~1949》、《顾维钧与中国战时外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