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动荡、经济增长提供执政合法性的基础变弱时,执政党从各个层面有效地推进现代化、制度化改革,是国家度过经济危机,实现更长远发展的条件。 在中国,自上而下主导的经济改革所释放的体制活力,在上世纪90年代就显现出继续推动经济增长乏力的困境,“先富”没有能够带动“后富”,而没有后富支撑的“先富”,也因此无法继续更加富裕,经济的局部泡沫和整体有效需求不足并存。进入20世纪后的若干年,随着中国进入世贸体系、深度融入全球化,国际市场延缓了国内的矛盾,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更大的开放和贸易、资本、汇率等制度,外部经济部门继续扩大了国内“先富”的范围,若干弱势群体也从中获得了一定的利益分割。
这也就是说,世界贸易体系的支撑、美国举债消费等开放层面的因素,让国内体制和政治改革的迟滞问题暂时“非显性”化了。但是“先富”与“后富”的断裂问题并没有得到弥合,政府与民众的心理距离在继续拉大。整体上,政府和执政党内的精英力量非常努力和难能可贵地维持了一个相对安定的社会政治局面,让国内体制和制度上变革的滞后与经济和社会变化所带来的错位与矛盾,维持在可控的范围内。
但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要像新加坡、韩国那样,依托世贸体系和他国消费来实现全面工业化和共同富裕是无望的。而前面几十年相对有限的发展和积累,要求所有人都迅速达到“先富”群体的富裕程度,也无法实现。在这样的局面下,既有的安定局面怎样维持、社会断裂如何弥合,同时在有限的分配回转空间中,赋予更多人消费能力,而不打击所有人的创造意愿,就需要制度化的变革来解决。这个制度化的变革,就是承认没有几个个人或者少部分人,有超越历史的智慧,替十多亿人口解决团结和福祉问题;而根据现实的经验,在社会利益严重分化的时代,不同的群体、集体和个体利益需求,需要通过制度渠道和程序,形成公共认识和妥协机制,在权力系统和各级权力代表机构中达成广泛共识,自己的利益要求也可以被他人认可。它的实际效果不仅仅在于维系社会秩序,更是对继续增长的保障。
中国宪法和既有体制规定的权力系统中,中共行使执政党权力,中共各级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代表全部党员行使党内权力。一般意义上,政党是政治集体行动的最高制度化行式,它的最大实现在于执掌权力,并以此保证所代表集体的利益分配权利。在中国,中共体系和其他的权力体系相比,比如人大体系,目前依然是权力行使组织化程度最高、制度化发展能力最强的。它的困境,在于保证所代表的全民的利益分配权的能力问题上,所谓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保证执政地位,核心即在此。而在现实层面,加速党内民主制度化、提高中共对最大多数人利益的代表力和保障能力,也是既有秩序和宪法允许的维护公共利益途径中最主要的部分。
代表、党员和组织力实现
7000万党员的规模,一直是外界对中共咂舌相看的因素之一。可是对于一个现代政党,规模和它的组织力未必是正相关的。而决定官的组织力、讲而决定官的执政和代表能力的,是一个政党内党员身份和党内权力机构以及所谓政党组织意志的相关性。
2007年、2008年之交,中组部和公安部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部门在办理非本地户籍人口的暂住证明时,要登记政治身份,也就是中共党员身份。2008年有南部某市组织部统计,市内流动于各总支、支部之外的流动党员占全市党员的比例将近8%;该组织部还发现,这些流动党员基本均属高素质的精英群体。而且。这还只是统计到的数字,未及全部。
中共流动党员不愿主动寻找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涣散和党员懈怠的原因并没有区别,就是看不清党内的事情或者党的组织和自身的相关性。而如果一个执政党丧失了基层党员的参与志愿、进而丧失了实际代表组织力的话,执政机关跨过党员代表国民集体,追求持久执政的路径将会出现问题。
在现实中,党员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权力行使结构一直没有理顺。33年前,鉴于党内存在的问题,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就曾经提出要使“各级党代会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随后多年缓慢推进。而整体上,在政党制度化改革之外,执政党各级组织长期专注于提高核心领导力和一般性政府事务,以致至今党内改革的成果远远落后于转型社会中协调不同利益、实现政治整合的需要。
在上世纪80年代末,中共在若干市县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由于没有整体制度化的保障,主要依靠试点地区党委班子的自我能动性和变革意识,很多试点后来都没有坚持下来,浙江台州椒江成为几乎仅存的尽职尽责并且突破中央试点意图的样本。那里还曾经阶段性地试验取消常委会的制度,后来经浙江省委组织部批复,恢复常委会、全委会和人大会的三级机构制。值得一提的是,在这种自下而上的党内授权和监督试验体制下,地区几套班子到目前还没有出过廉政问题。
第一轮试点开始后,直到2002年中共十六大,才再次明确肯定党代会常任制的方向,之后,广东、浙江、湖北、四川、江苏等省开始了第二轮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在当前还在进行的第二轮试点中,四川出现了雅安这样的试点典型。
观察党代会常任制的两轮试点,具有相当的偶然性、非制度化的特点,最终成效如何,多取决于试点地区上级党委班子改革意愿的大小。试点是一个范围的概念,并非一定是非制度化、随机性的,但目前试点成果的偶然性,的确非常明显。
在中共党员和组织关系上,邓小平说过,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可以充分利用‘代议制’的形式调整党内不同社会阶层成员的利益、协调党内不同利益团体的利益”。党内协调,恰恰正是一个保证党内组织力从而保证执政能力的必要条件。30年经济改革中,中共党内正常化、非斗争化的政治制度建设也走了30年。在经济发展模式遭遇必须彻底转变的困顿期,在开放对执政利好接近耗尽的时候,中共党内固有的对自身制度变革的要求和信心似乎都变得更强。但这需要最高领导机关经过程序,提供制度化保证。
十七大报告对党内改革的重点表述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地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而根据记者随机对若干地厅级党内干部的访问,有意见认为现在需要中央从制度上来确认从基层党组织到地(厅)级党委制度的改革,书记由党员代表大会票决,从基层就开始,而且以中共的领导能力完全可以把改革一直推到地级市委、地级区委班子的书记一职,实现至少50%的差额票决;在三级权力机构中,全委会对常委会的制约也要有民主化的制度保障,“设全委委员,不是只来开会表表态的”;另有意 见认为,在省部级层面,增补时即便推行50%的差额不现实,但在提名阶段引入同级民意测评一环,至少50%差额比例测评,结果即使不公开也同样有意义;还有意见说,“目前这种党代会即将闭幕了,来开会的还不知道常委班子是谁的情况,是要尽快打破的。”但这些意见,在党代会却从没提出提案。
与社会弥合距离
社会转型时期,中共执政面临的困境,不仅体现在党内权力运行制度化改革不顺、组织力减弱的层面上,与社会独立力量之间产生的分离,则是另一个需要化解的主要矛盾。而这一方面问题的生成,则在于相对于执政党必须与社会一起现代化的要求,改革仍然缓慢,并有错位。
一位历史研究者说,以党内政治学习为例,现在很多党组织还都继续一人读报或者读文件、其他人围听的习惯,是僵化的日常体现。从前革命战争时代,因为党员文盲范围较高,很多党组织形成了一人读报、其他人围听的传统。到了现在,中共党员个个是文墨好手,政治学习的套路却一直没有变化。
整体上,中共执政至今,长期依据结束战争、初建和平时期的理论,认为自己依据过去的形式,或者对旧的政党组织模式的局部修正,就可以代表全部国民,但事实上,如果执政党自己不向现代化转型,社会上利益纷繁复杂的群体,只能自己发展成独立的力量。如果具体部门排斥这些社会力量,中共全党与这些社会力量之间产生鸿沟般距离就难以弥合。执政党长期把太多精力放在了投资、人事等等具体的经济性和行政性事务上,忽略了顺应利益表达所要求的自我集结趋势。
2007年底,北京市市委成立了社会工委,与市建设办合署办公,其中一项职能是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服务协调。与排斥其他独立的社会组织力量的态度相比,积极介入各种社会组织和独立力量的发展,与之建立紧密关系,对执政党而言是更具可行性的执政方式,而北京市的力度有多大、效果会怎样,还有待观察。
和北京市相比,中国其他各地执政党和社会独立力量之间的鸿沟问题可能更明显。而对于中共,过去有过在不同的社会力量中,竞争和培育党员的成功经历,今天需要再次经历团结中国最广大范围群体和精英的道路。而这一道路,不仅仅在中共和独立的社会力量之间,也在中共与过去的国有单位体系消解后产生的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更包括中共一定要珍视的自己传统上依托的受雇佣劳动者和农民团体。僵化体制思路下,所有这些社会团体和力量都会自然依附于执政党之下,但是在不断变化的现代社会中,独立利益和自我意识的觉醒,要求执政党应该用现代化的制度,竞争党内党外民心,加强执政的民意基础。
在经济动荡、经济增长提供执政合法性的基础变弱时,执政党从各个层面有效地推进现代化、制度化改革,是国家度过经济危机,实现更长远发展的条件。具体的方面很多,比如执政党的宣传机构在既定职能之外还能成为党的公共事务和公众关系窗口机构等。在当前的特殊时期,这些工作如果能够着手规划和推进,都会是开启更长远发展道路的重要因素。
(责编 赵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