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考察为何变了味儿|出国考察

  编者按:   近来,某些地方官员出国的“游迹”被网友或媒体频频曝光,官员借出国考察之名而大行旅游之实的现象再次引起了社会关注。   而早在1993年10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出《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通知》。2004年春,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干部出境、出国活动开支的通知》。2008年3月1日,又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㈤旅游的通知》。
  《通知》的内容和用词愈加地严厉,但官员借出国考察之名的旅游之风仍刹不住。官员热衷出国考察,因为花的都是公款。而缺乏全过程的监督和约束,缺少可操作的具体的追究、处罚条款,使得这些不用付出代价的违规行为,在众多的禁令面前,仍是畅通无阻。
  出国考察本是打开官员观摩、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的一扇窗,但透过这扇窗,官员们是否真正学到了有用的东西?对出国考察与出国旅游怎么界定?是否真正有效果,谁来评判,谁来监督,谁来查处?
  政府又如何从根本上找到公费出国考察存在的问题,并加以严格的限制和管理,进而找到完善自身管理的切入口?对此,奉刊采访了几位专家和官员,将他们的看法一一陈列,供读者参考。
  对于规范官员公费出国考察问题,我认为首先在于财权管理。现在的情况是出一个“窟窿”,堵一个“眼”。这种见洞补漏很明显地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因此,问题的根本在于健全预算和财务机制,完善财务监督。
  其次,是要把好审批源头关。举个例子,一位英国官员曾经问我,中国的考察团回国后是否都不进行交流?针对同一个问题,中央部委的各考察团来过之后,各个地方的考察团也纷纷而至,问的都是相同的常识性问题。当地的接待官员都厌烦接待中国的考察团。很显然,把好审批源头,不仅是要严格审核派出考察的可行性,还要注意整合考察结果资源。
  最后,考察结果要公开"交给社会来监督。现在一些部门的出国考察报告都是应付交差,甚至有些旅行社还提供代写考察报告的“一条龙”服务。这些“考察报告”提交后,由领导审阅,但领导不可能对单位的所有考察项目的细节都了如指掌,因此,目前对考察结果把关这一块基本上是流于形式。我认识的一位英国官员去美国考察,他在考察以前需要对考察项目现有的资料做足“功课”,因为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才有可能被派出去。同时,最后的考察报告需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这也是对他的一个很大约束。学者和老百姓者阿以查看报告,使得考察人员得拿出真正的成果,不敢“糊弄”交差。
  总之,目前官员利用公款出国考察为自己谋私利,主要暴露出两个深层次问题:第一是整个责任链条存在问题;第二是管理体制相对落后。所以,目前首先是要透明审批过程,然后再是管理制度科学化。
  改革开放以来,出国考察作为一条与国际接轨的通道,通过观摩、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一方面使各级官员增长见识,开阔视野,转变思维,同时也促进招商引资,对中国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使更多的外国人士了解中国的国情,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
  但目前有些官员把出国考察学习的机遇当作是一种“私权”。公费出国考察已经变异成为公款旅游、购物、安排子女留学,甚至是部分贪官敛财或外逃的途径,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近期中办、国办及中纪委都分别出台了文件,加强对官员公费出国考察的审批。我认为,这是在宏观层面的调控,而要从根本上达到这一目的,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多做工作:首先应严格执行中央相关文件的要求;其次,公款出国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第三是要加强对官员护照的管理,对于是否是“带项目”、“带任务”出国要严格把关。
  财务监督作为防止官员借出国考察而衍生腐败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具体操作时全国各地情况不尽相同。以淮安市为例,目前财务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并且全部由国库支付中心进行支付,具体到公费出国方面,出国的事由、审批人及财务状况都要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才能够解决。
  从全国范围来看,某些地方的出国经费管理不透明,容易形成“小金库”。因此,中纪委已经把清理单位“小金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国展开,今后出国经费如果完全按照由支付中心进行拨付,那么,由出国考察而产生的腐败问题可能会得以缓解。从各地方纪委工作的角度来看,“小金库”问题是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