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生活与人格

  

  从生活中偶尔闪现出的人格打动了我们的心灵。

  我的一位“网虫”朋友最近从德国回来做“田野研究”,刚好遇到我所在的这座南方城市实施了一项旨在“禁止乞讨”的市容管理法规。这样一套法规,尽管在文字方面有所修饰,看上去没有与更基本的诸如公民的人身自由与行动自由这类宪法权利发生冲突,但它的实施,据我和我的这位朋友判断,几乎总是会侵犯街头流浪者的人身权利和表达权利。

  大约一个月后,偶然地,我从另一位朋友那里获知,那位“网虫”朋友在某个星期日端坐于市中心最繁华处,前方置一小罐,面部表情肃穆。在他当“乞丐”的那90分钟内,警察确实来过一次,但没有将他带走——或许是同情他的处境,或许是感受到了他人格的尊严。告诉我此事的朋友,特别强调我那位“网虫”朋友在乞丐身份中所表现出来的尊严。

  公民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这一权利至少在名义上受到宪法保护。权利的有效性首先密切地依赖于权利者维护该项权利的努力,其次,甚至更主要地,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包括警察和市民)基于公正态度对权利者的合法权利的尊重。

  在中国北方的某一城市,失业和下岗在许多年里始终是市民们日常生活中的沉重话题。我认识一位编辑,在一份相当重要的学术刊物工作,儿子读中学,家境不富裕,工作极端地认真。如果排序的话,我敢断定,在我认识的全部学术刊物的全体编辑人员当中,她的编辑质量和敬业精神排在最高的5%之内。另一方面,她领取的报酬,包括各种补贴,每月大约1700元人民币。

  某月,她到我所在的城市参加一个小型学术研讨会。我见到不少学者对她那份刊物表示尊重并希望保持联系——当然还有各种方式的邀请和款待,不过被她一一谢绝。刚好,我的另一位朋友——曾经在她负责的版面上发表过一篇论文,也参加了这次会议。以目前学术界的风气和一流学术刊物每篇论文能够给作者带来的收益,读者不难猜到,我那位朋友当然要临别时赠送礼物给这位编辑。

  她返回北方的那天下午,我作为那个小型学术会议的主席,到宾馆门口为全体客人送行,偶然地,我见到她把我的助手拉到一旁低声交代一番,之后乘出租车离去。助手返回,悄悄告诉我,她托我转告我那位朋友:稿件,只要符合学术规范,达到标准,她一定会争取发表。全部礼品——其实,只是一盒茶叶,一方丝绸,务必退回。

  我和我的助手们呆坐良久。按照常理,文章都已经发表了,收下这一点薄礼,也算是给对方一个面子吧?我的助手们和我那位朋友之间相互熟悉,颇感为难,似乎宁可把这份礼物销毁,也不能冒“驳回朋友面子”的风险。后来,一定是带着很严肃的表情,我对他们说:礼物必须退回到送礼的人手中,这是我们的责任——为了尊重那位学术刊物的普通编辑的人格。

  几年前,一家专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教育服务的“打工子弟学校”多次被当地政府以“整顿”名义取消校址租约或强迫搬迁。我在一份颇有影响的刊物的由我主持的《边缘》栏目里撰文声援该学校,后来,收到那家学校校长辗转写给我的信,除表示感谢之外,还希望我继续呼吁。他未必知道,凡“继续”呼吁的事情,除非继续具有“新闻”价值,否则,就都属于政府和社会其他机构的职责了。

  昨天,也是偶然地,我从电视前经过,发现“面对面”节目正在采访那家学校的校长。校长告诉主持人:根据学校的调查,农民工每学期能够支付的学费大约在400~600元之间。所以,学校就将学费定在每学期400元。根据这一标准,按照正常的班级规模,那些有足够教学资格的老师从学校可以领取的工资大约在每月1200~1700元之间。学校办得很成功,学生人数迅速增加,但仍有数十万元的亏损额。校长几乎没有工资收入,其家庭开支由他的(在某著名大学任教的)妻子的收入维持。

  那位校长在回答主持人看上去有些“无知”的问题时讲述了一个感动我们每个人的故事,然后,他说,这些孩子,他们在那次“搬迁”事件中表现出来的对这所学校的真挚热爱,让他坚守住为穷人办教育的信念。他是一位清瘦的中年人,鼻梁上架了一副令人难忘的旧式眼镜,讲话时充满激情,立即可以把我这样的观众带到《青春之歌》的年代里去。

  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很平凡,很琐碎,有时令人烦恼,有时让我们疲于奔命,有时还会把我们压迫到抑郁状态或疯狂状态之中,甚至难以自拔。可是就在这样的日常生活里,我们会偶然地(因为这样的时刻不多见,所以不妨叫做“偶然”)见到自己身上或别人身上闪现出某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品质——或者,又称为人格。

  这样的人格其实是大写的,英文是“Personality”,与上帝相连,故而,“Person”也译作“位格”。固然,位格具有严重的西方神学色彩,在“上帝死后”的时代显得不合时宜。可是生活没有死,从生活中偶尔闪现出的人格打动了我们心灵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