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文摘》2006年11月22日转载《中华英才》13期张晓蕾文章,想用很多法院的“半截子审判厅如何完工”,说明参政党不是“花瓶”。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从文中事实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参政党负责人的一些建议和效果证明,花瓶就是花瓶,花瓶还是花瓶,他们没有成为执政党的诤友。
从《报刊文摘》的内容看,一个参政党的负责人到贵州、广西等地考察,“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法院的审判厅都只建了一半,或者原来四层只建了两层半,或者主体工程完工内部却没有装修,根本无法使用,以致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原来这些法院是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建设的,可是中央财政的拨款到了,地方却拿不出钱来,因此停工。”回京以后,参政党的负责人“向中央反映,结果到2005年底,中央决定增加拨款27亿元,让这些半截子工程尽快完工”。
读者们从这段不完整不全面的文摘中,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疑问:
1、为什么会有“半截子工程”?拖欠原因是什么?
“原来这些法院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建设的,中央财政的拨款到了,地方却拿不出钱来。”请问,当初立项和获得批准,争取中央财政拨款时,地方政府当时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财政拿不出这笔钱?如果事先知道没有钱,又骗中央财政说自己要拿出百分之几十的投资,争取立项上马,最后上了半截子工程。中央骑虎难下不顾投入,打水漂,肯定希望完成工程,报出政绩。不得不追加投资,这样,这种半截子工程,就是地方欺骗中央投资的不正当手法和对策,这才是参政党应当发现和质疑的实质性问题。明明是先上一半工程,放在那里等着那位钦差大臣发现奇迹,代为呼吁,又争取到另一半中央投资,这样做把中央的宏观计划,领导权威又置之于何地?从另一方面,不是证明了中央财政当年拨款是事前的官僚主义,2005年再拨款建设后半截子工程,又是后期的官僚主义,简直是一个“死官僚主义”吗?不知道,参政党负责人是否深入了解和揭发这种严重的官僚主义问题没有?除了广西、贵州的审判厅以外,还有那些地方、那些部门的那些工程存在类似的或更严重的“半截子现象”后的官僚主义、地方主义问题,“下级哄上级、上级哄着下级”的奇怪现象?对于这些项目从立项到半截子到另外半截子过程中,有没有腐败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作怪也值得思考。
2、审判厅要不要四层楼?不是四层楼,就“影响审判工作”吗?
从《文摘》中看,有的审判厅“只建了一半”、“原定四层只建了两层半”,这肯定是一幢不亚于北京一个部委的办公楼的规模,架势不小,想必在贫困的贵州、广西是一幢让当地未脱贫的农民、下岗职工羡慕不已的大洋楼,这些穷人几百、几千年的收入不一定还不够建起小半截子的审判庭。我不懂“审判庭”为什么要四层楼?是一家大型剧院有楼上楼下包厢旁听的巨型审判庭?是否是这些地方犯罪案件多发,每一层楼都要设一个审判庭而且每天都要上、下午开庭才能应付审判业务?没有这样的大型四层楼的审判厅,就“影响审判工作”吗?还是为了附加建办公楼?如果贵州、广西等经济落后地区的审判厅都要那么高级,那么,我们就不会奇怪,东部地区、许多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审判厅、以及公安分局、派出所、县法院和税务所、财政所、工商所及银行的支行的办公楼,都是高大精尖的够气派的当地最好的最大的最高的公用建筑,远远超过“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任何研究所和贯彻落实农业是基础“增加农民收入是重中之重”方针的任何涉农单位的办公用房。参政党的负责人是否也可以在下去调查时,作上一番比较和思考,然后也向上反映。
3、很奇怪的现象是很多法院的审判厅都只建了一半。为什么出现了“很多”?为什么“都”是这样?真是很奇怪!
如果是个别现象,参政党的负责人向中央反映,争取到27亿元就解决了“半截子”问题。但是,文章是说“很多法院”、是很多,不是很少或个别。是“都只建了一半”,都,即全部或绝大部分!那么值得参政党领导人思考的是,这个问题反映出,经济过热冷不下来,建设项目、资产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压也压不下去的又一个深层次原因。反正占了农民的地给农民的补偿少,越占耕地多,越有利于扩大地方的“土地财政”;
占了地再盖楼,地方各部门又可以收取各种预算外的收入,和收到各种税费;
盖楼是要中央财政一部分钱,讲自己配套,钱骗到手工程上马后,又说没钱,半截子工程很难看,参政党或执政党的官员们看到了,反映了,中央财政追加拨款的钱又来了,后半截子工程又上马了,钦差大臣又有了钦差大臣的政绩功劳。这样作对审判庭长们来说,参政党们不是花瓶胜似花瓶,帮助了这些开始作不真实的立项报告,后来又来狡猾的“半截子工程”对策以争取追加投资的地方官员。这样的参政不是花瓶的花瓶不是摆设的摆设,对上面的大官僚主义和下面的小官僚的官场作风确实起到了掩人耳目的妙用,实际上成了具有特异功能的花瓶。不似花瓶,又胜似花瓶,既能遮人耳目与掩住羞处,又不显示地方政府与钦差大人的政绩,功德圆满,功劳大矣哉!
因此,读了“文摘”只产生一个想法,花瓶就是花瓶,搞事绩看还是花瓶,而不是诤友,还远没有成为诤友。但是,为了安全,花瓶还是作为花瓶更稳妥更保险一些,何苦再犯50年前的错误呢?怪不得街上郑板桥“难得糊涂”字样的花瓶和摆设销路特好!
这是具有中华特色的新时代的一个新标志,难得糊涂的生活中的花瓶和自己不承认是摆设的摆设。
(2006年11月25日于京北北沙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