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忠关于母亲的那段话(“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是勉强可以找得出“原型”的,这或许是他如此有底气的原因。当他在地震过后发表即发表言论
“想刺刺那些道德家”,很可能他是有备而来。那便是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法国作家加缪发表于1942年篇幅不长的小说《局外人》。很多人非常热爱这部作品,我本人亦如此。作品中男主人公默尔索对待母亲据说是“冷漠”的行为被拿上了法庭,而他却并不因此而“表示出悔恨”,内心里也不这么觉得。
然而若是足够仔细,便会发现默尔索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种人。小说第一句:“今天,妈妈死了”,已经为默尔索与母亲的感情定了调子——“妈妈”是一个亲昵的称呼,是内心里始终朝去的那个方向上的声音,而不是成年人需要对外称呼的“母亲”。然而这种感情最好留给自己,他马上要陷入一大堆处理后事的客观事务中去。
老板对于他请假安葬母亲这件事情,显得并不痛快,惹得他要说:“这可不是我的错儿”。到了养老院他“真想立刻见到妈妈”,但是门房却说他应该先去见见院长,院长正在忙其他的事情。等他忙完了并又看了妈妈的档案,才开始与儿子的谈话。他的滔滔不绝令默尔索实在不耐烦,这时候院长才想起,此人或许还想再看一眼自己的母亲。
这一切多么刻板和机械,没有人照顾到儿子的感情,不存在让他释放悲伤的空间,在气氛上完全不相匹配。院子里的那些老人们,就是那些后来奋勇传出作为儿子,默尔索在葬礼上没有掉过一滴眼泪,甚至不知道母亲年龄的人们,他们正聚在一起三五成群地闲谈。当默尔索一行看遗体的人经过时,“他们都不作声了”,但是走后片刻,,就又说开了,“真像一群鹦鹉在嘁嘁喳喳低声乱叫。”这种情形与范美忠描述的,当他的父亲去世,按照传统兄弟姐妹都要跪拜,但是跪在那里的人却“又在说笑”,是异曲同工的。
停尸间的门房继续告诉默尔索他母亲得的是“恶疮”,好像那是必不可少的画外音。而当默尔索终于坐在妈妈的棺木面前,护士小姐也进来隔着棺木坐在对面。默尔索觉得她的手臂在动,可是不知道她在干什么。从她胳膊的动作来看,默尔索认为“她是在织毛衣。”也许护士对死亡这种事情见得多了,也许她手中织毛衣的那件事情,对她来说更加重要,但是坐在棺木前的这个动作,在一个失去妈妈的儿子眼中,是如此地突出、离奇。送葬的路上天气酷热,这位小姐又好心地提醒他:“走得慢,会中暑;
走的太快,又要出汗,到了教堂就会着凉。”在心事重重的儿子眼里,这位护士、那位门房以及院长、老板的言行,多么像一出出小小的滑稽剧。
小说作者甚至没有指责他人冷漠的意思,而是强调一种人与环境的脱离,以及由这种脱离所产生的荒谬感。表面上人们都在围绕着默尔索死亡这件事情,但是又仿佛互不相干,各自按照原来的轨道往前走,更仿佛是在一个事先预定好的程序指挥下,机械地发出动作。并且还需要真正的当事人默尔索,也按照这个程序所发出的命令,完成它的指令——母亲死了他居然不掉一滴眼泪,这成了他的罪过。他所感到的崩溃,在葬礼的当天下午和晚上得到了宣泄。他后来莫名其妙地偶然杀人,人们关于他定罪判刑的辩论,一味纠缠于母亲去世后他的表现,认为他是一个天生邪恶、冷漠的人。于是默尔索就有了一个对于自己母亲的“恶”名声。
然而那只是一个标签而已。默尔索始终坚持和没有说出的真正事实是——他如何爱母亲这件事情主要与他自己有关,那仅仅属于他自己感情上的范围,是他与母亲之间的事情,他不是也不可能不爱母亲,只是不希望按照别人所希望的那样去爱,不希望接受别人的摆布,不愿意屈服在别人下达的眼光之下,在这种眼光中他感到浑身不自在。而那些带有强制性的要求也只不过是例行公事、是一套腐朽的程式。他表面冷淡的表情似乎在说——有关母亲,那不是一个用来讹我的理由,不是一个将我绑架到你们绑架者一边的借口,我希望自由地爱母亲,依照我自己的方式去爱她。妈妈对我有多重要,这件事情只有我自己知道。
范美忠在谈及父亲去世他不愿意加入跪拜中的说说笑笑,因而拒绝跪拜宁愿自己在一旁独坐,进一步表明他与这个故事之间的联系。他也希望以自己的方式自由地爱父亲,表达对于父亲去世哀痛的感情。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他在第一个帖子中所说的可以丢下母亲的那段话,却大为不妙。
在加缪那里突出的是“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爱母亲,按照配得上母亲的尊严的方式去爱她,而在范美忠这里,自由地去爱母亲的话题,蜕化成了可以不管母亲的“自由”,个人被放到了注意力的中心。由此,“自由”的概念被悄悄换成“个人”的概念。而且是那种一马当先、不受约束的个人,那种回到“本能”、自我中心的个人。如果认为正是在这样的个人身上体现了自由,可以说是对于自由的极度削减,也是对于个人的极度削减。而将“自由”等同于“个人”的做法,是否可以看作在一种贫瘠的土壤中产生出来的对于自由与个人的双重误解,是某种先天营养不良的表现。在某种意义上,范美忠像是被大石头压了许多年,以至他只能看见大石头给他带来的狭窄天空。
关于自由,加缪也远非仅仅停留在《局外人》的视野上面。五年之后的1947年,加缪提供了他的另一份答卷——《鼠疫》。这是一部同样在冷峻的外表之下激情四射的小说。写作这部小说之前,加缪因肺部疾病在法国南部疗养,不幸赶上德军入侵被困于当地,一时与家人失去了联系。而被占领区的人们,如同中世纪闹鼠疫的城市一样,过着一种与世隔绝、饱受折磨的日子。小说取名《鼠疫》,便是从这种绝望处境出发,虚构了一场特殊灾难的情境,来检视人们于其中行为、他们的自由和承担。在今天阅读这部小说,不仅在于它也是关于灾难时期的人性,而且其中也贯穿着对于流行“英雄主义”的质疑和对话,这与范美忠以及我们所有人关心问题非常接近。
大灾难面前——尤其是那种朝不保夕的大灾难,人们也有可能放纵自己,过着一种醉生梦死的生活。而加缪的笔触并没有放在这些人身上,而是在那些自愿组织起来进行抗争的人们身上,他们甚至忘掉了自己身处的危险,体现了人类的信心、尊严和秩序。但是加缪完全不想把这些人往高里拔,他在小说中特地加了这段议论:“如果对高尚的行为过于夸张,最后会变成对罪恶的间接而有力的歌颂,因为这样做会令人设想,高尚的行为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它们是罕见的,而恶毒和冷漠却是人们行动中常见得多的动力。”(《鼠疫》顾方济、徐志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而由范美忠给我们揭示出来的,是否也正好是这样一个“真理”:在多年不切实际的“崇高主义”教育之后,人们更愿意承认甚至公开标榜——自私和自我中心,才是人们行为更为深刻的动机和动力。
加缪不同意这种在人性的深处,“恶”一定多于和大于“善”的想法。那些被人们视为英雄的举动,并不专属气概山河的大人物,而是能够从小人物身上体现出来。那是从他们的环境中自然生长起来的东西,属于他们自己脚下的土壤,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属于他们自己原本的思想感情。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离开自己原来的根基,将自己嫁接到别的什么地方或一整套意识形态上去,而是始终扎根于自身。因此即使牺牲生命,对于他们来说,也是自然而然而非故意作出什么。
医生里厄是这群人当中的核心人物。他置自己的生命安危于不顾,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他自己对此有一个解释:“这一切不是为了搞英雄主义,而是实事求是。”(第158页)当别人反问“实事求是的意思是什么?”医生回答:“我不知道它的普遍意义。但是就我而言,我知道它的意思是做好我的本分工作。”他的本分工作则是“眼前摆着的是病人,应该治愈他们的病。”这一点范美忠应该会同意了,因为他反对存在所谓崇高的职业。这位医生不认为自己的工作是崇高的而是日常的,他将自己在鼠疫中的所作所为看作是日常工作的延伸,他于是在日常光线中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在里厄周围工作的有前自杀者科塔尔,他把自己掉在一根绳子上之后,用红笔在门口写道:“请进来,我上吊了。”鼠疫发生之后他却不畏危险,尽管他的理由有些奇怪,这里不去说了。还有那位可怜巴巴的市府职员格朗,他原来的工作是登记户口。鼠疫之前此人的妻子突然不辞而别,他始终没有她的任何消息,于是他就开始写一部有关游走的女骑士的小说来思念她。当他为“骑士”所经过的是“花径”还是“开满了花的狭窄的道路”的措词弄得头晕脑胀时,他在市府的工作受到了影响。但是一旦晚间回到医生给他准备的办公桌上完成各种统计数据时,他就会暂时忘掉了女骑士,专心致志地做他应该做的事情。作者认为如果要在这部小说中塑造一个英雄形象,那他就推荐这位“无足轻重和甘居人后的人物。此人有的是只是一点好心和一个看来有点可笑的理想。这将使真理恢复其本来面貌,使二加二等于四,把英雄主义正好置于追求幸福的高尚要求之后而决不是之前”。
那位宣扬“神正论”的神父帕纳卢,他先后用“集体惩罚”、“天主恩惠”以及最后的选择来恐吓人们,这些对于医生来说如同呓语。里厄不能将对一个年幼女孩被瘟疫夺走了生命解释为“恩惠”之类,但是他俩却在挽救生命的共同工作中紧紧结合起来,用医生的话来说是 “现在就连天主也无法把我们分开了”。还有塔鲁,他是这场民间自救的最早发起者。这是一个不能用三言两语说完的人物,一个发现了死刑支撑着这个世界并因此痛苦不堪的人,从此决定永远站在失败者一边,永久地宣判对于自己的流放,而宁愿让“其他人来创造历史”。
他同时又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认为“一个人应该为受害者而斗争,不过,要是他因此就不再爱任何别的东西了,那么他进行斗争又是为了什么?”
尤其值得提及的是,这部小说中也有一位“局外人”,那便是记者朗贝尔。他是因为工作偶尔来到这座城市,这座城市的灾难仿佛不属于他。因而在很长时间之内,他一心一意只想弄到一张出城通行证,能够马上回到他思念的爱人身边。他向医生恳求提供一张健康证明,被拒绝时他谴责医生只理解抽象的人,而他的爱人、他的爱则是具体的。但是当他后来弄到了这样一张通行证,他能够“自由”地离开,即将与苦苦思念的爱人团聚时,他却放弃了这个机会。下面是他与里厄、塔鲁之间的一场谈话:
朗贝尔说,他经过再三考虑,虽然他的想法没变,但是,如果他走掉,他会感到羞耻,这会影响他对留在外边的那个人儿的爱情。但是里厄振作了一下,用有力的声音说,这是愚蠢的,并且说选择幸福,谈不上有什么羞耻。
朗贝尔说:“是啊,不过要是只顾一个人自己的幸福,那就会感到羞耻。”
在这以前一直没吭声的塔鲁头也不回地说,要是朗贝尔想分担别人的不幸,那末他就不会再有时间去享受自己的幸福。这是要作出选择的。
朗贝尔说:“问题不在这里。我一直认为我是外地人,我跟你们毫无关系。但是现在我见到了我所见到的事,我懂得,不管我愿意或者不愿意,我是这城里的人了。这件事跟我们大家都有关系。”
当然,一个人有他选择离开的自由,但是同一份“自由”包含了他自由地选择留下,自由地加入到周围人们当中去,与他们休戚与共,与他们一道分担。在很大程度上,重返我们所处的社会共同体,重返我们的公共生活及政治生活,更加体现了今天我们所争取的自由的含义。
顺便地说,再次阅读加缪,不免令人感慨万千地想到——年轻时及时读到《局外人》是幸福的;
及至年长,又有《鼠疫》在精神上同行,则同样幸福,甚至更加幸福。而加缪在完成这两部作品时,还不到三十岁。
200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