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等五件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年7月,杭州市、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将《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公路条例》、《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条例〉的决定》以及《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接到报批文本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即送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7月14日,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报批文本进行了审议,提出了批准文本草案。
  经审查,上述五件法规没有与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内容,法制委员会建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以上报告和五件法规的批准文本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