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据了解,这是国内第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该《规定》着力于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形成了以“三金五制”为核心的保障内容,同时也是农民工制度保障方面的创新亮点。 “三金”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要求建设领域所有用人单位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将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0%的资金预存入账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并且由银行直接从工资准备金账户向农民工个人账户发放。这一制度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不按月支付工资的问题,是《规定》在制度创新方面的最大亮点。
同时,配合“三金”制度的事实,《规定》还明确了实名管理、连带责任、支付信用、部门联动、行政问责五项保障制度,同时强调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对于一些恶性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进一步加大《规定》的实施力度和法律监督力度。
《规定》历经专家论证和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最终形成了具有云南特色的、并且也是全国首部省级政府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的规章,对于完善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活的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规定》实施后,已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将按照《规定》缴纳尚未缴纳的保证金,相关程序按照《规定》继续实施。
(摘自4月12日“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