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为360名左右,与十届相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少数民族代表320名,其中:
1.蒙古族 24名
内蒙古自治区 17名
辽宁省3名
吉林省1名
黑龙江省1名
青海省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
2.回族 37名
北京市1名
天津市1名
河北省3名
辽宁省1名
上海市1名
江苏省1名
安徽省2名
山东省3名
河南省5名
云南省2名
陕西省1名
甘肃省4名
青海省2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8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名
3.藏族 26名
四川省6名
云南省2名
西藏自治区 12名
甘肃省2名
青海省4名
4.维吾尔族 22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名
5.苗族 21名
湖北省1名
湖南省5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2名
海南省1名
重庆市2名
贵州省8名
云南省2名
6.彝族 20名
四川省7名
贵州省 2名
云南省11名
7.壮族44名
广东省 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41名
云南省 2名
8.布依族 7名
贵州省 7名
9.朝鲜族 9名
辽宁省 1名
吉林省 6名
黑龙江省 2名
10.满族 20名
北京市1名
河北省2名
内蒙古自治区1名
辽宁省 10名
吉林省2名
黑龙江省4名
11.侗族6名
湖南省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1名
贵州省4名
12.瑶族6名
湖南省1名
广东省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3名
云南省1名
13.白族4名
云南省4名
14.土家族 15名
湖北省6名
湖南省5名
重庆市2名
贵州省2名
15.哈尼族4名
云南省4名
16.哈萨克族5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名
17.傣族5名
云南省5名
18.黎族5名
海南省5名
19.傈僳族2名
云南省2名
20.佤族1名
云南省1名
21.畲族2名
浙江省1名
福建省1名
22.高山族2名
福建省1名
台湾省1名
23.拉祜族1名
云南省1名
24.水族1名
贵州省1名
25.东乡族1名
甘肃省1名
26.纳西族1名
云南省1名
27.景颇族1名
云南省1名
28.柯尔克孜族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
29.土族1名
青海省1名
30.达斡尔族1名
内蒙古自治区1名
31.仫佬族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1名
32.羌族1名
四川省1名
33.布朗族1名
云南省1名
34.撒拉族1名
青海省1名
35.毛南族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1名
36.仡佬族1名
贵州省1名
37.锡伯族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
38.阿昌族1名
云南省1名
39.普米族1名
云南省1名
40.塔吉克族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
41.怒族1名
云南省1名
42.乌孜别克族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
43.俄罗斯族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
44.鄂温克族1名
内蒙古自治区1名
45.德昂族1名
云南省1名
46.保安族1名
甘肃省1名
47.裕固族1名
甘肃省1名
48.京族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1名
49.塔塔尔族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
50.独龙族1名
云南省 1名
51.鄂伦春族 1名
内蒙古自治区 1名
52.赫哲族 1名
黑龙江省 1名
53.门巴族 1名
西藏自治区 1名
54.珞巴族 1名
西藏自治区 1名
55.基诺族 1名
云南省 1名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应选少数民族代表14名。
三、其余26名少数民族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
(新华社北京讯,4月28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