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基层党建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正在冲击着企业发展。转制企业党建工作要正确处理好面临的问题和企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才能协力共渡难关。但在企业转制的进程中,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课题,需要予以正确认识和对待。
  
  新老“三会”的协调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是企业两大管理系统,其中,党委会与董事会分别处于政治核心与经营决策中心的地位,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密切配合,是企业改革的关键。
  面临的问题有:1,新老三会机构和职能交叉、重叠,在实际运行中相互冲撞、相互扯皮、相互取代;2,董事长、总经理与党委书记三者权责如何划分?如何在工作中避免“三心不合”的现象等。
  对策:首先是党委、董事会、经营班子三者之间,交叉任职,解决“三心不合”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最好不要一人兼。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可以兼任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董事长或总经理可以兼任党委副书记。交叉任职明显地缩短省略了党委会与董事会两大系统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过程,消除了内耗,降低了体制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综合效益。
  其次是设置党委机构要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生产经营的特点,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干部。对党务干部,要与同级经营管理干部在待遇上一视同仁。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在选拔干部时,应优先考虑经过生产经营和党务工作两种岗位锻炼过的优秀人才。
  第三是新老三会特别是党委会和董事会要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在具体工作方式上党委会与董事会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扬民主,互相尊重,要为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集思广益,献计献策,要从企业的整体利益考虑。
  在此基础上,为了使决策做得科学,党委还可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听取企业有关部门和职工的意见,然后,通过党委成员董事把党组织的意见体现到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中去,这更有利于董事会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管干部
  
  原则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行,党管干部原则已发生了一系列的新变化。企业内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要参与企业的人事管理活动,这是以往的基本做法。然而,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制企业的人事管理活动,实际就增加了一个管理主体,多了一个层次,客观上分解了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这种现象反映了企业内部用人权的矛盾。
  党管干部要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探讨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要制订新型的党管干部的规章制度,制订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方法等,逐步做到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同时要坚持党管干部的程序,企业转制后,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是法人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由董事会讨论聘任,中层管理人员董事会讨论后由主管经理聘任,因此,这就要改变以往的行政中层干部,经党委讨论同意后才聘任的程序。还要改革企业的干部人事制度,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确立党管干部的主体,把党管干部原则同“出资者选择管理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企业领导人的管理与资产管理结合起来,按照谁出资、谁派人、谁控股、谁管理的原则,逐步按产权关系确定隶属关系,建立新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当前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不少企业党务工作者的素质不高、年龄结构老化、工作方式缺乏创新,队伍不稳定,针对此。企业党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要设置和配备合理的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在制定企业行政领导和党务政工人员工资、奖金收入分配的规定上,应做到一视同仁;还要抓好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既能从事经济工作,又能从事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总之,衡量企业党建工作的好坏,不能停留在单纯地看开了多少次会、组织了多少次活动、建造了多少簿册等形式上,而要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看党组织在企业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看企业党组织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