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些公益组织的人,几乎都装备了价格不菲的单反相机,这让我很失望,我觉得善款可能被挪用了。 钱一直是个大问题,不论在中国还是他国,钱这个最容易牵挂利益的东西,让人爱恨交加。涉及公众利益的钱财更是敏感,比如公众捐到慈善组织的钱。
2009年8月12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非政府组织(NGO)研究所所长、救灾捐赠机制课题负责人邓国胜披露了一组调研数据。这组数据与钱有关,而且是与很多人的钱有关。
《国际先驱导报》报道了邓国胜的研究成果:自汶川大地震一年多以来,价值767.12亿元的捐赠款物中的80%捐资进入了政府财政专户,作为政府的额外税收存在,六成以上的捐款人不知道款项的去向。
数字一出,便引爆了一颗“舆论炸弹”,民政部、学者以及网民之间展开了一场“口水仗”。许多网友提出质疑:“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捐款,就是不知道捐给了谁,真正需要的人往往没有得到多少!”更有网民直言:“地方官员近些年公信力那么低,把救灾捐款交给他们我们不放心!”
针对汹汹舆情,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隔天便做出回应:“公众把资金捐给慈善组织,但最后还是由政府来执行项目,这是个很现实的体制问题。”
现实体制内的NGO成本
正如王振耀所说的,这是个很现实的体制问题。体制是一个大问题,体制又导致更多细微问题,让慈善这个问题看起来更加复杂化。
在社会人士质疑善款去向之前,已经有人对慈善机构运行成本款项的来源表示了质疑。在北京工作的郭小姐自己建立了一个QQ群,这个QQ群的群友都是在北京工作的爱心人士,他们在工作之余,经常自发性捐钱救助某一个贫困学生。这个QQ群友的共性是:不相信公益组织。
“我觉得财务不透明是最大的问题,谁知道把钱给他们之后,用来干什么?”郭小姐说。另一个名叫WAWA的网友则有些偏激地说:“我参加过一些公益组织搞的活动,看到那些公益组织的人,几乎都装备了价格不菲的单反相机,这让我很失望,我觉得善款可能被挪用了。”
正如WAWA所说,在中国公众面前,慈善组织在筹集善款时大多以苦哈哈的形象出现,因为按照中国培养出来的习惯性思维,越是穷的组织反倒越让人信任,但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利于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以郭小姐的这个QQ群为例,他们从事的公益事情,基本上都是要贴钱运行的,每个人的出行吃住都自己出钱,其成本并不低。这就让一部分成员逐渐有了退意,因为自己贴钱做好事,在这个社会压力巨大的时代,多少显得有些奢望。这个QQ群目前能将热情保持下去的人越来越少了。他们现在转向寻找他们自己认为靠得住的组织,然后将钱捐过去。“这样的好处是,我们能够随时监督款项去处,防止腐败发生。”郭小姐说。
郭小姐他们不知道的是,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NGO处于零成本运作。这个时期内,公募基金会的运作成本大多来自政府财政,而草根组织的运作成本则没有保证,完全取决于其他组织的资助。这两种资金来源让NGO们很难办。比如说公募基金会是政府财政支持,同时收到的善款大多又要由政府统一分配;草根组织的运作成本大多需要其他组织的捐赠,这样的捐赠往往掌握着该组织的生死,其出资者的话语权也就容易影响草根组织的公平公正。
因此,在2004年3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00号国务院令,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该条例的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五条写道: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则规定了基金会使用基金的方式方法,其中,第二十八条提到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这一点指明了资金的可保值增值,基金的良性循环发展则更有利于基金会的发展,也就能够解决更多的社会问题。第二十九条则明确指出了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这个条例的出台,可以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慈善组织的生存问题,让慈善组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但是,因为中国并没有一个好的约束体制,部分组织主动性差,财务不透明。各种因素的掺杂,慈善组织的可信度并没有提升。成本之争还在继续。
成本误读解决之道
对于成本的质疑,国际化的NGO同样存在此类问题。作为全球性的扶贫组织香港乐施会目前在香港及国际上拥有良好的口碑,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陈健民就在一个公益组织论坛上推荐过这家组织。他认为乐施会的财务报告制度是较为公开透明的,值得内地的NGO学习。
就是这样一家口碑良好的组织,仍然被香港民众误解过。在早几年,香港一家媒体通过对比其他组织的财务报告指出,香港乐施会的行政费用最高。这个报道给乐施会造成的影响是负面的,但是作为国际性的知名NGO,他们在积极与媒体记者进行沟通的同时,公布了更详细的财报,信息让公众一目了然,公众通过财报发现原来误解出自计算方法不同,这样的事件后,反倒让香港乐施会成了最大赢家。
在这个问题上,美国NGO的做法也许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在美国休斯敦联合之路慈善总会工作的李允晨有多年NGO从业经验。他所在的联合之路慈善总会拥有70余家社会服务机构。他对于慈善组织行政成本问题有着自己的看法。
2008年他特别撰文写道:休斯敦联合之路慈善总会每年募款6000万到7000万美元。总会的功能是为下属的70家社会服务机构统一募款,考核评估服务效绩,分配捐款,提供培训、协调活动等,不承办具体服务项目。总会行政开支占当年募款总额的11%至12%,其中69%为132个员工的工资及福利,15%为办公楼以及社区服务中心的设施维护,包括水电、清洁、保险、电话、电脑通信等方面的费用;11%为营运费用,包括办公用品、文宣、财务审计、员工参加会议和培训的费用等;4%上交会费(美国联合之路慈善总会以及得州联合总会的会员费)。会费大部分用来参加州和全国性的培训和专业会议。
这样详细、透明的表述,让我们窥见发达国家慈善组织的可信度。在他们每年的财报上,普通捐赠者都能够推算出其数据是否正确,以判断是否有挪用善款的嫌疑。
由此看来,中国的问题是,NGO的行政费用并不是不能从善款中提取,而是能否以一个公开透明的机制运作,让更多人看到除了你的生存成本之外,你的善款要最大化使用。但遗憾的是,现在中国还没有一个健全的慈善机制,慈善组织也不积极主动加速信息透明化。那么,人们与慈善机构之间的误解也无法消除,矛盾越来越深,最终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