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张萌(化名)在男上司的狂热追求与多方承诺下,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当她怀孕并流产后,竟发现男友早有家室。极度悲愤中,她以侵犯“贞操权”为由,将男友告上法庭。 广东东莞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男方侵害女方贞操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中国首例“贞操权”诉讼,令法界内外关注――贞操是权利还是义务?贞操是否需要民事立法予以保护?
经理瞄准靓丽女职员
张萌,安徽人,1983年出生,大专毕业。2006年3月,她应聘到东莞市常平镇一家公司任业务员,由于容貌秀丽,进入公司不久,其直接上司、业务经理许涛便以帮助她拓展业务为借口,想方设法同她接近。
刚开始,张萌觉得许涛的行为是出于上级对下级的关心,便再三向许涛表示感谢。渐渐地,她发现同事们的目光有些异样。经人提醒,她才觉悟――许涛在向她展开爱情攻势。
许涛五年前进入这家公司,因颇具开拓精神,加上做事稳重大方,业绩一直在公司名列前茅。32岁的他,当时已是部门经理。
2006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许涛邀请张萌一起吃饭。就是在这次饭局上,许涛向张萌表达了他的爱慕之情,希望与她建立恋爱关系。
张萌是一个颇具事业心的女孩,对踏实肯干、业绩突出的许涛充满了好感,如今被对方追求,她打心眼里感到高兴。但是,这一切来得太快了,张萌心里没底,便同许涛谈起各自的生活经历,想以此摸摸对方的底细。
许涛诚恳地将自己这么多年来在事业上打拼的经历一一道出。最后,他满怀深情地告诉张萌,正是由于一直忙于事业,才没有结婚成家。但自从见到张萌,就认定她是自己的终生所爱。他向张萌表示,一旦确定恋爱关系,就与她结婚成家。
张萌非常感动,接受了许涛的求爱。一周后,经不住许涛甜言蜜语、软磨硬泡的连番进攻,张萌把自己交给了许涛。事后,她落了泪……
张萌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家教甚严的她举止端庄,也一向把贞操看得很珍贵,现在,她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所爱的男人,感慨万千……也正是如此,她才把与许涛的感情看得很重,更希望他们的爱情能够开花结果。许涛看出了张萌的心思,当场信誓旦旦:一定会兑现自己的诺言。
面对许涛的一次次承诺,张萌信以为真。2006年4月下旬,许涛另外租了一套房子,两人搬到一起,正式以恋人身份同居。从此,每天的生活充满了新鲜和快乐、浪漫与激情。张萌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怀孕喜讯惊得男方屡屡失踪
2006年5月中旬,张萌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
“我要当妈妈了!”张萌马上将这一喜讯告诉许涛。可是,许涛的反应却有些出乎意料,他先是一怔,随后脸上勉强挤出不自然的微笑,说希望她注意身体。
善良的张萌觉得许涛可能还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心理准备,便没有放在心上。接下来的几天里,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她多次催促许涛尽快安排两人结婚的日期。刚开始,许涛还表示“慎重考虑一下”,但仅仅过了一天,许涛就开始请求张萌不要再“逼”他。张萌莫名其妙,一脸困惑:“我怎么逼你啦?结婚不是你早就提出来的吗?难道你现在不想和我结婚吗?”许涛连忙否认,但从此以后,他变得沉默起来,整天心事重重。
5天后,张萌突然发现许涛不见了,打他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问单位的同事,都说不清楚他去了哪里……许涛神秘消失了!
张萌非常紧张,就在她准备报警求助时,许涛又突然回来了,说自己心理压力实在太大,才决定一个人出去静几天。然后,他开始耐心细致地做张萌的“思想工作”:希望她到医院打胎!原因是,他和张萌事业未成、房子未买、没有结婚,“贸然”生下孩子,对孩子的成长和健康不利!
张萌不同意,既然是自己的骨肉,是一个生命,就应该给他(她)一个来到世上生存的权利,否则,自己的心灵会一生不安。
许涛说不过张萌,又消失了两天。第三天,他再次回到家里,对张萌说,考虑到她的心愿,他也很想要下这个孩子,但最近公司效益不好,准备裁员,她怀孕的事情要是走漏风声,很可能两个人都无法留在公司做事;如果工作都丢了,不一定马上找到合适的工作,那么他们结婚、生孩子、生活的费用将无法解决。没有事业,他的一生就完了,与张萌的爱情也将无法维持……
许涛的“苦口婆心”,令张萌一时乱了方寸,她觉得许涛说的话有一定道理,考虑再三,2006年6月1日,怀着一颗复杂的心,她与许涛一起到常平医院,含泪做了人流手术。
令张萌无法想象的是,撕心裂肺的肉体痛苦刚过去,新的精神痛苦又来了:她不仅领略不到一个月前许涛那种细致入微的体贴照顾,甚至连必要的营养品他都不买。张萌不再上班,手里没钱,许涛竟然变成了铁公鸡,一毛不拔。
很快,他又大玩“失踪游戏”,不见身影,手机关机,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受骗女为“贞操”怒上法庭
许涛的一连串“怪异行为”引起了张萌的怀疑,联想到媒体的各种报道,她突然想到,口口声声称自己未婚的许涛是不是另有隐情,难道他早有家室?张萌不禁打了个冷颤,那样的话,自己的一生就被这个男人毁了。
从此,张萌开始在暗中了解许涛的过去和家庭背景,并想法探听他的行踪。遗憾的是,公司的同事对他的真实背景知之甚少,张萌所能了解到的情况相当有限,她只能从掌握到的蛛丝马迹中对许涛旁敲侧击。
2006年7月7日,在张萌的一再追问下,许涛终于无法坚持,向张萌坦白自己在老家已有妻儿的事实。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听到这一切,张萌还是无法接受,想不到一番真情付出,换来的竟然是个骗局。她当即中断与许涛的同居关系。
接下来的日子里,哀伤和愤怒的张萌又陷入了无尽的沉思……
一个明明有老婆孩子的男人却对单身女孩声称自己没有结婚,同这样无情无义、道德败坏的家伙分手,没有什么值得遗憾的。即使同他结婚,生活也不会平静,心灵也无法安宁,甚至会带来更大的伤害,及早识破他的真面目并离开他,是一种幸运。
但是,令张萌始终无法释怀的是,自己平生最珍视的贞操,竟然被这样一个卑劣男人无情地践踏了,她感受遭遇前所未有的耻辱。这样的男人,如果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就不会接受教训,会继续他的行骗之路。
2006年9月19日,张萌以自己的贞操权受到侵害为由,将许涛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令许涛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她向法院提供了自己与许涛在交涉过程中的录音笔录,以及医院诊断证明书、做人流的相关证据等。
2006年10月31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许涛辩称,贞操权不是独立的权利,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即使有所侵犯,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也不应赔偿,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东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贞操权是男女均享有的以性行为为特定内容的一项独立人格权,应受法律保护。许涛明知自己已有配偶且生有孩子,却向张萌谎称其未婚,使张萌信以为真与其恋爱、同居。这种故意违背善良风俗的做法,以允诺结婚而骗取张萌的信任并发生性关系,最终导致张萌怀孕及中止妊娠的行为,给张萌造成了身体和心理损害,侵害了张萌的贞操权,依法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予以精神赔偿,证据充分,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令许涛赔偿张萌1万元。
判决下达后,许涛没有提起上诉,表示服判。
编后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贞操观”呈现出多样化的缤纷状态。从原始社会的“群婚制”,到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制”,直至现代社会的“一夫一妻制”,贞操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专对女性残酷野蛮的精神压迫、肉体虐害到近现代社会对贞操的宽容和理解,无不在诠释着历史的进步和文明的提升。而张萌的遭遇,将一个渐行渐远的话题,拉回到现实中来。随着时代的演变,“今贞操”已非“昔贞操”。“今贞操”的开放性、自由性、宽泛性、普遍性、随意性、多样性……使得神秘、珍贵、专制的“昔贞操”,已成明日黄花,随风逝去……
尽管如此,贞操依然存在,贞操观依然在人们的道德意识里徜徉……
那么“贞操”到底是不是一种权利?“贞操权”应不应该在立法中予以确认呢?
中国首例贞操权案胜诉无疑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即使在相当开放的社会,绝大多数人也并不追求“性开放”,有很多人追求性的纯洁性,把贞操看得很神圣,这也是他们的权利,社会应当给予尊重。一旦他们的这部分权利受到践踏和侵犯,法律就要给予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