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李旭利“老鼠仓”案据悉已经进入了实质阶段,并且已经由行政调查转入了刑事调查。 有财经媒体报道称,李旭利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上海警方依法执行逮捕。另据了解,李旭利涉案金额巨大,很有可能在基金业创下纪录―有最大老鼠仓案之称。
作为横跨“公私”两界的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的陨落,让人惋惜。曾经“北有王亚伟,南有李旭利”的光环让人怎会想到是今天的结局。
风传一年的“被调查”
去年10月25日,私募基金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重阳投资” )宣布,该公司原首席投资官李旭利已经离职。此消息一出,上海基金界顿时如炸锅一般,公募、私募以及媒体都在猜测李旭利在此时选择离职的原因,一时间各种传言甚嚣尘上。
重阳投资给出的原因是李旭利身体不太好,需要休息。而李旭利本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身体原因。但此番说法并没有平息外界对此事的各种猜测。
1973年的李旭利,出生于四川眉山市,出身农民家庭的他少年时天资聪颖。早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学专业,之后,李旭利考入了俗称“五道口”的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并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2005年,他于南方基金担任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在2001-2005年的熊市时,所管理的产品始终保持了正收益。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担任基金经理。之后又出任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2009年7月加盟重阳投资开始私募基金运作。
李旭利在公募基金期间多次获得金牛基金奖、晨星年度基金经理奖等,基金圈内称“南有李旭利,北有王亚伟”。在交银施罗德期间,以李旭利为“领头羊”交银施罗德投研团队管理的旗下多只基金业绩稳健,业绩表现良好。为交银施罗德的规模进入业内前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离开公募基金后,李旭利和校友裘国根两人合伙出资3000万元,创办重阳投资,裘国根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李旭利出任首席投资官,从此李旭利开始了私募生涯。
去年10月,李旭利以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理由”结束了在重阳投资的工作,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给出了“不会继续做投资了”的结论。去年11月,在朋友眼中“为人风趣高调”的李旭利离开重阳投资后的不久,关于他被监管层调查的传言便在坊间开始流传。直到今年8月下旬,有媒体报道李旭利被上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刑事拘留。
去年11月17日,时代周报记者曾拨通过李旭利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一位男士,他表示李旭利出去了,并没有带手机。此后,记者再次拨打了其手机,但这次无人接听。 此外,一位熟悉李旭利的人透露说,他去年11月16日曾在MSN上见到李旭利登录过。“李旭利是一个做私募很张扬的人,也可能因此引起了注意。”
对于之前有财经报道的关于李旭利“老鼠仓”工行、建行的消息,一位基金界人士告诉记者:“想通过单只基金拉动像工行、建行这种大盘股,基本不太可能,也不现实。”
重拳打击“老鼠仓”
“老鼠仓”可以说是基金业的顽疾,这在业内并非秘密。监管部门也是重拳出击打击“老鼠仓”。
如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操作亲属开立的两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或与涂强管理的基金同步买入相关个股,先于或与该基金同步卖出相关个股,非法获利379464.40元。处罚决定取消涂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200万元罚款。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被查实通过电话下单方式,操作妻子黄某账户先于刘海管理的债券基金买入并卖出相关个股,为黄某账户非法获利134683.57元。处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而2008年时,证监会对于原上投摩根交易员唐建“老鼠仓”的处罚是: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万元罚款。韩刚、涂强、唐建都被终身市场禁入,刘海三年市场禁入。
此外,今年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经理许春茂、国海富兰克林原基金经理黄林因涉嫌“老鼠仓”被依法查处,其中许春茂已被移送公安机关,黄林则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并被处以30万元罚款及市场禁入。
2009年10月16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公布了《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追究基金“老鼠仓”的刑事责任从此有了法律依据,该罪名即被确定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根据最新刑法修正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相关规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今年9月7日,证监会通报上半年证券稽查执法情况:共受理案件线索124起;新增案件调查83起(含非正式调查47起),其中内幕交易案45起、市场操纵案7起、信息披露违规案7起、其他类型案件24起;完成案件调查105起(含非正式调查57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起;收缴罚没款4691万元,完成跨境执法协作案件12起。
证监会在上述通报中说:“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继续将打击内幕交易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继续严肃查处市场操纵、基金‘老鼠仓’、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