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文化热”兴起后,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已成为一个时髦的口号。在鼓吹者看来,21世纪甚至可以成为以中国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化的世纪,因为相对于以大自然为敌、事事强调对立的西方文化而言,体现了综合思维模式的中国文化“东学西渐”乃势所必然。
我们首先要确定什么是中国的传统文化。现代人一看到这个字眼,首先想到的大约是诗词书画、宫殿园囿、街道城池、文物古董;进而饮馔服饰,乃至民风市声。这种理解与国际通行的文化概念并无不合之处,但它又确实不是文化的全部,甚至不是文化的核心内容。对于古人来讲,真正当得起文化这个称呼的只有教化,这也是文化概念在中国的本意:人生来是愚鲁的、蒙昧的,因此需要用圣人之道来教化他们、规范他们,使他们得以社会化。这种文化的外化、固化则是典章制度。在这点上,陈寅恪先生确有高人一等的见识:“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
此点既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探讨孔子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传统文化肯定是一个多元结构,但无可否认,它的核心是儒家思想。其他先秦诸子的学说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降,其对文化的影响已日趋没落。佛教传入中国后,固曾播衍繁盛,但正如陈寅恪先生所云,“中土历世遗留纲纪之说,曾不因之以动摇”,所以也未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在儒家内部,董、朱、陆、王等均为划时代的人物,但在“纲纪”这个问题上,谁也没有超出孔子的路线。
同中国文化这个概念一样,孔子思想的内涵同样是博大精深。许多人称颂的是他的“仁”,但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其核心概念应为“礼”,或者说,礼与仁在政治领域里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两个概念。孔老夫子最为欣赏的是西周的礼治,念念不忘的便是“克己复礼”。礼的内容,是一整套关于社会人行为方式的制度性规定,其主要功能是确定他们在社会及政治中的位置与义务。
孔子理想中的政治,是贤者掌政、各安其位、依礼行事,与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的描绘一一暗合(因此我们曾称柏氏为西圣)。对这种中西理想国的评价,人言人殊,但有一点能够确定:它的基础理念是人的不平等。由于人在出身、道德、才干等方面均不平等,所以合理的选择便是将他们按照各自的条件放在不同的位置上,并使他们去除觊觎僭越之心。
虽然识者尝谓这种秩序也暗含了社会契约的精神,即在下位者尽管不被重视,但他所处的位置一经承认,仍可成为一种权利。然而不容否认的逻辑是,中国古代政治中没有出现法治、权利、民主的思想与实践,其原因多少与我们缺少平等因素的主流传统政治文化有关。虽然现代民主的实践相对于古代已有了重大区别,但多数原则一直是民主的根本制度。而多数意见之所以应该是决定性的,全在于人在地位上是平等的这样一种假设:因为我们是平等的,所以判断的标准便只能是数量。你可以比我更聪明、更富有、受过更好的教育,但你的意见并不比我的有更大价值。
另一方面,平等精神与法治、权利的内在联系同样无可置疑。如果不认为至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为什么要承认人们拥有若干不容侵犯的权利?为什么要用法律去保护人们的权利?为什么要用种种制度安排来刻意防止政治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可能侵害?礼强调的是等级秩序,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可不亡。因为这个秩序的前提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所以结果自然是所谓强者通吃。在下位则权利得不到承认与保护,在上位则权力得不到限制。在政治学领域内,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世界的潮流实在是有些格格不入。
凡稍有见识者,大都不承认世上有超越时空限制、文化差异的理论或制度,用托克维尔的话讲,就是没有什么普遍的善。现代民主制在多大程度上其实只不过是一种宣传、一种意识形态,也是大家经常讨论的话题。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坚持文化的多样性、相对性,但同时也要看到,民主、法治、权利等概念确实已成为了当今世界的潮流。它们未必就是所谓的历史规律,但与我们三纲六纪的传统政治文化相比,又确实有更大的说服力与合理性。
对国家级“祭孔”活动的评价,也应先明确我们对孔子的定位。他是一个教育学家?一个伦理学家?一个哲学家?抑或一个政治学家?谈21世纪是东方文化的世纪,要弄清我们说的是中国传统中趣味盎然的人生观、认识论、书法、京剧、八大菜系、四合院,还是满清之前的儒家政治、典章制度?如果是后者,我们是不是还能那样理直气壮地说“风靡欧美”?我们是否还有底气向世界推销这些“三纲六纪”?